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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與旅遊開發有什麼關系

發布時間: 2020-12-06 11:02:27

『壹』 四川大學文化遺產與景區管理旅遊規劃與開發 想報考楊振之教授2014年的博士,求老師聯系方式 謝謝各位童鞋

楊振之怕是不好考。具體的現在我也還真不知道畢竟離開學校有一段時間了。加7 459 2 98 15,這個是學院的研究生,應該可以問清楚,說是我說的。

『貳』 農業文化遺產地開發鄉村旅遊時,如何處理好幾個關系

在農業文化遺產地開發鄉村旅遊時,需要處理好以下幾種關系:
一是要處理好與當地農民的關系。在開發鄉村旅遊時,難免需要建設一些餐館、住宿、停車場、廁所等基礎設施,需要佔用土地,另一方面,遊客前來旅遊的時候,是否能夠保障農民的利益。因此,必須要與農民協商好。
二是要處理好與當地政府的關系。在開發過程中,有很多的證件、手續需要辦理,而這些往往涉及到多個部門,處理好與地方政府的關系,有利於證件手續的辦理。
三是要處理好與當地人文環境、生態環境的關系。開發旅遊,會引來很多遊客,但是也存在著生態環境、人文環境會遭到破壞的風險,因此一定要提前做好規劃,避免發生此類事件。

『叄』 如何對世界文化遺產進行旅遊開發

旅遊業發展對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人居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要實現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旅遊業與人居環境的和諧發展,可以採取保持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間的平衡、減輕遺產地的環境壓力、讓社區居民參與遺產地的管理、培養世界遺產地居民的旅遊意識和保護意識等諸多措施。文化遺產是旅遊的靈魂,旅遊是文化遺產的載體。保護文化遺產對旅遊業的發展重要之至。旅遊需要文化遺產的襯托,沒有文化遺產的旅遊則顯得蒼白無力。沒有旅遊文化遺產就沒有旅遊業。而今文化遺產的流失情況嚴重至極,僅僅靠國家單方面實施政策也未能達到完全保護的功效,在這里呼籲每個人都能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配合國家,自我約束。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我們每個人的一小步,就是整個社會的一大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保護文化遺產保護措施(一)國家實施保護政策國家已經陸續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關於加強和改善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與此同時,國家更應該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通過強制力量,及時約束遊客的違法行為。通過各種渠道發布信息,讓大家了解法律的條款,知道自己所作所為的後果和相應法律代價。另外,法律條文對於個別破壞者,懲罰相對寬松,使得極個別不法分子有空可鑽,有機可乘。對於這些破壞和侵佔文物及文化遺產者應嚴懲不貸。在進行開發拆遷文化遺產區域時,盡最大能力保護好文物的完整性。對全民進行歷史教育,實地觀察體驗了解,讓民眾親身感受一下文化遺址的重要,誰提早認識到遺產的價值,誰就能將珍貴的遺產留住。所以,應該從思想上引導國民認識文化遺產的重要意義,懂得文化遺產對於自己、家族、國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孫後代的獨特價值。對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有一個整體的把握,有所關心、愛護和尊重。(二)遊客做到遵紀守法許多遊客對於自身的行為是否違法,依然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處罰之後,仍然感覺模糊,甚至不以為然。有的遊客大肆採摘樹葉花草等作為紀念品,有的商販以當地稀有的動物、植物、礦產為紀念品,甚至到了「掠奪性」販賣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葉蝶是名貴物種,然而有的工藝品一件就用掉幾十隻蝴蝶。畢竟,不是所有東西都是自家的,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攬下。另外,並不是非要在景區留下痕跡就代表著你「到此一游」,旅遊的紀念途徑有很多種。比如:在風景名勝地留影,購買旅遊特色紀念品、當地特產、收藏車票、門票等。觀光游覽過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遵紀守法。(三)旅遊景區採取措施許多景區採取了很多措施保護文化遺產,但還有部分遺產景區做得不夠。以丟垃圾為例,根據測算,一個常人手持垃圾尋找合適丟棄地點的正常忍受距離是50-200米,如果在范圍內沒有出現垃圾桶,許多本來有環保意識的遊客也會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垃圾筒而隨地丟棄。因此,在給予遊客方便上,應該注意宣傳和引導,讓遊客的心情在文化遺產中得到放鬆,讓遊客的知識在文化遺產中得到拓展,讓遊客的感情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升華,讓遊客的心靈在文化遺產中得到凈化。經過全民族集體的努力,並且是長期而持久的努力,在經久不息的積累下,保護文化遺產就會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肆』 如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旅遊開發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涉及內容主要以口頭傳統、表演、手工技藝、社會風俗和禮儀等。這些無形的文化遺產較之於有形遺產來說更容易遭到扭曲和破壞。因此,它作為一種旅遊資源更應該得到正確地開發。本文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出發,探究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通過論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意義,闡述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一些構想,最後強調在旅遊開發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逐漸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人們都在積極討論怎樣才能更好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這場討論中旅遊開發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利用旅遊開發能夠繼續保持文化遺產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單純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部分陳列在博物館供人欣賞並不能感受到其真正的內在精神。旅遊是人類社會的一種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是旅遊者在旅行和暫時性停留中所引起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適當的旅遊開發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功能得到延續,並促進社會的整體發展。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及特性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
在國際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明確定義的組織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社區、群體或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重要組成部分的各種實踐、表演、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實物、工具、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同時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作出了具體的界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②社會實踐、禮儀、節慶活動;③表演藝術;④傳統手工藝;⑤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在國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出明確定義的是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具有權威性且代表中國政府意見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該辦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實物、器具和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並指出其范圍主要包含: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及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通過對國內外主要的代表性組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可以看出,雖然在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的具體敘述上有所差別,但只是中西文化表述上的差異,在實際所包括的內容上並沒有什麼區別。都認為應該包含一個國家的民間傳統和民俗禮儀等,注重在一個國家發展中對於其主要文化的一種傳承和體現,這對於理解非物
質文化遺產和對其進行旅遊開發具有重要意義。
通過大量的研究可以看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性主要體現在:(l)傳承性﹙繼承與發展的性質﹚;(2)存儲上的易逝性(指容易遭到破壞和遺失);(3)利用上的可持續性(指價值不因物理損耗而減少);(4)地域性(指有地域上的限制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上述主要特徵之外,還具有綜合性、藝術性、多元性等特徵,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徵進行全面綜合的把握,有利於更深入地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的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蘊藏著珍貴的文化內涵,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旅遊從本質上而言是一種文化行為,旅遊者靠文化去與自然景觀交流,與人文景觀對話,沒有文化的旅遊是蒼白乏味的旅遊。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不但能更好地促進旅遊者與旅遊資源的交流,也能更好地提升旅遊者對於傳統文化的理解,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能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重要的旅遊資源
非物質文化遺產涉及民間傳說、口頭傳統、民間歌舞、地方戲曲、民俗節慶還有傳統手工藝品等各個方面,內容豐富多樣,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資源是一定地域內人們智慧的結晶,文化內涵豐富,旅遊價值高。這為區域旅遊資源的開發奠定了基礎,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可以促進人們更加深入地體驗地方傳統文化的精神!

