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旅遊項目申報
⑴ 鄉村旅遊項目申報材料有哪些內容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以往案例顯示,企業申報農業項目,必備的材料包括:企業的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的復印件、企業資產負債表、地方政府配套資金證明、土地使用證明或者土地租用合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當地銀行出具的信用等級證明、貸款證明、環評報告、企業或者榮書。
每年各省的項目都很多,競爭激烈,提前准備,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⑵ 一個企業要在鄉村申請開辦生態旅遊開發,需要什麼資料
首先要了解土地情況,如土地用地性質等,根據土地不同情況找到土地的專使用者或擁有者屬,比如村民委員會、個人、承包人等,與之溝通,征詢他們的意見,看是否能夠發展旅遊業。
如果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擁有者同意開發,要與相關人員簽署意向性協議書,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村民委員會去解決相關問題,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一定簽訂書面協議書,並加蓋政府公章;如果不同意,之後的事情就無法進行了。
之後,與縣級旅遊相關部門溝通,徵得縣級領導同意,並達成初步協議,完成先關流程。這樣項目開發就征取得了村民和政府的認可,開發商就開發項目做可行性研究報告。
最後,攜帶土地使用者或擁有者簽訂的土地意向協議書和可研報告到發改委/局提交申請,填寫立項申請表。提交申請後,發改委/局會根據上位規劃進行立項。
如果不涉及到土地開發使用等,就無需那麼多步驟了。
⑶ 有沒有鄉村旅遊規劃的經典案例可以參考
北京建國慧景旅遊規劃設計院在鄉村旅遊規劃領域有很多創新經典的案例,「建國慧景」 成立於2005年底,國家乙級旅遊規劃資質(正在申報甲級),是「慧景智業」的母公司,擁有職業規劃師、設計師、培訓師和客服人員50多人,吸引了來自中央美院、清華大學、中國美院、中國人民大學、北京林業大學等著名院校的優秀青年設計人才,部分旅遊咨詢師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和海外留學背景,專業結構縱橫貫通、完整齊全。
「建國慧景」擅長於文化資源的深入挖掘利用、戰略定位、項目策劃、景觀建築創意設計、旅遊綜合體策劃設計、大型旅遊度假區規劃設計、鄉村旅遊與農業旅遊規劃設計、宗教文化旅遊規劃設計和紅色旅遊規劃設計,具有從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全程規劃設計能力。五年來,公司始終堅持「以精品規劃成就著名旅遊品牌」的「品牌雙贏」理念,以技術領先、責任為重、求真務實的企業口碑,保持著客戶滿意率、評審通過率、項目回款率的「三個百分百」的紀錄,是行業中以策劃和設計見長、值得客戶信賴的實力品牌。
⑷ 我想做個農業生態園旅遊項目,怎麼能拿到政府方面的扶持資金呢
每個省市的申請手續都不同,以杭州市為例,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農家樂休閑旅遊發展扶持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
第九條 杭州市農家樂休閑旅遊集聚體和杭州市農家樂旅遊精品示範建設項目,以區、縣(市)為單位組織申報,原則上農家樂休閑旅遊集聚體項目每單位每年限報1個、農家樂旅遊精品示範項目每單位每年限報1—2個。
杭州市農家樂休閑旅遊集聚體和杭州市農家樂旅遊精品示範建設項目培育一般由其所在區、縣(市)農辦(農業局)、財政局確定後先進行農業項目網上申報,並將紙質材料同時報市農辦。
申報材料包括縣級申請報告、農家樂休閑旅遊集聚體和農家樂旅遊精品示範項目策劃書或規劃書、項目培育申報表、項目預算表等書面材料。
(4)鄉村旅遊項目申報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農家樂休閑旅遊發展扶持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杭州市的資金管理如下:
第十四條 杭州市農家樂休閑旅遊集聚體和杭州市農家樂旅遊精品示範建設項目發展扶持資金根據各級對項目的認定情況、投資情況和考核結果,由杭州市農辦與杭州市財政局共同審核,確定獎勵資金額度。
第十五條 杭州市農家樂休閑旅遊集聚體和杭州市農家樂旅遊精品示範項目必須在規定的用途和范圍內使用發展扶持資金,做到獨立核算、專款專用。
⑸ 怎樣促進鄉村旅遊產業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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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鄉村旅遊產業賴以生存的政策環境。
1.要從產業政策、稅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營造有利於鄉村旅遊發展的外部條件, 鄉村旅遊的農業性質完全可以充分利用上述農業產業政策、農業稅收政策、農業金融政策的優 惠,引導扶持當地農民深度參與生態旅遊項目開發;
2.要吸引發達企業、發達地區企業、甚至外資企業開辦生態旅遊實體;
3.對現有的鄉村旅遊項目,要減輕經營者的負擔,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收費,營造法制化的有序的經營環境;
