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A. 如何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這個證相當於工商局注冊公司,經營范圍里的(涉及經營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裡面的前置許可。
次許可證一般用於旅行社類企業,但是實際情況中,部分涉旅企業也可以申請這個許可證,具體情況根據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而定。
取得方式(按新注冊旅遊企業):
一
1.設立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明;
3.企業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經營場所的證明;
6.營業設施、設備的證明或者說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8.人員資質證明。與擬聘用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經營管理人員履歷表及身份證明,擬聘用導遊人員導游資格證書和IC卡復印件;
9.旅行社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立地縣(市、區)旅遊局---審核資料---現場勘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起草上報文件
二。縣級旅遊局-----上報地級市旅遊局---質量管理管理科審核資料,起草批文--召開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是否批准許可
三。質量規范管理科印發批文,印製《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送省旅遊局備案、蓋章
四。申請人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和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簽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開設質量保證金專用帳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五。申請人持《營業執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復印件、存款憑證復印件、責任保險發票到市旅遊局質量規范管理科備案。市旅遊局向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本,並向社會發布公告。
B.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設立申請書;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有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辦理時間:20個工作日,辦理地點:國內社是在各省市旅遊管理局,出境社由國家旅遊局審批。)
C. 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需要的資料
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設立申請書;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有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辦理時間:20個工作日,辦理地點:國內社是在各省市旅遊管理局,出境社由國家旅遊局審批
(3)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1、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託的設區的市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所需的三個基本條件的相關證明文件。
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
2、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
3、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向申請人換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應當持換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D.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多久年審一次
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
已經審批同意設立旅行社的,審批部門應當向其頒發許可證。 許可證是經營旅遊業務的資格證明,由國家旅遊局統一印製,由具有審批權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
許可證分為《國際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國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兩種。許可證上應當註明旅行社的經營范圍。旅行社應當將許可證與營業執照一起懸掛在營業場所的顯要位置。
具有審批權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旅行社開展業務的需要,核發許可證副本。 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旅行社應當在許可證到期前的三個月內,持許可證到原頒證機關換發。許可證損壞或遺失,旅行社應當到原頒證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
E. 旅行社的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是多久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是3年!
想要開旅行社的朋友要注意了,先來看看滿足內那些條件,需要提交哪些資容料,辦理流程,不要傻傻不清楚了。
申請條件:
有實際經營場所並具備相應的辦公設施
至少配備3名以上導遊人員
注冊資金滿足30萬元
營業場所面積不小於60平米
出資人必須是境內自然人
申請需要哪些資料
企業營業執照
法人身份證明
導遊人員資格信息
企業章程
營業場所產權或者使用證明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及回單
辦理旅行社業務許可證的流程:
1、網上名稱審核登記核准;
2、准備實際的場地證明和租賃合同(場地要求50平方米以上,且是辦公或者工業用地,並且設施設備、消防、衛生等都要滿足旅遊局的要求);
3、申報辦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公司名稱一般是:上海**旅遊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4、申請人向國家旅遊局提交申請材料,旅行社管理處核准後確定是否受理,等待審核;
5、旅遊局核准後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辦理旅行社需要的時間:
1、名稱核准1-2個工作日;
2、執照審批5-7個工作日;
3、地址審查5個工作日左右;
4、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時間20個工作日左右;
5、印鑒章備案登記1個工作日;
F.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需要什麼材料才能申請批准
一、辦理時限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符合規定的旅行社設立申請書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並以文件形式書面通知申請者。
二、申辦對象資格
1、有固定營業場所(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設備);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交存旅行社質量保證金20萬元)。
三、申辦材料
1、設立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設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稱及英文縮寫,設立地地址,企業形式、投資人、投資額和出資方式,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書名稱和申請的時間;
2、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明;
3、旅行社企業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營業場所,營業設施、設備的證明或者說明;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7、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設立旅行社的市場條件;設立旅行社的資金條件;設立旅行社的人員條件和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認為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內容。
四、辦理程序
1、申辦單位向擬設地的區、縣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上述有關申報材料。
2、區、縣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發給《上海市旅行社申報技術報告書》,一式三份(可在上海旅遊政務網下載)。
3、區、縣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的20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許可設立該旅行社的應出具書面批復,並由上海市旅遊局核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批復件到所屬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和領取營業執照。
5、旅行社應當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指定銀行開設專門的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或者向作出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依法取得的擔保額度不低於相應質量保證金數額的銀行擔保。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
G.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
1、符合旅遊業務發展規劃;
2、符合旅遊市場需要;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有必要的營業設施;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4、旅社旅行社注冊資本:國際旅行社: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國內旅行社:不得少於30萬元人民幣;
5、旅行社交納質量保證金:經營境內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不少於20萬元;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向分社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5萬元。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不少於140萬元;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向分社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35萬元。經營邊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不少於50萬元;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向分社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10萬元。
H.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設立申請書;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有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辦理時間:20個工作日,辦理地點:國內社是在各省市旅遊管理局,出境社由國家旅遊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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