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旅行社
㈠ 旅遊咨詢公司跟旅行社在業務內容上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肯定不能,旅遊咨詢公司並不是旅行社,遊客招徠業務必須是正規旅行社才專能,旅遊咨詢公司是灰色地帶屬,打擦邊球的。分辨很簡單,旅行社經營屬於特種行業,必須有主管部門(旅委或旅遊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並繳納足額質量保證金(國內社20萬,國際社120萬),旅遊咨詢公司沒有經營許可證,也沒有繳納保證金,所以招徠遊客是非法的,出了事故是沒有保障的
㈡ 旅行社起源和背景
旅行社的創始人是英國人托馬斯·庫克。1841年7月15日,他組織了一個有500人參加的旅遊團,從萊斯出發,到勞佛市去參加戒煙協會召開的大會。這次旅行得到了鐵道部門的大力協助,英國中部郡鐵路公司特地為這次旅行開出了專列。
從1844年起庫克與中部郡鐵路公司簽訂了長期合同,組織周末團體旅行。翌年,他作為旅遊團的陪同,足跡遍布歐洲大陸。1892年,托馬斯·庫克去世後,其子梅森繼承父業,在世界各地組建旅行社,創立了全球范圍內的旅遊業務。
法國於1945年對設在法國的托馬斯父子公司實行了國有化,該公司是法國一家歷史最悠久的旅行社。
(2)與旅行社擴展閱讀:
國家鼓勵企業「走出去」的政策逐步完善。2009年3月,商務部出台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大大簡化了境外投資的審批過程,給予企業更多政策鼓勵。
針對中小企業,我國設立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搭建了中小企業境外經貿合作區平台,還出台了海外並購政策。此外,旅遊主管部門還通過與商務部、財政部、外匯管理局及銀監會等部門合作,引導和推動中國旅遊企業進行海外投資。
目前,我國「走出去」的旅遊企業業務不斷拓展包括旅行社、飯店、餐飲及景區等且多元化經營趨勢明顯,經營地區不斷擴大涵蓋亞洲、非洲、歐洲、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的30多個國家和地區。
雖然我國部分旅遊企業已有一定的規模和資本實力,但相對發達國家,甚至與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旅遊企業的國際化程度還很低,核心競爭力不強。
我國旅遊業國際化程度低,具體表現在國內不僅缺乏市場認可度高的企業品牌、國際領先的專有技術以及先進的管理能力,也沒有形成自己的知識產權和構建自己的核心競爭優勢,商業模式、產品開發等創新能力皆顯不足。
國際市場知識和國際化人才儲備不足的瓶頸,尤其是旅遊企業跨國並購方面的人才非常匱乏;對自己的市場定位和產品定位比較模糊,海外投資的需求往往並不明確;我國旅遊企業在核心產品開發和分銷系統建設方面也與國際旅遊集團存在較大差距等方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旅行社
㈢ 攜程和旅行社有什麼區別
一、行程透明度區別:攜程的行程透明度比普通旅行社的行程要高得多,攜程的行程主要特點在於自由行,交通時耗、遊玩時間等都是一目瞭然的,報團者可以於網上查看具體行程,攜程基本上沒有隱形消費,普通旅行社就很難保證。
二、安排的住宿區別:攜程由於是網上報團,因此連住宿的條件、位置等都是可以直接搜索出來的,因此相對於有保障性。而旅行社的報團基本上會貼出幾星級的酒店作為住宿條件,實則可能是為了博取報團人數,實際的住宿遠遠沒有達到報團時的描述。
三、旅遊向導的區別:攜程網提供個人專屬的私人旅遊向導,私人向導平台有近500名導游加入。報團者可以在網路平台上挑選自己心儀的旅遊向導,提高旅遊者對行程的主導性。而旅行社的旅遊向導是固定不可挑選的,他們有一定的排班分工任務。
四、行程上的自主性區別:攜程上的報團參觀各種旅遊景點,旅客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進場參觀,因此旅行的主控性於旅客自主把握。而旅行社的行程是固定的,到達景點後必須旅客跟隨行程遊玩,主控性在於導游。
五、旅途問題反饋區別:假如在攜程上報團旅遊時出現了問題,如入住酒店安排、行程受天氣影響等問題,都可以通過攜程網反饋問題,但相對於反饋速度來說要比旅行社慢一點,旅行社對應問題的處理方法相對快速一點。
㈣ !!!組團旅行社是什麼意思 ,和旅行社又什麼區別
組團旅行社是指與旅遊團(者)簽訂旅遊合同,制定和下達接待計劃,並可提供內全程陪同導游服務的旅行社。容
相關區別:
一、作用不同:
1、組團旅行社:
負責制定和下達接待計劃,並可提供全程陪同導游服務。
2、旅行社:
從事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活動。
二、合約關系不同:
1、組團旅行社:
組團旅行社需要與旅遊團(者)簽訂旅遊合同,具有法律效益。
2、旅行社:
旅行社不需要與旅行者簽訂合同。
(4)與旅行社擴展閱讀
組團旅行社應當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其法律地位為旅遊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如果要將相應的當地旅遊接待服務交由其他旅行社履行。
組團旅行社應在簽約時將地接旅行社的信息書面告知旅遊者,並應將委託事項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可以說,組團旅行社是整個旅遊行程中最重要的民事主體,是承擔主要法律責任的主體。
旅行社作為企業法人,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通過收取服務費,為旅遊者提供有償服務,企業才能生存和發展,也才能實現這一目的。
㈤ 旅行社和旅行公司區別
沒有區別,旅遊公司就是旅行社,旅行社就是旅遊公司。旅行社的全稱一般都是「XX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行社,是旅遊行業中的通常稱呼,是對「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簡稱。國家旅遊局規定,為公民提供出遊服務的這類企業,其名稱中必須包含「旅行社」字樣。
旅遊公司,是工商部門對「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習慣稱呼,因為旅行社也屬於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時,都是按照「XX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格式登記的。
