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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領隊安全職責

發布時間: 2020-12-12 21:11:25

A. 國足領隊,有哪些職責

主教練——指揮訓練球員上場比賽
助理教練——主教練的副手,管理青年隊,預備隊
領隊——回帶領球員外答出比賽
作為領隊,首先應該具備足夠的足球理論知識,不僅僅是足球戰術方面的,還必須包括人體運動學的相關知識。因為要管理球員,所以在人事管理方面的經驗和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懂得處理和球員、媒體、俱樂部的關系,也要知道激勵或者批評球員的正確手段。
在體育領域,領隊則是一個有較明確權力和職責的職位。領隊一般主要負責隊伍的人員管理、紀律作風、出行住宿等問題,而一般不涉及該體育團隊的專業訓練、競技比賽准備等,與主教練、助理教練、教練等專業相關職位有明顯的不同。
因為這樣的特殊性,所以領隊經常由有一定名聲威望的人士擔任,卻並不一定是該運動的專業人士,甚至不一定是體育界人士。比如中國的各個職業足球俱樂部的領隊中有不少是從商界甚至政界選聘的專業管理人士
足球總監——監管教練,財政和俱樂部

B. 領隊的職責主要有哪些

領隊職責
1.要確保整個行程的安全,絕不冒險。
2.文明用語,平等待人;領隊絕不允許與隊員發生感回情糾葛。
3.責任心答:要注意觀察每位隊員的具體情況;具有照顧全局的眼光同時注意隊伍行進的速度
4.注意隊員之間的配合,行進中前後呼應,休息時多跟隊員溝通。
5.
充分發揮隊員的積極性,培養他們主動參與的意識並隨時提出鼓勵和表揚。
6.
領隊必須記路,包括城市裡和山路,隨時記錄,收隊後有一份自己的報告(帶隊筆記)並做出總結。
7.
領隊與助手、後勤之間如有矛盾或不協調的事情,私下解決,不得當隊員面前發生爭執。
8.
隊伍中不許有消極言論,嚴格禁止隊伍中的個人英雄主義,一旦發生,領隊有權制止並實施領隊權利

9.
出行前要提醒大家戶外安全的注意事項等事宜。
10.
隨時注意清點人數;隨時挖掘優秀的苗子。

C. 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規定領隊人員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的管理,規范其從業行為,維護出境旅遊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出境旅遊的健康發展,根據《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出境旅遊領隊人員(以下簡稱「領隊人員」),是指依照本辦法規定取得出境旅遊領隊證(以下簡稱「領隊證」),接受具有出境旅遊業務經營權的國際旅行社(以下簡稱「組團社」)的委派,從事出境旅遊領隊業務的人員。
本辦法所稱領隊業務,是指為出境旅遊團提供旅途全程陪同和有關服務;作為組團社的代表,協同境外接待旅行社(以下簡稱「接待社」)完成旅遊計劃安排;以及協調處理旅遊過程中相關事務等活動。

第三條
申請領隊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三)可切實負起領隊責任的旅行社人員;
(四)掌握旅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有關情況。

第四條
組團社要負責做好申請領隊證人員的資格審查和業務培訓。
業務培訓的內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紀律教育;旅遊政策法規;旅遊目的地國家的基本情況;領隊人員的義務與職責。
對已經領取領隊證的人員,組團社要繼續加強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第五條
領隊證由組團社向所在地的省級或經授權的地市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領,並提交下列材料:申請領隊證人員登記表;組團社出具的勝任領隊工作的證明;申請領隊證人員業務培訓證明。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領隊證人員頒發領隊證,並予以登記備案。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組團社的正當業務需求合理發放領隊證。

第六條
領隊證由國家旅遊局統一樣式並製作,由組團社所在地的省級或經授權的地市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發放。
領隊證不得偽造、塗改、出借或轉讓。
領隊證的有效期為三年。凡需要在領隊證有效期屆滿後繼續從事領隊業務的,應當在屆滿前半年由組團社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換發領隊證。
領隊人員遺失領隊證的,應當及時報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並聲明作廢,然後申請補發;領隊證損壞的,應及時申請換發。
被取消領隊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領隊登記。

第七條
領隊人員從事領隊業務,必須經組團社正式委派。
領隊人員從事領隊業務時,必須佩帶領隊證。
未取得領隊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出境旅遊領隊業務。

第八條
領隊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遵守《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二)協同接待社實施旅遊行程計劃,協助處理旅遊行程中的突發事件、糾紛及其它問題;
(三)為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服務;
(四)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並提醒旅遊者抵制任何有損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

第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條,對申請領隊證人員不進行資格審查或業務培訓,或審查不嚴,或對領隊人員、領隊業務疏於管理,造成領隊人員或領隊業務發生問題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組團社警告、取消申領領隊證資格、取消組團社資格等處罰。

第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三款規定,未取得領隊證從事領隊業務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過人民幣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人民幣1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二款和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領隊人員偽造、塗改、出借或轉讓領隊證,或者在從事領隊業務時未佩帶領隊證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人民幣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暫扣領隊證3個月至1年,並不得重新換發領隊證。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的,按《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三、四項規定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暫扣領隊證3個月至1年;造成重大影響或產生嚴重後果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撤消其領隊登記,並不得再次申請領隊登記,同時要追究組團社責任。