4.應當將鄉村旅遊納入當地整體旅遊規劃和管理的范疇,加強分類指導。通過整體旅遊規劃的制訂,把鄉村旅遊的發展納入到科學化、規范化的框架下,可以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能夠大大提高投資的效率。
5.必須發揮依靠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避免政府在其中大包大攬,要充分調動市場各主體的積極性,使鄉村旅遊在經營上更加靈活多樣,在機制上更加充滿活力,在服務上更加貼近市場需求。
二、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兼顧生態、人文、經濟、社會發展等多方面的效益。
從事鄉村旅遊的開發和經營:
1.要正確處理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關系,按照均衡兼顧的原則,對開發和經營行為進行規范,努力形成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互相促進的良性發展格局。
2.正確處理旅遊開發與耕地保護的關系,優先發展不佔或少佔耕地的休閑農業項目,要在節約、集約上下工夫,要充分利用我市現代農業園區、現代設施農業示範區等集中型農業園區開發農業旅遊項目,利用大型設施農業發展休閑旅遊農業。努力走出一條既促進鄉村旅遊發展,又節約資源的發展道路。
3.要正確處理農民主體與社會參與的關系,堅持以農為本、農民主體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保護農民利益的機制體制。突出農民主體地位,拓寬社會參與、支持的途徑和方式,培育或者引進新型農民群體,引導人才、資金、土地等要素流向休閑農業,實現鄉村旅遊上水平、上層次、上規模和可持續發展。
三、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循序漸進地推進鄉村旅遊發展。在具體實踐中:
1.堅持特色化的發展道路,要在生態和人文的結合上下工夫,把自然資源與風土人情和民俗文化整合起來,走出一條一園一品、一區一景的差異化發展道路,太倉市的地方特產、地方文化、民間故事都可以作為單獨的特色元素融入到各個園區景點。
2.必須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農業旅遊概念應該先農後游,以「農、林、牧、漁、種、養」帶動「食、住、行、游、購、娛」,先完善農業項目而後植入旅遊休閑項目,各元素均衡發展、相互匹配才能使消費者產生滿意的體驗。
3.大型園區發展休閑旅遊農業,要加強社區參與,可以考慮設立農業社區、成立合作社,加強管理、協調與監督。
四、加快建立健全鄉村旅遊產業各類人才的教育培訓體系。
農業休閑旅遊產業是典型的服務業,對從業者的要求遠高於傳統農業。通過發展鄉村旅遊產業,必將促進我市農民的綜合素質發生一次質的飛躍。可以考慮:
1.吸引鄉村旅遊的規劃、管理、經營等方面的高級人才;
2.選擇農業、旅遊、管理等培訓機構,大力開展鄉村旅遊管理和服務人員培訓,加大對普通從業人員培訓投入力度,擴大培訓規模;
3.運用現代傳媒技術在培訓方面的優勢,做好遠程培訓,充分發揮出信息化對鄉村旅遊發展的支撐和促進作用。
五、著力推進鄉村農業休閑旅遊轉型升級。
1.吸收和引進國外的成功經驗。
國內目前以民俗村、採摘園、觀光農園、漁家樂、農家樂等為主的鄉村旅遊形式,僅僅滿足了消費者最基本的感官需求,未來可以吸收和引進國外的成功經驗,向休閑、參與、康體、娛樂等更高層的體驗消費轉型,有氧運動基地、瑜伽館、SPA會所的引進都屬於這一類型。
2.申報國家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先行區,開始合理的規劃和部署的工作。
六、著力推進農業休閑旅遊的創新。
1.投資開發模式可以做創新性嘗試
目前傳統的農業休閑旅遊的投資主體主要是當地政府,消費也主要是政府購買,缺乏市場機制活力,一旦政府扶持期結束,農業休閑旅遊園區就面臨全面虧損。
2.經營理念的創新
傳統鄉村旅遊的農業休閑園區是靠旅遊人士的購買、外帶和將產出的農產品外運進行銷售和推廣。
⑹ 自然村想打造生態村或生態園,請問有什麼申報手續和資經扶持
你好,近年來,我國的鄉村旅遊、生態農庄發展越來越好,當然這些也是離不開國家對農業的投入和支持。國家出台了很多項支農、惠農政策,投資者好好利用國家證詞,爭取申請項目,獲得一些資金支持完全是可以的。這樣也會使你的事業更快的發展。但是生態農庄人員申報項目也是有一定條件和要求的。
一、項目可以申報的部門:農業局、農辦、財政局、旅遊局、林業局、發改委等等,這些部門每年都是可以申報的,每個項目大概會有幾十萬的資金支持;水利局、環保局、經貿局等等,也可以申報,但是項目資金會少一些。
二、企業申報農業項目的必備材料
企業的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資產負債表,地方政府配套資金說明土地使用證明、貸款證明、環評報告等等。
⑺ 國有土地興辦生態旅遊的審批程序
於旅遊開發項目的立項審批流程,不同於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審批,即不能說更為復雜,但讓許多旅遊開發商摸不到頭緒,或者被自己復雜化。作為旅遊項目開發的重要一個環節,值得寫一些個人實踐經驗與大家分享。
先做規劃方案,還是先立項申請
許多開發商為了拿項目,立馬想到的是先做一個規劃方案。沒有規劃方案,不知道干什麼,怎麼能立項?是的,該問題想說的是,先做規劃方案,再立項申請。這正確嗎?
讓我們參考一下房地產項目立項所需的資料:
到國土局辦理國有出讓地的土地手續;
辦土地手續期間,土地儲備中心會統一到規劃局辦理規劃條件;
具備工程咨詢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具備節能評估能力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節能評估報告;
