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遊執法人員培訓
『壹』 文化市場執法大隊是干什麼的,待遇怎麼樣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北京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內「掃黃打非」工作領容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文化執法總隊(市文管辦、市「掃黃打非」辦),是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起草本市有關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二、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三、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四、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行使的對文物市場中違法違規購銷文物的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五、負責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區文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屬於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適用公務員待遇。
『貳』 太原市文旅局執法隊監控中心電話
你好,如果你在陝西
太原市遭遇了旅遊詐騙或
者不公平待遇,建議直
接撥打市民熱
線12345進行舉報投訴。
希望回答可以幫到
你,感恩採納採納。
『叄』 旅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是幹嘛的
管理網吧、印刷出版物市場、演出市場、娛樂場所(電玩城)
『肆』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在事業單位改革後會轉成什麼編制
本次事業單位分類,明確將文化執法、城管執法等行政執法機構劃為公益一類,即承擔行政輔助只能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最差保留事業編制,隨著國家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深化,例如7月8日國務院關於維護市場秩序的若干意見,明確推進城管和文化執法跨部門跨領域施行綜合執法了,結合國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改革方向,相信未來行政執法類,尤其是城管和文化執法,有望轉為參公編制。
『伍』 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聯系方式
在福建省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聯系的方式,這個我建議,有當地的朋友們可以把他們的,聯系方式給介紹一下。
『陸』 旅遊執法大隊工作主要是作什麼啊
旅遊執法大隊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旅遊法規、規章,維護旅遊市場回秩序。
(二)對全省答旅遊市場進行執法監督檢查,查處旅遊經營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行為。協同有關部門對旅遊市場進行綜合整治。
(三)處理省內旅行社、旅遊區(點)、星級賓館飯店的重大投訴和上級交辦的投訴。
(四)受理國際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理賠請求和全省旅行社質保金理賠的申訴。
(五)對市、州旅遊執法(質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六)開展旅遊執法調研,健全旅遊政策法規。
(七)培訓省內旅遊執法(質監)人員。
(八)完成省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6)文化旅遊執法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旅遊執法總隊為省旅遊局直屬的縣處級執法機構,核定執法人員編制25名,其中總隊長1名,副總隊長3名。省旅遊執法總隊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和財政定項補助的預算管理體系。行政執法人員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進行管理。
『柒』 行政執法局好還是文旅局好
這要看個人的喜好了,如果讓我選的話,我肯定是選擇文化旅遊局,因為這個單位工作比較清閑一些。而行政執法局工作太累了。
『捌』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的工作主要是做什麼呢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的工作主要包括:
1、依法查處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行為,查處演出、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2、查處除製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中的違法行為。
3、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
4、查處文化演出、網吧及網路文化經營、動漫及電子游戲、文物經營、藝術培訓、文藝展覽等市場中的違法行為。
5、查處非法設立電台、電視台、違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受設施、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等違法行為。
6、查處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物、計算機軟體等違法違規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發行中的盜版侵權行為等違法經營活動,承擔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8)文化旅遊執法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第七條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四)熟悉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掌握文化市場管理所需的業務知識和技能;
(五)無犯罪或者開除公職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錄用執法人員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公開招考,擇優錄取。
第八條
執法人員經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證》或者各級人民政府核發的行政執法證後,方可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每年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執法人員,應當暫扣執法證件。
第九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有計劃地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鼓勵和支持執法人員參加在職繼續教育。
第十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配備調查詢問、證據保存等專用房間及交通、通訊、取證、檢測等行政執法所必需的設施設備;為執法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一條
綜合執法機構應當實行執法人員定期崗位輪換制度。執法人員在同一執法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年。
第十二條
各有關行政部門或者綜合執法機構可按有關規定對工作成績顯著的綜合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