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團強迫購物
A. 旅遊中遇到強制消費怎麼辦,懂得這幾條就不怕了
我相信很多人旅遊跟團都會遇到強制消費,曾經也有人在錦里逛街的時候,被導游關在一家店中要求強制消費,不消費不準離開,其實不光是去國外,去很多地方旅遊都會出現這些情況,這些在法律邊緣游盪的人,他們利用這些漏洞,瘋狂的操作,來獲取利益,如果你到成都也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才好呢?如果懂得這幾條,你就不不用擔心遇到強制消費了,在新的旅遊法規裡面就有明確的規定,當消費者在旅遊權益受損的時候,以下幾種方式可以解決。
一般這種就屬於非常嚴重的一個消費者權益危害,最近幾年國家也在大力抓這種鑽空子的旅遊團,或者其他深度的變種的交易,這種不僅僅危害消費者的權益,還會讓社會存在不穩定的因素,打個比方,假設說有些脾氣比較暴躁的,遇到這種強制消費,肯定忍不住大打出手,而這個時候,對方肯定早有準備,而吃虧的最後就變成自己的,不管能賠償多少錢,受傷的是自己,心態一定要擺正,好的,最後祝福大家每一趟的旅行都有一個好的結果。
B. 關於旅遊強制購物
你要是死活不買導游也拿你沒辦法的,導游可能會一直說你勸你反正各種推銷,你就是各種不理會,結果就是有些素質不好的導游在接下來的旅遊中給你臉色看,搞的大家都不高興,
不過還是要告訴你,千萬別為了不讓局面弄僵就買東西,千萬別買,不然後悔的就是你自己
以後去旅遊還是選擇好一點的旅行社和導游,還有挑選好的旅行線路安排,不要貪便宜,便宜了那些導游根本不賺錢的,旅行社給的工資又少得可憐,他們只能通過這種方式補償自己,也是被逼的沒辦法的,只能說現在的旅遊市場太不成熟了,制度不完善,導游普遍層次較低,供求不對等,法律也不健全,
或者大家也可以自己出去玩不跟團,又自由又能玩的開心,跟團旅遊很累很累的,導游就為了完成任務把時間安排的很緊,一直催促你快點玩快點走,每天都起得好早,一點都沒有享受到旅遊的感覺,我們當時到一個景點玩,導游說了規定時間,幾乎所以的人都選擇在車上睡覺,不下去玩,你想想是有多累,導游才不管你玩不玩,時間到了就拉著去下一個景點,所以要是像這種單位組織的只能跟團那就真沒辦法了,我去了幾次每次都是這樣,很不開心,後來再組織我就不去了,我寧願不要那錢,真是花錢買罪受,
唉,反正你決定去的話不要買就是了,不高興的地方就自己寬寬心吧
C. 旅遊被逼迫買東西但是沒有買算不算強制購物
現在如果有購物行程,應該是進店自由購買,不會強制你們的吧
!
D. 旅遊團強迫購物維權途徑有哪些
一、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如果需要向旅遊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在書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
1、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表述的事件經過應盡量具體、詳細。
2、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主要的證據包括旅遊合同、旅遊行程表、旅遊發票、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侵權、違約的材料。
3、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合法合理。對旅遊者提出的投訴,旅遊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遊局發布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准》,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遊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主要依據。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在旅遊時,消費者一般都會與旅遊公司簽訂旅遊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與旅遊公司達成協議,消費者可以憑借仲裁條款及仲裁協議提起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可以持民事起訴書、旅遊合同等相關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
E. 跟團旅遊遭遇「導游強制購物」,我應該怎麼辦
首先,如果在旅行途中碰到了導游強制購物,建議大家不要自亂陣腳。所以較為內穩妥的辦法,是先看看其他容遊客的反應。
