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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强迫购物

发布时间: 2020-11-28 06:27:53

A. 旅游中遇到强制消费怎么办,懂得这几条就不怕了

我相信很多人旅游跟团都会遇到强制消费,曾经也有人在锦里逛街的时候,被导游关在一家店中要求强制消费,不消费不准离开,其实不光是去国外,去很多地方旅游都会出现这些情况,这些在法律边缘游荡的人,他们利用这些漏洞,疯狂的操作,来获取利益,如果你到成都也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懂得这几条,你就不不用担心遇到强制消费了,在新的旅游法规里面就有明确的规定,当消费者在旅游权益受损的时候,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解决。

一般这种就属于非常严重的一个消费者权益危害,最近几年国家也在大力抓这种钻空子的旅游团,或者其他深度的变种的交易,这种不仅仅危害消费者的权益,还会让社会存在不稳定的因素,打个比方,假设说有些脾气比较暴躁的,遇到这种强制消费,肯定忍不住大打出手,而这个时候,对方肯定早有准备,而吃亏的最后就变成自己的,不管能赔偿多少钱,受伤的是自己,心态一定要摆正,好的,最后祝福大家每一趟的旅行都有一个好的结果。

B. 关于旅游强制购物

你要是死活不买导游也拿你没办法的,导游可能会一直说你劝你反正各种推销,你就是各种不理会,结果就是有些素质不好的导游在接下来的旅游中给你脸色看,搞的大家都不高兴,
不过还是要告诉你,千万别为了不让局面弄僵就买东西,千万别买,不然后悔的就是你自己
以后去旅游还是选择好一点的旅行社和导游,还有挑选好的旅行线路安排,不要贪便宜,便宜了那些导游根本不赚钱的,旅行社给的工资又少得可怜,他们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补偿自己,也是被逼的没办法的,只能说现在的旅游市场太不成熟了,制度不完善,导游普遍层次较低,供求不对等,法律也不健全,
或者大家也可以自己出去玩不跟团,又自由又能玩的开心,跟团旅游很累很累的,导游就为了完成任务把时间安排的很紧,一直催促你快点玩快点走,每天都起得好早,一点都没有享受到旅游的感觉,我们当时到一个景点玩,导游说了规定时间,几乎所以的人都选择在车上睡觉,不下去玩,你想想是有多累,导游才不管你玩不玩,时间到了就拉着去下一个景点,所以要是像这种单位组织的只能跟团那就真没办法了,我去了几次每次都是这样,很不开心,后来再组织我就不去了,我宁愿不要那钱,真是花钱买罪受,
唉,反正你决定去的话不要买就是了,不高兴的地方就自己宽宽心吧

C. 旅游被逼迫买东西但是没有买算不算强制购物

现在如果有购物行程,应该是进店自由购买,不会强制你们的吧

D. 旅游团强迫购物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在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

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

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主要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侵权、违约的材料。

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E. 跟团旅游遭遇“导游强制购物”,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如果在旅行途中碰到了导游强制购物,建议大家不要自乱阵脚。所以较为内稳妥的办法,是先看看其他容游客的反应。

如果团里的游客都默认导游这样的行为,而且导游态度相当强势,那我建议大家也考虑购买少量的商品。

虽然心里肯定会有一些不满的情绪,但出门在外导游负责游客的交通起居。如果直接撕破了脸,而同行的游客又没有任何声援,那么恐怕接下来的旅行中,我们有可能会变成导游主要“照顾”对象,玩起来可能也不会很高兴。

但为了保护好自己,一定要问店家出具购物发票,以备后续的投诉。

如果团里有不少游客,拒绝导游强制购物,这时我们当然也要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大家都能团结起来,众志成城争取自己的权益。想必导游也心虚,看到团友态度坚决,自己也不敢很嚣张。

F. 跟团去台湾旅游会被强迫购物吗

台湾跟团,购物店是比较多的~
比较很便宜啊,两千多,环岛8天~~
如果自由行八天,怎么要五千多吧~~
不能说强制购物,因为现在是不允许的,不过建议稍微买一点~~
护肤品、土特产什么还是值得买的