第十四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旅遊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D. 導游領隊人員兼具兩個職責應該具備

4.1.1.1導游領隊人員應兼具為旅遊者提供服務,與引導旅遊者文明旅遊兩項職責。
4.1.1.2導游領隊人員在引導旅遊者文明旅遊過程中應體現服務態度、堅持服務原則,在服務旅遊者過程中應包含引導旅遊者文明旅遊的內容。
4.1.2 掌握知識
4.1.2.1導游領隊人員應具備從事導游領隊工作的基本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1.2.2導游領隊人員應掌握我國旅遊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有關規范性文件關於文明旅遊的規定和要求。
4.1.2.3導游領隊人員應掌握基本的文明禮儀知識和規范。
4.1.2.4導游領隊人員應熟悉旅遊目的地法律規范、宗教信仰、風俗禁忌、禮儀知識、社會公德等基本情況。
4.1.2.5導游領隊人員應掌握必要的緊急情況處理技能。
4.1.3 率先垂範
4.1.3.1導游領隊人員在工作期間應以身作則,遵紀守法,恪守職責,體現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為旅遊者樹立榜樣。
4.1.3.2導游領隊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注重儀容儀表、衣著得體,展現導游領隊職業群體的良好形象。
4.1.3.3導游領隊人員在工作期間應言行規范,舉止文明,為旅遊者做出良好示範。
4.1.4 合理引導
4.1.4.1導游領隊人員對旅遊者文明旅遊的引導應誠懇、得體。
4.1.4.2導游領隊人員應有維護文明旅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關注旅遊者的言行舉止,在適當時機對旅遊者進行相應提醒、警示、勸告。
4.1.4.3導游領隊人員應積極主動營造輕松和諧的旅遊氛圍,引導旅遊者友善共處、互幫互助,引導旅遊者相互督促、友善提醒。
4.1.5正確溝通
4.1.5.1在引導時,導游領隊人員應注意與旅遊者充分溝通,秉持真誠友善原則,增強與旅遊者之間的互信,增強引導效果。
4.1.5.2對旅遊者的正確批評和合理意見,導游領隊人員應認真聽取,虛心接受。
4.1.6 分類引導
4.1.6.1針對不同旅遊者的引導
a、在帶團工作前,導游領隊人員應熟悉團隊成員、旅遊產品、旅遊目的地的基本情況,為恰當引導旅遊者做好准備。
b、對未成年人較多的團隊,應側重對家長的引導,並需特別關注未成年人特點,避免損壞公物、喧嘩吵鬧等不文明現象發生。
c、對無出境記錄旅遊者,應特別提醒旅遊目的地風俗禁忌和禮儀習慣,以及出入海關、邊防(移民局)的注意事項,提前告知和提醒。
d、旅遊者生活環境與旅遊目的地環境差異較大時,導游領隊應提醒旅遊者注意相關習慣、理念差異,避免言行舉止不合時宜而導致的不文明現象。
4.1.6.2針對不文明行為的處理
a、對於旅遊者因無心之過而與旅遊目的地風俗禁忌、禮儀規范不協調的行為,應及時提醒和勸阻,必要時協助旅遊者賠禮道歉。
b、對於從事違法或違反社會公德活動的旅遊者,或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遊者權益的活動,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根據旅行社的指示,導游領隊可代表旅行社與其解除旅遊合同。
c、對於從事違法活動的旅遊者,不聽勸阻、無法制止,後果嚴重的,導游領隊人員應主動向相關執法、管理機關報告,尋求幫助,依法處理。
4.2引導的主要內容
4.2.1 法律法規
導游領隊人員應將我國和旅遊目的地國家和地區文明旅遊的有關法律規范和相關要求向旅遊者進行提示和說明,避免旅遊者出現觸犯法律的不文明行為。引導旅遊者愛護公物、文物,遵守交通規則,尊重他人權益。
4.2.2 風俗禁忌
導游領隊人員應主動提醒旅遊者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宗教禁忌。在有支付小費習慣的國家和地區,應引導旅遊者以禮貌的方式主動向服務人員支付小費。
4.2.3 綠色環保
導游領隊人員應向旅遊者倡導綠色出遊、節能環保,宜將具體環保常識和方法向旅遊者進行說明。引導旅遊者愛護旅遊目的地自然環境,保持旅遊場所的環境衛生。
4.2.4 禮儀規范
導游領隊人員應提醒旅遊者注意基本的禮儀規范:儀容整潔,遵序守時,言行得體。提醒旅遊者不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違規抽煙,提醒旅遊者依序排隊、不擁擠爭搶。
4.2.5 誠信善意
導游領隊人員應引導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保持良好心態,尊重他人、遵守規則、恪守契約、包容禮讓,展現良好形象。通過旅遊提升文明素養。