到環保局辦理環評批復手續;
到地震局辦理抗震安全性評價意見;
到該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辦理行業審查意見;
項目單位的立項申請文件;
項目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該立項所需的資料中,第1、2條要求,辦理土地手續和規劃條件。許多旅遊開發項目,特別是旅遊景區建設項目,何來辦理土地手續和規劃條件,因為許多旅遊開發項目用地是集體用地的耕地、果園、自留地、林地、草地、宅基地、荒山荒地和國有用地的林地/林場、農場、牧場、荒山荒地、水域等,甚至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內,不在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圍內,不完全按照城鄉規劃法實施。比如在林業部門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建設索道上下站管理用房、接待設施、遊客中心[可能以其他項目名稱報林業廳/局審批]、游覽景點等和旅遊相關的游覽和服務設施,不可能都要找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建設用地,也不會去找發改委按照其要求的立項審批流程進行立項報批,更不用說准確上述立項所需的資料。但是,並不是說旅遊開發項目不需要立項報批,而是應該根據不同項目尋找不同的審批流程。
所以說,要討論「先做規劃方案,還是先立項申請」,應該根據不同用地所在的不同主管部門而定,且其立項報批的主管部門也應該依此選擇不同的立項報批流程。但是,本文主要針對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農場/牧場等特殊用地范圍內的旅遊開發項目,按照發改委非限制行業項目的立項報批程序的旅遊開發項目立項審批流程,進行系統性分析,以供旅遊開發商參考。
立項申請應准備哪些材料
上一個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通過提出「立項申請應准備哪些材料」這一問題,可以合並解決問題。該問題是在如下假定下提出的,即按照發改委非限制行業項目的立項報批程序,申請旅遊開發項目立項審批。發改委首先對投資規模有個限定,一般不超過1000萬元(該投資規模限定不同地區存在差異)的項目直接編制項目申請表並提交項目介紹,即可備案;超過1000萬元(該投資規模限定不同地區存在差異)的項目,根據不同投資規模,需要具有相應級別以上工程咨詢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一般超過1億元以上的,需要乙級以上工程咨詢資質(甲級工程咨詢資質可以全國通用)。其次,不同投資規模需要報不同行政級別發改委立項審批。
一般的旅遊開發項目立項申請,需要聘請具有工程咨詢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撰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旅遊主管部門提交給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具體應提交的資料包括:
項目單位(企業)提出立項申請報告;
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旅遊主管部門關於該項目的審批意見;
項目所在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規劃選址意見;
國土資源部門(林業、海洋漁業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用林、用海)預審意見;
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
節能評估報告(需工程咨詢資質)或填寫《固定資產節能登記表》;
企業營業執照等其他資料。
在上述旅遊開發項目立項申請所需的資料中要求「項目所在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規劃選址意見」,要求的是項目選址意見書,不需要規劃方案,即無需提交總體規劃方案可以立項。因此,不存在先做規劃方案才能立項的說法。但是,在實踐中,對於不在城鄉規劃的城區/鎮區范圍內的旅遊開發項目用地,一般開發商會先做個規劃方案,可以使總體規劃方案,或者概念規劃方案,拿著該規劃方案向政府匯報,地方政府及下屬各部門以規劃方案為依據來審批項目。
反思上述程序,本人認為,許多旅遊開發項目總體規劃方案編制不是旅遊開發商的職責,而應該是政府的職責,但是政府沒有動力機制去編制該規劃方案,而由旅遊開發商推動該規劃方案編制工作,因為旅遊開發商想投資開發該地塊,需要規劃方案。比如上面提及的千年皇後鎮項目,對於該上萬畝地塊,涉及國有林地、荒山荒地、水域和集體的耕地、自留地、村莊宅基地等用地,以旅遊開發商名義上報該區域的總體規劃方案名不正言不順。在最新的城鄉規劃法下,土地利用必須按照規劃實施,沒有規劃下何談建設項目選址是否符合規劃要求。因此,該項目的總體規劃應該由旅遊主管部門委託相應級別以上旅遊規劃資質的旅遊規劃設計機構進行編制,並約束旅遊開發項目申報旅遊項目時復合該總體規劃的要求。
哪些旅遊開發項目需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依照上述所言,並非所有的旅遊開發項目都需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而是根據項目所在用地主管部門、項目用地性質、項目建設內容及投資規模而定。