G. 去香港的旅游团队有强制购物吗

港黑导游似强盗,大陆游客勇自卫

“十一”假期,香港黑导游强迫大陆游客每人最低购买9000元人民币的珠宝。大陆游客勇于抗争,捍卫自身正当权益。

2014年10月4日,大陆游客薛先生参加赴港澳三晚四天的旅游团组,在香港九龙湾国际展览中心珠宝店,一自称姓周的男性导游(以下简称周黒导)强迫全团24人,每人必须购买珠宝9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并扬言“如果达不到标准,立刻办理离团手续。”言毕,一天津的游客问,如果购买不了9000元,少一些行不行,周黒导复:“不行”。下车后,周黒导招呼大家进珠宝店,薛先生上前问之:“进去可以,支持你工作,但是不是必须购物。”周黒导答:“每人必须购物,先进去再说。”薛先生质问:“香港是法治社会,你这么做是否合法?”周黒导没有正面回答,还是招呼大家进店。此刻,除薛先生及北京的几名游客没有动外,西宁、天津、上海、陕西的游客没有动,福建的9名游客均没有动。周黒导见状,暴跳发疯,向薛先生狂喊:“你是不是觉得你是北京的就特别牛…,我告诉你,北京人在香港人眼中算个屁。”薛先生听后不理,拿出手机对其进行拍照,此时,周黒导跳到初先生身边吼道:“你私下拍照,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并大有采用暴力之势。薛先生正言道:“香港是法治社会,我在这里拍照没有侵犯你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你敢打人,我们立刻报警。待会儿我会把你的所作所为投诉到香港旅游发展局。”周黒导听毕即站在一旁,叉着腰,喘着气。双方对峙几分钟后,另外一个姓罗的男性导游(以下简称罗导)朝大家喊着:“请支持一下我们的工作,每个人都进去,我们跟珠宝店有协议,是算人头的。”另外一北京人上前与其交涉:“我们不是不支持你们工作,我们来香港干什么来了,肯定购物,但是你们不能强迫我们,还要求最低标准,这就不对了。”罗导表示同意后又招呼大家进店。最后,福建的9名游客没有动,其他人都进去了。

进店后,上海的2名游客购买了几千元的珠宝,周黒导和罗导还嫌少,又要求她们再买几千元;陕西的3名游客已经购买2000元珠宝,罗导用威胁的口吻冲她们叫道:“你们3人2000元,根本达不到我们的要求,你们必须再买2000元,否则,别想回去” ;厦门2名游客暂时离开厦门9人的聚集点时,周黒导和罗导又跟踪2人,逼迫每人交给他们200元人民币;周黒导见到薛先生谩骂道:你现在是不是觉得你很牛…,你妈…,你们北京人在香港人眼中算个屁……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和口气,又说:“我们单独找个地方谈谈。”薛先生对其不理不睬,并坚决没有购物。

在进店的3个小时中,周黒导和罗导威胁强迫福建9名游客进店,福建9名游客团结一致,没有听之任之,始终没有进店。

回京后,薛先生投诉到香港旅游发展局,10月13日,该局已经受理此案。

下面对大陆游客赴香港旅游提几点建议:

1、千万摒弃和剔除“在人家的地盘上,能忍就忍了”这种息事宁人,听之任之,或者“等回家再说”的观念和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香港人本身就看不起大陆人,大陆人到香港后再忍辱负重,压抑憋屈,他就更看不起你。正是部分大陆人的这种念行,更使得个别香港人肆无忌惮,有恃无恐。“等回家再说”回到家你能怎样?顶多在“网络”上发发帖子,向亲朋好友传告一下,这只是心里上安慰一下自己而已,实际上吃亏受辱憋屈的还是你自己。“9000元,你不愿意花或买珠宝,可你忍了受了花了”,这就叫 “意被奸,财被抢”。故,大陆人一定要强立和践行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及尊严的意识及行为,受到胁迫和“强奸”时,要勇于自卫和斗争。

2、去之前一定把香港的报警电话,旅游发展局电话准确备好。另外,录用和照相设备及电池也备好。如果用手机也可以,但一定将电池和移动电源充足电。

3、和至少1名的亲属或铁朋友同行,发生情况时1人前面维权,1人后面取证(录音和拍照)。注意:在到达购物地点或导游讲购物的情况时,全部录音下来;