還有一小部分企業名字就叫做「XX旅遊公司」。這類企業一般都成立時間較早,大概為上世紀末的產物。當時旅遊管理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對這類企業的名稱還沒有明確規范,所以產生這種現象。今後,除了特批,否則不會有這類名稱了。
㈥ 旅遊,什麼叫地接社,跟旅行社有什麼區別
地接社就是當地的旅行社;組團社就是遊客所在地的旅行社。比如你是北京人要去上海玩,在北京的旅行社報名,北京的旅行社總沒上海的旅行社對上海熟吧,所以就由上海旅行社來接待。因為旅行社不可以跨地區招攬業務。在這里上海的旅行社就是地接,北京的就是組團社。反之上海的遊客通過上海旅行社報名去北京,北京的旅行社來接待,那麼北京的旅行社就是地接社了。
㈦ 導遊人員與旅行社的關系
不知道您疑惑的導游和旅行社哪方面的關系。
簡單的來講有兩個:1、專職導游(掛在旅行社下面的)2、社會導游(掛在導服司),本質上區別不大,我們通常所見的一般是專職導游(根據地方不同,略有不同)。不同的就是關繫到導游本身和旅行社之間的利益分配問題,區別在與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
㈧ 如何與旅行社談景區合作
首先跟旅行社簽訂協議,保證為景區每年帶來多少客源;根據客源的劃分,景區給予旅行社一定的優惠;景區也可以為改旅行社做宣傳;旅行社開發線路時,可以把改景區納入其中
㈨ 跟旅行社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旅行社有義務帶領客人游覽合同中列出的相關景點。如果他不來,他可以抱怨。
2、在旅行社給你的旅程的頂部,你的費用中包括的項目如下所示(一般費用包括交通費、餐費、導游費和旅程中所列景點的頂票) 在簽署協議之前,你應該看看哪些費用包括在內,哪些不包括在你支付的錢里。
3、如果酒店有一個自然的單人房(奇數男/女),旅行社有權要求客人支付房間差價。除此之外,費用通常按照先前商定的方式計算。
4、對於合同內容一定要仔細審查,對於旅遊的吃住交通要明確具體標准,而且不能含糊其詞。這是投訴旅行社的重要依據。
(9)與旅行社擴展閱讀:
旅遊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旅遊業務的企業法人。
2、旅遊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遊合同,參加國內旅遊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遊服務,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旅遊,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遊費用,指旅遊者支付給旅行社,用於購買國內旅遊服務的費用。
旅遊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遊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遊費用不包括:
(1)旅遊者投保的個人旅遊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遊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遊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遊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遊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遊者不參加旅遊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後旅遊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遊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遊活動對旅遊者和受其委派並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遊者投保的個人旅遊保險,指旅遊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
包括但不限於航空意外險、旅遊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遊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遊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遊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於低於成團人數,旅行社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遊團隊的行為。
㈩ 怎樣和旅行社講價
提起砍價,凡買過商品的人十有八九都會,可是如何與旅行社砍價,既保證旅遊商品的質量又不多花錢,還能開開心心地玩個痛快,恐怕你就不那麼專業了。
鑒於旅遊商品的特殊性,記者日前向有關專業人士打探,特向你做如下介紹。
首先,要有一個健康的消費心理。消費者多有求廉心理,買東西總想越便宜越好,少出點錢,多辦點事。在旅遊上表現為「出遊前比價格,回來後比質量」,其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商品的價格總是與一定的價值相符,你沒掏那麼多錢就不可能享受那麼多服務,因此在旅遊時不要一味貪圖低廉,畢竟「便宜沒好貨,好貨不便宜」。
第二,不要被旅行社所打的廣告低價格所迷惑。在選擇旅行社時,要弄清廣告價格下面所涵蓋的服務項目。有的旅行社廣告價格打得很低,但價格下所涵蓋的項目很少,想旅遊還得另外加錢。
第三,要警惕旅遊合同的附加條款。在旅遊項目、景區、景點等相同的情況下,有些旅行社打的價格比其他旅行社低出很多,在與其簽訂旅遊合同時,一定要看清其讓你必須參加的自費項目及帶你去的購物點。旅遊低價的彌補、導游的收入、旅行社的利潤有好多都是從帶你參加的自費項目和你的購物回扣中提取,尤其是出國游在此方面一定要慎重。
第四,不要一項一項地與旅行社砍價。有些遊客在與旅行社砍價時,一項一項地「砍」,在所列的項目表中,看似每一項旅行社都作出了讓步,給你的價格很低,但如果有一項你不熟悉,或許你就栽在該項上面。
最後,要整體、整個團隊地與旅行社砍價。經濟學上有個術語叫規模效益,用在你與旅行社的砍價上就叫「人多效應」,你人多了,第一可以享受團隊的優惠,第二,在其他條件都一樣的條件下,可以與旅行社進行很有分量的交涉。
與旅行社砍價,固然十分重要,不過在隨團出行前,一定要選擇講信譽、重質量的較大規模的旅行社,一定要與之簽訂旅遊合同,在合同中明確出遊行程、路線、景點安排、食宿安排及購物時間安排等,做一名聰明和理性的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