世界自然遺產、文化遺產保護區、自然保護區范圍內,除了游覽設施和少量旅遊服務設施,一般不允許建設項目,因此不存在向發改委申請立項報批項目,而是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審批建設內容。在實際操作中,在上述保護區內也有修建接待設施、索道等項目,投資規模在1000萬元以上的一般需要報縣級發改委審批或備案,超過3000萬元以上或5000萬元以上的投資規模(不同省份不同投資規模要求)需要上報市級發改委主管部門,超過1億元或3億元的,應由省級發改委審批。
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A級旅遊景區的立項報批程序一般參照發改委規定的非限制行業項目立項報批,一般投資規模在3000萬元以上或者5000萬元以上的,應由市級發改委審批,在1000萬元以上但不超過上一級發改委審批要求的投資規模,由縣級發改委審批,超過1億元或3億元的,應由省級發改委審批。
⑻ 國家對旅遊項用地有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對旅遊項用地有以下優惠政策:
一、積極保障旅遊業發展用地供應
1、有效落實旅遊重點項目新增建設用地
按照資源和生態保護、文物安全、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在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銜接的基礎上,加快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對符合相關規劃的旅遊項目,各地應按照項目建設時序,及時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依法辦理土地轉用、徵收或收回手續,積極組織實施土地供應。加大旅遊扶貧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廢棄地、邊遠海島等土地建設旅遊項目
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對使用荒山、荒地、荒灘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土地建設的旅遊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相關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對復墾利用垃圾場、廢棄礦山等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建設的旅遊項目,各地可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會投資,鼓勵土地權利人自行復墾。
3、依法實行用地分類管理制度
旅遊項目中,屬於永久性設施建設用地的,依法按建設用地管理;屬於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不徵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由景區管理機構和經營主體與土地權利人依法協調種植、養殖、管護與旅遊經營關系。
4、多方式供應建設用地
旅遊相關建設項目用地中,用途單一且符合法定劃撥范圍的,可以劃撥方式供應;用途混合且包括經營性用途的,應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其中影視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觀用地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的「娛樂康體用地」辦理規劃手續,土地供應方式、價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遊用地確定。
景區內建設亭、台、棧道、廁所、步道、索道纜車等設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其他建設用地」辦理規劃手續,參照公園用途辦理土地供應手續。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旅遊項目建設用地。
5、加大旅遊廁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視旅遊廁所在旅遊業發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務作用。新建、改建旅遊廁所及相關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需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遊廁所建設單位集中申請,按照法定報批程序集中統一辦理用地手續,各地專項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糞便處理設施,可以劃撥方式供應。支持在其他項目中配套建設旅遊廁所,可在供應其他項目建設用地時,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使用條件,土地供應後,由相關權利人依法明確旅遊廁所產權關系。
二、明確旅遊新業態用地政策