4、如果发生肢体冲突或暴力事件,1人须第一时间在现场相对隐身处报警。之前一定搞清是何街道号码或何标志性建筑等。

5、导游说一些威胁性的言辞,如:“打电话到警察局,警察立刻就来把你带走”;因为你的‘闹事’,影响到下面的行程或其他游客”等等,千万不要相信。应对办法—装傻充愣。

6、赴香港的观光购物团最好不要参加,如果要去香港一定参加观光团。如否,高高兴兴飞去,受辱忍气而回。

以上可以说是积极的防卫措施,下面还有几种消极的防卫方式:

1、直接跟导游说没有带钱带卡,先向其借点,回家后再还他。一般情况下,导游无奈无语,最多骂你几句,你不要还口听着就行了。这种方式可以叫—忍骂;

2、下车或走到较滑的路面时假装摔倒,让另外1人搀扶你去医院。导游只得让你去。你们在附近地方转圈,看时间差不多了,再回到购物点的门口或集合地点。导游问你时,你只说走了一段路,没事了,好了,香港的医疗费那么贵,不用看了。此时,狡猾的导游也许会看出来,没关系,也顶多训你几句。这种方式可以叫—假摔;

3、突然肚子疼或心脏病复发,假装或真吃药,不能动需要休息,另外1—2人留下来照顾你。导游也没有办法。3个小时过后,说你好多了,可以走了。然后上大巴车走人。这种方式叫做—装病;

4、临进店时惊叫或大喊,自己的身份证或港澳通行证等贵重物品丢失,需要立刻寻找或报警,并装出很着急的样子,导游也只能先让你去寻找。你言毕转身就走,然后到附件转转,看时间快到了,再回到集合点。只是告诉导游找到了就可以。这种方式叫—故丢。

H. 国内旅游碰到强制购物的旅游团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好,我是做旅游的,先跟你解释一下“强制消费”的意思吧。
“无强制消费”:你旅游期间所有的景点门票、行、食、住均包含在内,
“有强制消费”:比上述便宜,但是上述所含内容包含不全。
“有进店(购物)”:导游会带领团队去各商场进行购物,以便从中获得利益,导游会全力推荐某些商品,如果不买,也许导游会不高兴,但是你完全可以不买。(比如导游会说:“xxx是本地最有名的xxx,物超所值,大家买一些也是对我工作的支持……”等,不用理他)
楼主所说的“朋友去海南被强制消费2w多”,我想应该大部分钱都是购物了吧

I. 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你怎么办

首先,导游有存在这些行为的,都属于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其次,当旅行社、导游存在以上行为的时候,游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9)旅游团强迫购物扩展阅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

J. 低价团强迫购物还有吗

10月2日消息,今年国庆长假,是云南“史上最严”旅游市场整治措施实施以来的第一个“黄金周”。低价团、强制购物等旅游业顽疾还存在吗?带着这一疑问,记者参加了一个从昆明出发的石林一日旅游团。


记者通过在某旅游网站搜索发现,与过去百元左右低价购物团充斥市场不同,目前石林一日游的产品价位多在300元左右,并标明为纯玩团,行程中不安排购物。但在网络上,仍有个别旅行社提供低价石林一日游,并明确说明行程中安排了购物点,其中,最便宜的一家报价为174元。为一探究竟,记者报了这个低价团。


“出来玩肯定要给家人朋友带些礼物,但就怕买到假货。”一位来自江苏的游客告诉记者。
下午4时,旅游团到达位于昆明东郊一座新修建的大型旅游购物中心。接待人员给每位游客发了一张小卡片,用于登记购买货物。导游随后表示,自己不与游客一同进店,也未要求游客必须买多少,只是告知游客要在里面逛到5时半再集合。


记者走访后发现,这座购物中心的商品以玉石、银器、普洱茶、鲜花饼、鲜花面膜等云南特色产品为主,商品大多有正规品牌,价格也基本在合理范围。经过一个多小时自由选购,不少游客买了伴手礼,但也有一些游客空手而归。“我一天有两百元的固定出团费,如果游客买东西比较多,我会有一点奖金,但不算多。”导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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