如果團里的遊客都默認導游這樣的行為,而且導游態度相當強勢,那我建議大家也考慮購買少量的商品。
雖然心裡肯定會有一些不滿的情緒,但出門在外導游負責遊客的交通起居。如果直接撕破了臉,而同行的遊客又沒有任何聲援,那麼恐怕接下來的旅行中,我們有可能會變成導游主要「照顧」對象,玩起來可能也不會很高興。
但為了保護好自己,一定要問店家出具購物發票,以備後續的投訴。
如果團里有不少遊客,拒絕導游強制購物,這時我們當然也要明確地表明自己的態度。俗話說「兄弟同心,其利斷金」。大家都能團結起來,眾志成城爭取自己的權益。想必導游也心虛,看到團友態度堅決,自己也不敢很囂張。
F. 跟團去台灣旅遊會被強迫購物嗎
台灣跟團,購物店是比較多的~
比較很便宜啊,兩千多,環島8天~~
如果自由行八天,怎麼要五千多吧~~
不能說強制購物,因為現在是不允許的,不過建議稍微買一點~~
護膚品、土特產什麼還是值得買的
G. 去香港的旅遊團隊有強制購物嗎
港黑導游似強盜,大陸遊客勇自衛
「十一」假期,香港黑導游強迫大陸遊客每人最低購買9000元人民幣的珠寶。大陸遊客勇於抗爭,捍衛自身正當權益。
2014年10月4日,大陸遊客薛先生參加赴港澳三晚四天的旅遊團組,在香港九龍灣國際展覽中心珠寶店,一自稱姓周的男性導游(以下簡稱周黒導)強迫全團24人,每人必須購買珠寶9000元人民幣的標准,並揚言「如果達不到標准,立刻辦理離團手續。」言畢,一天津的遊客問,如果購買不了9000元,少一些行不行,周黒導復:「不行」。下車後,周黒導招呼大家進珠寶店,薛先生上前問之:「進去可以,支持你工作,但是不是必須購物。」周黒導答:「每人必須購物,先進去再說。」薛先生質問:「香港是法治社會,你這么做是否合法?」周黒導沒有正面回答,還是招呼大家進店。此刻,除薛先生及北京的幾名遊客沒有動外,西寧、天津、上海、陝西的遊客沒有動,福建的9名遊客均沒有動。周黒導見狀,暴跳發瘋,向薛先生狂喊:「你是不是覺得你是北京的就特別牛…,我告訴你,北京人在香港人眼中算個屁。」薛先生聽後不理,拿出手機對其進行拍照,此時,周黒導跳到初先生身邊吼道:「你私下拍照,侵犯了我的隱私權。」並大有採用暴力之勢。薛先生正言道:「香港是法治社會,我在這里拍照沒有侵犯你的隱私權和肖像權,你敢打人,我們立刻報警。待會兒我會把你的所作所為投訴到香港旅遊發展局。」周黒導聽畢即站在一旁,叉著腰,喘著氣。雙方對峙幾分鍾後,另外一個姓羅的男性導游(以下簡稱羅導)朝大家喊著:「請支持一下我們的工作,每個人都進去,我們跟珠寶店有協議,是算人頭的。」另外一北京人上前與其交涉:「我們不是不支持你們工作,我們來香港干什麼來了,肯定購物,但是你們不能強迫我們,還要求最低標准,這就不對了。」羅導表示同意後又招呼大家進店。最後,福建的9名遊客沒有動,其他人都進去了。
進店後,上海的2名遊客購買了幾千元的珠寶,周黒導和羅導還嫌少,又要求她們再買幾千元;陝西的3名遊客已經購買2000元珠寶,羅導用威脅的口吻沖她們叫道:「你們3人2000元,根本達不到我們的要求,你們必須再買2000元,否則,別想回去」 ;廈門2名遊客暫時離開廈門9人的聚集點時,周黒導和羅導又跟蹤2人,逼迫每人交給他們200元人民幣;周黒導見到薛先生謾罵道:你現在是不是覺得你很牛…,你媽…,你們北京人在香港人眼中算個屁……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臉和口氣,又說:「我們單獨找個地方談談。」薛先生對其不理不睬,並堅決沒有購物。
在進店的3個小時中,周黒導和羅導威脅強迫福建9名遊客進店,福建9名遊客團結一致,沒有聽之任之,始終沒有進店。
回京後,薛先生投訴到香港旅遊發展局,10月13日,該局已經受理此案。
下面對大陸遊客赴香港旅遊提幾點建議:
1、千萬摒棄和剔除「在人家的地盤上,能忍就忍了」這種息事寧人,聽之任之,或者「等回家再說」的觀念和行為。在一定意義上講,香港人本身就看不起大陸人,大陸人到香港後再忍辱負重,壓抑憋屈,他就更看不起你。正是部分大陸人的這種念行,更使得個別香港人肆無忌憚,有恃無恐。「等回家再說」回到家你能怎樣?頂多在「網路」上發發帖子,向親朋好友傳告一下,這只是心裡上安慰一下自己而已,實際上吃虧受辱憋屈的還是你自己。「9000元,你不願意花或買珠寶,可你忍了受了花了」,這就叫 「意被奸,財被搶」。故,大陸人一定要強立和踐行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及尊嚴的意識及行為,受到脅迫和「強奸」時,要勇於自衛和斗爭。
2、去之前一定把香港的報警電話,旅遊發展局電話准確備好。另外,錄用和照相設備及電池也備好。如果用手機也可以,但一定將電池和移動電源充足電。
3、和至少1名的親屬或鐵朋友同行,發生情況時1人前面維權,1人後面取證(錄音和拍照)。注意:在到達購物地點或導游講購物的情況時,全部錄音下來;
4、如果發生肢體沖突或暴力事件,1人須第一時間在現場相對隱身處報警。之前一定搞清是何街道號碼或何標志性建築等。
