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際旅行社
發布時間: 2020-11-25 19:28:36
① 新規定的國際旅行社要交多少質量保證金
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國內旅遊業務的,應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繳納質量保證金60萬元人民幣。
國際旅行社除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國內旅遊業務外,經國家旅遊局審核批准,經營出境旅遊業務,還應繳納100萬元人民幣的質量保證金。每設立一個分社,增交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
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繳納質量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每設立一個分社,增交質量保證金5萬元。
(1)新國際旅行社擴展閱讀:
保證金管理
1、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質量保證金實行統一制度、統一標准、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旅遊行政管理機關統一制定保證金的制度、標准和具體辦法,各級旅遊行政管理機關在規定的許可權內,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和程序,作出支付保證金金額的決定。
國家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地方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設立專門機構,對質量保證金進行管理。依照分級設立的原則,全國設置國家和省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地市級以下質監所的設置,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旅遊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提出建議。
報當地人民政府決定。各級質監所在其委託或授權的職責范圍內,行使對質量保證金的管理權,質監所應當接受同級旅遊局的領導和監督,旅遊局對其質監所在委託范圍內的工作承擔法律責任,此外,各級質監所同時接受上級質監所的業務指導。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② 新規定的國際旅行社要交多少質量保證金
不具備出境資格的國際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保證金120萬元。
現在保證金不再存在旅遊局,而是存在自己開設的保證金專用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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