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申根個人旅遊簽證
⑴ 個人去歐洲旅遊簽證怎麼辦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個人旅遊簽證也就是辦理護照的一般程序為:
1.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者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必須攜帶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證或者戶口簿原件和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及身份證的復印件。
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張。
4. 領取護照。
當地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審批、製作和簽發護照的時間是14個工作日。領取護照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者戶口簿、領取護照《回執》和200元工本費。
辦理護照具體程序為
中國公民申領因私普通護照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其 (一般程序是):
(1)領取出境申請表:
本人(或委託親友)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和證件:
①戶口簿;
②身份證或其他戶籍證明;
③工作證(退休證);
④與出境事由有關的相應材料(邀請信,擔保書等);
⑤介紹信。
(2)填寫《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
①填寫前,首先要仔細閱讀表格內的每項內容以及填表須知,如有不明白處要向入 境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詢問或通過有關咨詢服務機構幫助填寫;
②申請表格必須用鋼筆填寫,字跡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塗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須全部填寫,且每項內容必須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請編號(四張表編號是一致的),申請人必須牢記,以便日後 查詢;
⑤標題後的括弧內應填寫本人申請前往國家或地區的名稱;
⑥「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寫,必須與本人戶口簿內的記載相一致;
⑦申請表內各欄填寫的要求。
「姓名」一欄,申請人的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上的記載相一致,必須用標准 漢字的正楷書寫,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寫別名。 「外文譯名」一欄,必須按照本人漢語姓名的普通話讀音的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書寫 時分姓氏和名字兩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後,不得將姓氏和名字兩部分連在一起寫;復 姓連 寫,但也必須和名字分為兩部分書寫;少數民族語姓名,須按照民族語的讀音,用漢語拼 音字母名翻譯轉寫;如有的申請人姓名有其他拼寫形式,可以申請加註在備注頁中。
「身份證號碼」一欄,應根據公安機關頒發的本人正式身份證內的號碼填寫,不得填 寫臨時身份證內的號碼。沒有申領過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可以不填寫此欄或填寫」無」。
「出生日期」一欄,須與戶口簿和身份證中記載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寫一致。
「出生地」一欄,須與本人戶口簿上的記載一致,出生於中國的,填寫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區,直轄市,或香港,澳門,台灣;出生於國外的,填寫出生國的中文名稱。
「籍貫」一欄,必須與戶口簿的記載一致。
「民族」一欄,必須與戶口簿上記載一致。
「婚姻狀況」一欄,必須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已婚」,「未婚」,「離婚」和「喪偶」四種情況之一。
「文化程度」一欄,按照本人最高學歷填寫。
「政治面目」一欄,須按本人實際情況填寫「群眾」,「團員」,「中共黨員」或「某民主黨派」等。
「工作單位」一欄,須填寫本人工作或學習單位的全稱。沒有工作單位的可填寫「 退休」,「退職」,「退學」,「待業」等。
「職務」一欄,須填寫本人現在所擔任的實際職務,或本人所從事的職業。
「職稱」一欄,應按照有關部門實際評定的本人專業技術職稱填寫。沒有經過評定職 稱的,可不填寫。
「地址」及「電話」二欄,無論是工作單位的地址電話,還是家庭住址的地址電話,都必須填寫詳細地址,包括區,縣,鄉鎮,街巷名稱,門牌號碼,郵政編碼等。 「本人簡歷」一欄,須填寫從上小學開始的主要學歷和工作經歷,包括起止年、月、單位名稱和本人職務等,要連續填寫到填表日期止,中間不得有時間間隔或中斷。
「出境事由」一欄,根據本人要求出境的實際理由和邀請信的邀請內容填寫「探親」, 「訪友」,「旅遊」,「定居」,「留學」,「研修」等。
「單程或雙程」一欄,除出國出境「定居」者應填寫「單程」外,其他出國事由者,均應填寫「雙程」。
「偕行不滿16歲的兒童」一欄,如大人和兒童共同申領一本護照的,須填寫此欄。 分別申領護照者,則無需填寫。
「在境外期間的經濟擔保和經濟擔保人情況」一欄,須填寫擔保人的姓名,年齡,國 籍或籍貫,與本人關系等。
「自費留學就讀學校」一欄,填寫前往國家留學就讀的學校的名稱(全名)。
「留學生類別」一欄,應根據本人出國學習的性質填寫,出國讀語言的填「就讀」,讀專科學校的填「專科」,讀大學或接受大學以上教育的填「留學」。
「所讀專業」,「所讀學位」,「學年」,「開學日期」幾欄,申請人應根據國外(境外) 校方所發的「入學通知書」規定的有關內容填寫。
「國內外主要親友」一欄,國內親屬主要指直系親屬和近親屬,國外的親友主要是聯 系密切的,且須填寫其在國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備注」一欄,須填寫本人申領護照的理由或憑據,如出國工作的填「工作聘書」或「 合同書」;出國留學就讀的填「入學通知書」,「經濟擔保書」;出國探親定居的填「邀請信」等 。
⑵ 德國申根旅遊簽證被懷疑目的,會被拒簽嗎
如果說簽證官懷疑您去那邊的真實目的,那一般情況都會給您拒簽的,因為太擔心您持有旅遊簽證到了那邊之後是不是要去做其他的事情,或者說懷疑您去了那邊之後是不是就直接不回來了。
不過即使真的被拒簽了,您也不用擔心,您可以隨時申請的,只要您的約束力相對上次增加了,那是完全有可能通過的,其實是不是能通過,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向簽證官證明您去了歐洲之後一定會回到中國,只要做到這一點,簽證官就會給您簽證的。
⑶ 急!德國申根商務簽證和旅遊簽證相關問題
都不用面簽,而且可以他人幫忙代送材料。商務簽證必須有商務邀請函,個人旅遊簽相對來說資料難度低。但是你必須是有對應的目的的,如果你只是去旅遊,請如實申請個人旅遊簽。簽證停留期是按照你申請的天數來的,你申請停留14天,一般會給你14天或15天,有效期是3個月。簽證受理期是15個工作日內。
⑷ 個人旅遊去歐洲六國申根簽證哪一個國容易拿到簽證呢
法國,義大利的好辦一點,德國的最麻煩。第一次申請申根簽證可以申請法國的C類簽證,相對出簽快,出簽概率也高。
(4)德國申根個人旅遊簽證擴展閱讀:
申根簽證的申請辦法有以下幾種:
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辦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國別簽證」只能入、出簽發國有效,不能從別的申根國家過境而進入簽發國,否則應申辦「申根簽證」。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辦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
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5)途經或訪問多個申根國家需填寫行程,即所訪國家及路線詳情和停留時間表,提供往訪國家的邀請信;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那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國家有時也發本國簽證,這種簽證只能前往該國,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國家;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7)只辦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
⑸ 申根德國旅遊簽證拒簽率高嗎
德國畢竟是發達國家,有一定的拒簽幾率,整體來講通過率不是很好,不是很好辦的,全國平均下來才僅有40%的出簽率,其實最主要的還是看你的個人資料是怎麼樣的。
簽證是不是能通過,簽證官主要看以下幾點:
您是否去過和德國同等發達的國家?
