旅游团购物不给出
A. 旅游团导游让买东西,这种情况为什么有关部门不管
这种复情况要分开来看制 1、买东西是不是你们合同上面写的要买东西2、买东西如果合同上没有是不是现场导游证的你们的同意了。这种事情如果是导游强制购物的话你们可以在取得证据的情况下岛旅游执法部门投诉。现在很多状况不是有关部门能控制得了的,而且那么多旅游团也不可能每个团都排一个人跟踪质量。这种事情关键是游客出行之前是怎么跟旅行社约定的。通常来说有购物的旅游团成本要远远低于无购物的团队,所以出行之前一定要看好行程跟合同,千万不要图便宜。
B. 参加“购物团”旅游,如果不买东西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如下:
1、会被导游没有下限的诋毁,嘲讽,被安排最差的房间,吃最差的菜。
2、可能会出各种意外事件比如掉团等,在法律方面比较难以界定双方责任的意外状况。
3、在汽车里,有可能会被导游辱骂、恐吓,在购物店可能会关在房间内,消费后才准许出门。
4、当然也有极少数的极端情况发生,但发生极端情况能被报道的那种程度,旅行社肯定是要赔偿的。
5、过程中想取证估计会困难,会导游发现可能会被暴力对待。
(2)旅游团购物不给出扩展阅读:
跟团旅游注意事项:
1、首先看价格,不要被低价游所迷惑,请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2、正规旅行社报名,有门店,有营业执照。
3、签订正规合同。
4、问旅行社要一份行程表,报团前仔细研究一番,做足功课。
5、行程上的住宿酒店,可以在网上查看,了解这家酒店情况。
6、了解清楚购物时间有多少,有几个购物点和自费项目。
7、最后还要弄清楚航班时间,考虑自己怎么去机场,旅行社是否接人。
C. 跟团旅游的有没有就是不购物的
有的。这种团会在行程中特别标明,不进店不购物之类,团费要比进店购物的高一些。
D. 跟团旅游自愿购物 不购物会被导游骂吗
跟团旅游自愿购物,但不排除把你带入购物商场的。至于你买不买应该为自愿为专主,但不排除诱导购物。属那么说了,你不购物是不是会被导游骂呢?这要看双方的态度,我们提倡文明旅游,相互尊重。如果出现被导游骂等情况,有证便可以到消协维权求助的。
E. 旅游法有没有规定导游不能带游客去购物
您好!祝您成功!
《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购物有哪些影响:
1.于整个旅游行业而言,影响最大的是旅行社的指定购物点。
依附于景区的购物点影响小,完全依附于旅游团的购物点影响很大。此种购物点往往分布在两个景区中间,地处偏僻,完全靠旅游团拉动。新旅游法的出台必然导致他们中的大多数生存艰难转移阵地。
2.于许多导游(非景区导游和海外领队)而言,新旅游法的出台是个不折不扣的坏消息。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3.于旅行社而言,影响最大的有两个方面:
一、挂靠的时代过去了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挂靠问题是旅行社行业最畸形最严重的问题,看来这次真动刀子了,挂靠一直走在规则的边缘,但是此次新旅游法的出台,行业内已经形成共识:挂靠已死。
如果不清楚挂靠是什么的请自行搜索,挂靠现象的存在是旅行社准入门槛的问题,挂靠的费用一年才几万,而注册旅行社则要几十万。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挂靠的方式虽然死了,但是饭还要吃,站着吃和跪着吃的问题而已,旅行社为了扩大市场追逐利益,一定会把他们其中许多招入麾下,设立分部门。虽然独立发团的资格被剥夺,但是那些生意人一定会把规则玩好,让野战军升级到正规军。毕竟波及面太广,全盘整顿挂靠现象是不现实的。
二、纯玩的时代到来了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纯玩是个很简单的概念,很早被提出,但是随着新旅游法的颁布,真正的纯玩时代才迟迟到来。
当然也许会换成其他叫法我也不大确定,但是低价团已死,团费增长已经是共识了。打着不购物,不进店的旅游团会越来越多。先拼质后拼价的时代到来。
三、《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今年“十一”还是《旅游法》对旅游市场的首次检验。记者多日来走访北京多家旅行社门店,团队游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线路最大涨幅超过100%。
十一重点查处“零负团费”等
27日,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庆期间,全国旅游部门将派出4000多人对《旅游法》实施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查处“旅行社无证经营、零负团费”、“强迫与变相强迫消费”、“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导游领队未告知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等十大问题。重点对北京、重庆、上海等地监督检查。据其介绍,国庆假期后,将根据检查情况,推出一系列典型案例,进一步阐明旅游法对行业监管的作用。
组团报价普涨两三成
团队游“十一”后价格普遍上涨。记者多日来走访多家旅行社门店,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东南亚、台湾、香港等出境游目的地的组团报价调整最大。调整幅度最大的涨幅超过100%,平均涨幅大约在20%到30%之间。
以台湾8日游为例,一家民营旅行社的报价从9月初的4000元调为7000多元。其他旅行社该线路的涨幅在600元到1500元不等。
“我们9月份这个团都爆满,10月初的团到现在收客还不到20个人。”门店业务员吕萧告诉记者,虽然报价明显涨了,但对游客来说是好事,到了境外一分钱也不用多交,也不用进店,景点观光多了。
众信旅游的门店业务员介绍,韩国、泰国等线路要比以前贵一些。“涨价没有大家想象的厉害,其实就是把门票、小费等这些以前在境外要收的费用包括了。”他以欧洲3国十天游为例,“我们这次价格调整就是把卢浮宫、凡尔赛宫等门票费包含进去。”
旅行社暂时取消购物环节
《旅游法》出台后旅游团是否还可以购物?多家旅行社表示,《旅游法》实施初期,绝大部分旅行社的选择是“拒绝购物”,在各家的行程单上,也再看不到商场、奥特莱斯的影子。“虽然《旅游法》说是可以有条件地购物,但这个不落到纸面上谁也说不准。”海涛旅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说。
“10月份的这种安排是保守做法,最终肯定还会靠市场调节。”众信旅游相关负责人说。
影响旅行社:增加游客自由活动时间
“看情况我们会调整线路,比如增加一些自由活动时间,或者多安排一些半自助的产品,游客可以自行购物。”在一家旅
F. 跟购物团旅游会不会强制购物