1、引導鄉村旅遊規范發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域鄉村建設規劃、鄉和村莊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舉辦住宿、餐飲、停車場等旅遊接待服務企業。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管理辦法,城鎮和鄉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遊經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通過承包經營流轉的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從事與旅遊相關的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支持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優化農村建設用地布局,建設旅遊設施。
2、促進自駕車、房車營地旅遊有序發展
按照「市場導向、科學布局、合理開發、綠色運營」原則,加快制定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規劃和建設標准。新建自駕車房車營地項目用地,應當滿足符合相關規劃、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完備、建築材料環保、建築風格色彩與當地自然人文環境協調等條件。自駕車房車營地項目土地用途按旅館用地管理,按旅遊用地確定供應底價、供應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郵輪、遊艇旅遊優化發展
新建郵輪、遊艇碼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有償使用的郵輪、遊艇碼頭用地可採取協議方式供應。現有碼頭增設郵輪、遊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現有土地權利類型不變;利用現有碼頭設施用地、房產增設住宿、餐飲、娛樂等商業服務設施的,經批准可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4、促進文化、研學旅遊發展
利用現有文化遺產、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科研機構、工礦企業、大型農場開展文化、研學旅遊活動,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機構土地權利人利用現有房產興辦住宿、餐飲等旅遊接待設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權利類型不變;土地權利人申請辦理用地手續的,經批准可以協議方式辦理。歷史文化街區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築物、構築物,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確定的建設控制要求。
(8)鄉村旅遊項目申報擴展閱讀
加強旅遊業用地服務監管的政策:
1、做好確權登記服務
各地要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體系要求,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堅持方便企業、方便群眾,減少辦證環節,提高辦事效率,改進服務質量,積極做好旅遊業發展用地等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依法明晰產權、保護權益,為旅遊業發展提供必要的產權保障和融資條件。
2、建立部門共同監管機制
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等旅遊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和使用管理應同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及其他相關區域保護發展建設等規劃,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遊項目用地,將環保設施建設、建築材料使用、建築風格協調等要求納入土地供應前置條件的,提出條件的政府部門應與土地使用權取得者簽訂相關建設活動協議書,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要及時總結旅遊產業用地利用實踐情況,積極開展旅遊產業用地重大問題研究和探索創新。
3、嚴格旅遊業用地供應和利用監管
嚴格旅遊相關農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經依法批准,擅自改為建設用地的,依法追究責任。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區資源及其景區土地。規范土地供應行為,以協議方式供應土地的,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嚴格旅遊項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遊項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不得批准。嚴格相關旅遊設施用地改變用途管理,土地供應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整宗或部分改變用途,用於商品住宅等其他經營項目的,應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應。
⑼ 生態旅遊度假村項目申請報告怎樣寫
在網路文庫裡面可以查到的,你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