E. 旅遊行業中都有哪些職位職責都是什麼

領隊:
領隊一般是指戶外自助游帶領隊伍的人統稱。每一個領隊都是戶外運動的
權利:
1、有權利安排線路、出發時間和行程;
2、有權利根據安排限制參加活動的最多人數;
3、有權利出於安全原因控制參加活動的男女性別比例;
4、有權利出於安全原因勸阻不適合的人員參加該次活動;
5、有權利要求參加活動的人員自己准備裝備;
6、有權利指定人員擔任財務、衛生等職務協助你工作;
7、有權利在活動中根據天氣、隊員狀態修改活動計劃;
8、有權利要求隊員在活動過程中聽從安排;
9、有權利要求在活動過程中不服從安排的隊員離隊;
10、有權利在活動前要求大家預付活動中將支付的費用;
11、有權利安排為參加活動的人員統一購買適當的保險;
義務:

1、有義務保障每一個參加活動人員在服從指揮前提下的安全;
2、有義務根據活動難度級別在出行前對線路和時間有充分的准備以保障活動安全;
3、有義務根據報名先後接納參加活動的人員(不適合活動的除外);
4、有義務在召集活動時說明活動的難度級別,便於參加人員選擇;
5、有義務在活動召集時說明活動的時間、線路安排、裝備要求等信息;
6、有義務在活動過程中指導幫助隊員;
7、有義務在改變活動安排的時候徵求大家的意見,並將最終決定通知大家;
8、有義務在活動過程中出面與各方面進行聯系溝通;
9、義務在活動過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環保;
10、有義務保密因活動所需要而搜集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所有信息僅用於該次活動;
11、有義務在活動結束後盡快自己或要求你指定的財務發表詳細的費用收支清單。

導游:
導游主要分為中文導游和外語導游。其主要工作內容為引導遊客感受山水之美,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並給予遊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幫助。

根據當前中國旅遊業的發展狀況和導游服務對象,導遊人員的基本職責可概括為下述五點:
(一)根據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合同或約定,按照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遊客參觀、游覽;
(二)負責為遊客導游、講解,介紹中國(地方)文化和旅遊資源;
(三)配合和督促有關單位安排遊客的交通、食宿等,保護遊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四)耐心解答遊客的問詢,協助處理旅途中遇到的問題;
(五)反映遊客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安排遊客會見、會談活動。

F. 乒乓球領隊的職責是什麼

首先領隊肯定是帶頭作用,主要是凝聚隊伍的戰鬥力和團隊精神,這點對一個團隊來說是非常重要。其次就是帶領隊伍參加一系列的比賽,如報名,組織等等一般都是由領隊帶領的。

G. 當一名領隊(導游)的職責

領隊的責任非常重來大源,你一個領隊的好壞完全能控制著一個團的開心與否,領隊的工作性質就是跟督察是一樣的,只不過是領隊有的事情還得自己動手,想要干好一個領隊就得從導游開始做起,領隊只不過是把導游該做的事情給進化了,做到了更加完美,這也是導游證的升級版,所以領隊也就是升級後的導游,責任和導游一樣,你要是個領隊,那我只能讓你自己好好加油了,因為這件事情是無法讓別人傳授的,你必須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過程,嘿嘿~~

H. 領隊、全陪、地陪、景區導游他們之間職責的差異是什麼

領隊是帶領遊客赴海外旅行的人員,全陪是在國內陪同某個團隊的人員,當團隊在國內專不同城市旅屬行時一同前往;地陪是當地旅行社的導游員,負責講解,景區導游是某個景點的講解員,他們不屬於旅行社人員。一個海外團隊來華旅行,一般會有領隊,地陪是必須有的,但全陪就不一定有。景點導游也不一定用,因為地陪可以講。領隊與全陪都是負責協調團隊行程與地接之間的關系。地陪責任最重。

I. 領隊及送關是干什麼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領隊是出境來旅遊團隊的靈魂,主要源職責是為旅遊者辦理出入國境,酒店入住、機票等各種手續;與地接社、地陪及相關人員接洽,安排旅遊行程,並代表組團社監督地接社在旅行中的服務質量,維護組團社及客人的利益,負責處理團隊在境外所遇到的各種緊急事宜(如遇重大問題須及時匯報)。
送關是地陪的其中一項工作,不過有時候在出入境口岸,為了方便旅遊團進出,旅行社會派人在關口專門負責接送關,主要職責是為旅遊者在關口辦理出入國境手續。

J. 地陪全陪領隊的職責分別是什麼

領隊作為組團社的代表,負責對旅遊團隊進行內部管理,提供出入境服務,負責沿途各車站版的協調聯絡工作,權並對旅遊地接社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進行全程監控。
全陪:由於旅遊團隊的性質的不同,通常將全陪分為兩種:①在國際入境團隊中。全陪作為該國際旅行社派出的導游員,負責客人從入境起一直到客人出境的全程陪同服務。②在國內旅遊,由組團社派出的全程陪同導游員。負責監督各地接待旅行社按接待計劃完成接待任務。
地陪:具體負責旅遊團隊在當地的行程安排、生活服務和講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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