跟购物团去旅游,会有购物点,但是不会强制购物,你可以选择买或者不买,十月份我们跟的是深圳沙井天地间的新马泰购物团,是有购物店,但是你进去了可以不用买,没有出现那些强制性的购物。
G. 旅游团是不是都要求顾客消费啊
如果你报的旅行社是正规合法的,不太会存在
强迫消费的问题。根据规定,订版立合同的时权
候,是否有购物,多少次,去哪家商店都要求
写清楚的。事先你是可以看到,并决定是否要参加此团。
一般就是带游客去一些回扣商店,但买不买在于自己。通常旅行社指定的的购物点的东
西还是比较正宗的,就是价格高于外面一些。
另,报名纯玩团的话,的确是不会去任何购物点的,但是团费却提高了,羊毛出在羊身上。
个人觉得,出去旅游,一般多少会带些东西回来,跟着去商店转转也无妨,有合适的就买,没有就不买咯~
祝,旅途愉快咯~哈哈~
H. 跟团旅游遭遇“导游强制购物”,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如果在旅行途中碰到了导游强制购物,建议大家不要自乱阵脚。所以较为内稳妥的办法,是先看看其他容游客的反应。
如果团里的游客都默认导游这样的行为,而且导游态度相当强势,那我建议大家也考虑购买少量的商品。
虽然心里肯定会有一些不满的情绪,但出门在外导游负责游客的交通起居。如果直接撕破了脸,而同行的游客又没有任何声援,那么恐怕接下来的旅行中,我们有可能会变成导游主要“照顾”对象,玩起来可能也不会很高兴。
但为了保护好自己,一定要问店家出具购物发票,以备后续的投诉。
如果团里有不少游客,拒绝导游强制购物,这时我们当然也要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大家都能团结起来,众志成城争取自己的权益。想必导游也心虚,看到团友态度坚决,自己也不敢很嚣张。
I. 旅行社安排购物,出现问题不给解决
是旅行社安排的购物行为,出现的问题是可以向旅游局投诉。不知道你是国内还是国际的旅游,所以给你了一份详细的内容,或者告诉我们你在哪个省市!
旅游投诉指南:
旅游一定要选择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旅行社,才能保证你旅游的愉快和安全。
正规旅行社应取得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旅游业务范围是经过严格核准的;中国公民出境游由国家特许经营,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注明,否则就是假冒。
目前,我国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主要负责组织、接待外国人来华旅游;这其中有一小部分国际旅行社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未经批准而承办出境旅游业务的均属非法。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游客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不要只盯着著名景点和热点地区。出游前多留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选择一些新开发的景区,随团走一些新组合的路线会更有收获。
第二,想要不花冤枉钱,并物有所值,您最好先做到:找正规旅行社,乘“游”字头大巴车,到开放的景点去。
第三,学会签合同,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根据旅游是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特点,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还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以后的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反之,旅游者的协议变更,如暂时离团、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购物慎重,不要花钱买陷阱。购物是旅游的六要素之一,出游购物能带给旅游者更多的乐趣。但是,旅游者购物一定要量体裁衣。特别是旅游区的商品一般比普通商店的定价要高一些,建议旅游者不妨购置一些价值不高,但有特色的纪念品,既可满足购物欲望,又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第五,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否想到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诉
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协会、旅游质监部门将不再受理。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投诉状。
学会“投诉”为“防患于未然”之举,也将更好地提高消费者的法规意识,完善旅游服务质量。
如何写投诉状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写投诉状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反映情况,具体的说,一份完整的投诉状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四、具体的赔偿要求。
五、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门票、机船车票、凭证、发票等。
另外,投诉者应该按照被投诉者的数量提出投诉状副本并依法在投诉过程中提供新证据。
投诉者可以对哪些损害行为进行投诉?
一、 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二、 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三、 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破损或丢失的;
国家旅游局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00
投诉电话:(010)65275315
传 真:(010)65122096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 编:100740
J. 跟团旅游不买东西会怎样
不会怎么样 就是他们的脸特别难看 不过如果你买了 他们脸上好看 心理更难看 在他们心理:买的是猪 不买的是穷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