是否已婚有孩子或者單身離異?
名下資產如何?
是否有穩定的工作?
戶籍是不是敏感區域的?
其實簽證通過與否,主要看我們是否能讓簽證官相信我們去德國以後一定會回來,如果簽證官相信我們去德國後一定會回來,他就會給我們簽證。
⑹ 歐洲個人旅遊簽證哪個申根國簽證比較容易
目前市場上法國和義大利、瑞士的自由行相對多一些。其實歐洲這些申根國家的簽證難度都差不多,需要准備的資料都大同小異。
⑺ 德國個人旅遊申根簽證各位都幾天出的
3-5天可以拿到簽證。所有申請德國長期簽證,包括留學簽證及學者簽證的申請者,都要進行指紋採集。德國各駐外使領館的電子簽證系統於近期陸續進行升級轉換。系統轉換後,申請德國長期簽證的申請人要前往所在轄區的使領館進行指紋驗證。向德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德國簽證申請的公民都要留下指紋。申根簽證申請者不受此措施影響。
⑻ 德國的申根旅遊簽證是什麼類型,type of visa
德國的申根旅遊簽證是C類型,即探親訪友簽證都是type c。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它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1.申根協議國家應在人員流動方面,尤其是在簽證方面採取統一的政策規定;
2.申根協議國家決定頒發在申根區域內普遍有效的統一簽證;
3.允許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簽證,其前提條件是逗留的天數總和在第一次入境後半年內不能超過3個月;
4.在申根簽證使用前,各個國家的國別簽證應該得到承認;
5.根據申根協議的規定,持有任何一個申根協議成員國有效居留許可證的旅行者,3個月內無需簽證可在申根區域內自由旅行。在申根區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國家有效的居留許可證和護照,無需辦理簽證即可前往該申根國家。超過90天的逗留,申請者應根據有關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請國別簽證;
6.統一的申根簽證應由協議國家的外交和領事部門頒發;
7.原則上說,頒發某申根簽證的國家應該是該簽證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國家,如果有兩個目的地國家所停留時間相差無幾(精確到小時),則可以由首次入境的國家頒發申根簽證;
8.旅行證件的有效期必須長於簽證的有效期,該旅行證件必須保證申根國家以外的外國人能夠順利回到自己的國家或進入申根區域外的國家;
9.每個國家都有權決定某人是否有權進入該國,或被拒絕入境,他國頒發的申根簽證在另一申根國家使用時將得到限制,但該國必須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他協議國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協議首先在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七國生效,七國開始實行申根簽證;1997年底,義大利、希臘、奧地利三國相繼實施申根簽證;自2001年3月25起,芬蘭、挪威、冰島、瑞典、丹麥五國開始頒發申根簽證。申根簽證成員國至今已發展為25國。
⑼ 有德國旅遊申根簽證可以去哪些國家
持德國C類申根簽證,可以前往其他的申根國家
申根國家名錄
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瑞士。
⑽ 申根簽證是什麼 歐洲申根旅遊簽證國家有哪些
申根簽證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協議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
因此,申根簽證可以在所有的申根國家中使用。
至2011年,正式實施申根協議的國家有: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和瑞士。
另外,下列國家因為與申根鄰國沒有實際上的邊境檢查,也可以憑申根簽證任意進入:安道爾、梵蒂岡、聖馬利諾、摩納哥。
(10)德國申根個人旅遊簽證擴展閱讀:
申根簽證的申請辦法有以下幾種:
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辦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辦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
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5、途經或訪問多個申根國家需填寫行程,即所訪國家及路線詳情和停留時間表,提供往訪國家的邀請信;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那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7、只辦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
申根簽證可以在所有的申根國家中使用。
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
申根公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邊境控制。
就是在七個成員國中的六個國家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
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參觀。
申根簽證的申請需要注意:
1、申根簽證屬於短期入境(C 類)簽證。C 類簽證分為單次或多次入境簽證。
2、申請人訪問目的地是一個申根國,則就向該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3、申請人訪問目的地為多個申根國,則選擇逗留時間最長的申根國為主要目的國,並向該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4、申請人無法確定主訪問國時,以首入國原則確訃,並向該申根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5、必須事先購買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醫療救援的保額至少 3 萬歐元。
6、如被拒簽,不退簽證費,但可以申訴。
參考資料:網路-申根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