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行政區旅遊文化特色
㈠ 我國的經濟特區和香港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最大區別在於什麼
大陸的經濟特區是社會主義,大陸政府只是稍微下放了一些經濟方面的權力.
而港澳是資本主義,大陸對其不直接管轄.
㈡ 2015年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國家
2015年共有87國家給予澳門特區護照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相應的免簽停留期如圖所示:
拓展回資料:
根據《中華答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自1999年12月20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旅行證件。
持上述兩種旅行證件前往世界各國和各地區有效,並載明持證人有返回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權利。證件申請人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大使館、總領事館、領事館或直接向特區入境事務處申辦特區護照索取。
凡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不論是否持有其他護照或旅行證件,皆可申請澳門特區護照。澳門特區護照封面為深綠色,內頁共有48頁。從護照封面至內頁上的文字均使用了中文、葡萄牙文及英文,是現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港澳)護照之中唯一標有除中、英文以外第三種語言(葡萄牙文)的護照。
網路——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㈢ 我國經濟特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最大的區別是 A
我國經濟特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最大的區別是 一國兩制。經濟特區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法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和特區基本法。
㈣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經濟特區的區別是
經濟特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別 一是社會政治制度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50年不變,而經濟特區實行社會主義制度。 二是行政管理許可權不同。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自行處理區內的行政事務,中央所屬各部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相應部門之間不存在隸屬關系。經濟特區的行政事務則接受中央和省的管轄。 三是立法許可權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不違反《基本法》的條件下自行立法,繼續實行不與《基本法》相抵觸的原有法律。特別行政區制定的法律,只需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如果不符合《基本法》,也只是由人大常委會將有關法律發回,不作修改,退回即告失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深圳經濟特區范圍內實施,深圳地方立法必須遵循憲法的規定,並不與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是司法許可權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而經濟特區的司法機關受中央和省級司法機關的管轄。 五是經濟政策不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將繼續實行自由港政策,比經濟特區享有更大的自由度。主要包括:在財政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亦不在香港征稅;而我國經濟特區則要依法向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省政府上繳部分稅負,尤其是海關、銀行等稅收要全部上繳中央財政。在金融政策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港幣自由兌換,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而經濟特區,人民幣尚不能在資本項目上自由兌換,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仍要依法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在關稅政策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為單獨的關稅地區,享有保持和發展國際經濟聯系的高度自治權,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關貿」及世界貿易組織,參加其他有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包括優惠貿易安排;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對外貿易權益將得到充分保護,它所取得的和以前的出口配額、關稅優惠和達成的其他類似安排,仍繼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了現行法律規定的酒類、煙草、甲醇、碳氫油類、若干不含酒精飲品和化妝品,或者特別行政區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大多數商品無須徵收關稅;而經濟特區不是單獨關稅地區,原先對進口自用設備、原材料和部分生活資料採取的優惠關稅政策在逐步或全部取消。在貿易政策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政府不幹預對外貿易活動,允許商品在境內外市場自由競爭,對本地商品出口不給予特權和優惠,對境外進口商品也不加任何歧視或限制;而經濟特區並沒有完全實行自由貿易政策,對本地商品出口有某些優惠鼓勵措施,對境外進口商品也有一定的限制。
㈤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任職資格是多少年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葡萄牙語:Chefe do Executivo,又稱特區首長、俗稱特首專,其是「特區首長」意思;政屬府內部稱為「長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最高政治代表,此職位創建於1999年12月20日,大致上代替澳門回歸前澳門總督的職務。每屆任期5年,可以連任一次。
根據1993年所頒布的《澳門基本法》,其中的第45條規定了澳門行政長官須年滿40周歲、並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此外,每名候選人必須得到最少5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候選人必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出,並須要獲得超過選委會全體委員(2004年時數目為300人)半數選票才可以成功當選。當選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一般是以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的形式任命。2014年選舉委員會委員數目會增至400人。
㈥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現任行政長官是誰
澳門
崔世安,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 崔世安,祖籍廣東新會,1957年1月生於澳門,畢業於澳門嶺南中學,後赴美國留學,獲美國加州州立大學衛生管理學士、俄克拉荷馬州大學公共衛生碩士及博士學位。澳門回歸祖國前,曾任澳門鏡平學校校長、鏡平專業進修中心校長,並在澳門多個社會團體任職。曾任澳門立法會議員,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一直擔任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職務並兼任多項公職,是特區政府第一屆行政會委員。2009年5月辭去社會文化司司長職務參加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在7月26日舉行的選舉中當選為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並於8月10日獲國務院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自2009年12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
香港
梁振英,1954年8月生於香港,祖籍山東威海。1974年獲理工學院建築測量系高級文憑。1977年布里斯托理工學院畢業。199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1999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區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召集人。他曾任香港特區基本法咨詢委員會執委、秘書長,港事顧問,香港特區籌委會預委會委員兼政務小組組長,香港特區籌委會副主任委員等職。是第十屆、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1999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金紫荊星章。
㈦ 特別行政區擁有哪些權力
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即司法終審權、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內的司法權。
特別行容政區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同各國、各地區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聯系,簽訂雙邊和多邊經濟、文化、科技等協定,參加各種民間國際組織,自行簽發出入本特別行政區的旅行證件。
1、行政管理權
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特別行政區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2、立法權
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和政府機構由當地人組成。
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在不與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廢除和修改法律。
3、特別行政區享有司法終審權。
特別行政區的財政收入不上繳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在特別行政區征稅。
(7)澳門特區行政區旅遊文化特色擴展閱讀
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行使下列職權:
(1)制定並執行政策;
(2)管理各項行政事務;
(3)辦理中央政府授權的對外事務;
(4)編制並提出財政預算、決算;擬定並提出法案、議案、附屬法規;
(5)委派官員列席立法會,並代錶行政機關發言。
㈧ 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特點的是()A.由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三部分及周圍島嶼組成B.鄰近經濟特區深圳C
香港位於珠江口東側,北與廣東省的深圳相連.澳門位於珠江口西南,北與廣東省的珠海相連.澳門的主要經濟支柱有博彩、旅遊、工業、建築業等.其中,重要支柱產業是旅遊博彩業.所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發展特點是以旅遊博彩業為主.
故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