5、導游說一些威脅性的言辭,如:「打電話到警察局,警察立刻就來把你帶走」;因為你的『鬧事』,影響到下面的行程或其他遊客」等等,千萬不要相信。應對辦法—裝傻充愣。
6、赴香港的觀光購物團最好不要參加,如果要去香港一定參加觀光團。如否,高高興興飛去,受辱忍氣而回。
以上可以說是積極的防衛措施,下面還有幾種消極的防衛方式:
1、直接跟導游說沒有帶錢帶卡,先向其借點,回家後再還他。一般情況下,導游無奈無語,最多罵你幾句,你不要還口聽著就行了。這種方式可以叫—忍罵;
2、下車或走到較滑的路面時假裝摔倒,讓另外1人攙扶你去醫院。導游只得讓你去。你們在附近地方轉圈,看時間差不多了,再回到購物點的門口或集合地點。導游問你時,你只說走了一段路,沒事了,好了,香港的醫療費那麼貴,不用看了。此時,狡猾的導游也許會看出來,沒關系,也頂多訓你幾句。這種方式可以叫—假摔;
3、突然肚子疼或心臟病復發,假裝或真吃葯,不能動需要休息,另外1—2人留下來照顧你。導游也沒有辦法。3個小時過後,說你好多了,可以走了。然後上大巴車走人。這種方式叫做—裝病;
4、臨進店時驚叫或大喊,自己的身份證或港澳通行證等貴重物品丟失,需要立刻尋找或報警,並裝出很著急的樣子,導游也只能先讓你去尋找。你言畢轉身就走,然後到附件轉轉,看時間快到了,再回到集合點。只是告訴導游找到了就可以。這種方式叫—故丟。
H. 國內旅遊碰到強制購物的旅遊團時我們應該怎麼辦
你好,我是做旅遊的,先跟你解釋一下「強制消費」的意思吧。
「無強制消費」:你旅遊期間所有的景點門票、行、食、住均包含在內,
「有強制消費」:比上述便宜,但是上述所含內容包含不全。
「有進店(購物)」:導游會帶領團隊去各商場進行購物,以便從中獲得利益,導游會全力推薦某些商品,如果不買,也許導游會不高興,但是你完全可以不買。(比如導游會說:「xxx是本地最有名的xxx,物超所值,大家買一些也是對我工作的支持……」等,不用理他)
樓主所說的「朋友去海南被強制消費2w多」,我想應該大部分錢都是購物了吧
I. 遇到旅遊團被導游強制消費,你怎麼辦
首先,導游有存在這些行為的,都屬於欺騙、強制遊客購物消費:
1、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者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其次,當旅行社、導游存在以上行為的時候,遊客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雙方協商;
如果導游強制要求遊客消費購物,遊客可以先向該導游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
2、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遊客投訴後,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3、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被強制購物的遊客較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5、遊客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9)旅遊團強迫購物擴展閱讀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參考資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
J. 低價團強迫購物還有嗎
10月2日消息,今年國慶長假,是雲南「史上最嚴」旅遊市場整治措施實施以來的第一個「黃金周」。低價團、強制購物等旅遊業頑疾還存在嗎?帶著這一疑問,記者參加了一個從昆明出發的石林一日旅遊團。
記者通過在某旅遊網站搜索發現,與過去百元左右低價購物團充斥市場不同,目前石林一日游的產品價位多在300元左右,並標明為純玩團,行程中不安排購物。但在網路上,仍有個別旅行社提供低價石林一日游,並明確說明行程中安排了購物點,其中,最便宜的一家報價為174元。為一探究竟,記者報了這個低價團。
「出來玩肯定要給家人朋友帶些禮物,但就怕買到假貨。」一位來自江蘇的遊客告訴記者。
下午4時,旅遊團到達位於昆明東郊一座新修建的大型旅遊購物中心。接待人員給每位遊客發了一張小卡片,用於登記購買貨物。導游隨後表示,自己不與遊客一同進店,也未要求遊客必須買多少,只是告知遊客要在裡面逛到5時半再集合。
記者走訪後發現,這座購物中心的商品以玉石、銀器、普洱茶、鮮花餅、鮮花面膜等雲南特色產品為主,商品大多有正規品牌,價格也基本在合理范圍。經過一個多小時自由選購,不少遊客買了伴手禮,但也有一些遊客空手而歸。「我一天有兩百元的固定出團費,如果遊客買東西比較多,我會有一點獎金,但不算多。」導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