『伍』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產品的開發形式都有哪些

1、作為文化旅遊產業。這種模式通常以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葯等適用於生產性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為主。
2、開發為旅遊產品。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公園、實景或舞台演出三大產品化模式。
3、納入旅遊產品體系。這個包括四方面:A 與景區合作開展非遺展演,主要針對表演性的非遺;B 開發專項旅遊活動,如農耕體驗游、鄉土生活等;C 開發文創產品,主要指地方性的工藝品;D 打造特色節事活動,主要指一些地方性的節慶活動,如傣族潑水節、蒙古族那達慕節等。

『陸』 如何處理旅遊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系

非物質文化遺產通常是口頭傳承或表演的說唱藝術,多數為傳承古老的內容及表演方式,大多數是不能被普通人所理解及欣賞的,如果把古老的表演結合適合當代人欣賞的表演,這樣非物質文化遺產就可以藉助旅遊來傳承,旅遊也能藉助非物質文化遺產來增加旅遊的人文氣息,同時開發出新的旅遊項目,增加旅遊經濟。

『柒』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資源的開發與保護

瀕危性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普遍特徵,有效地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和開發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好傳承。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門類主要包括民間文學、曲藝、雜技、戲劇、美術、舞蹈、音樂、民俗、醫葯、手工技藝等。這些以民間藝術、民俗文化、民間技藝形式存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經濟相對落後地區保護相對充分,但隨著經濟的發展,正在逐漸遠離人們的生活。如何讓經濟發展帶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以及如何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性開發帶動經濟的發展,筆者認為這些都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話題。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應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部分。民間藝術是所有文藝形式的創作源泉,以民間藝術為素材,用世界的通用語言去表現,可以創作出電影、小說、漫畫、音樂、舞蹈、美術等能夠創造價值的藝術產品。由於互聯網技術的普及,信息的傳播速度加快,原來在不發達地區被人遺忘的民間藝術可以通過現代的科技手段進行傳播,使古老的藝術得到新生。現代的流行藝術追根溯源都是從原始藝術發展而來,而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間藝術只是因為傳承手段古老,社會環境又不斷變化,而導致逐漸失傳。因此,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成為文化產品,使它進入商品流通領域,也會是很好的保護開發。有經濟的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就能夠得以傳承。要麼國家出資保護,由專人繼承,保護人文活化石;要麼這些傳人從所繼承的文化遺產中獲得生存的保障。在這樣的前提下,非物質文化遺產才不會消亡。但是完全靠國家出資保護肯定是不現實的,因此只有靠這些傳人的自力更生以及各類社會力量共同支持,尤其是需要文化企業的支持。這個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和相關專家共同協作,從信息、市場渠道、資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它對於發展地方文化經濟也是非常有益的。要結合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利用元素應用到文化產品的開發上。其實很多地方已經不自覺地這樣做了,像梁祝傳說已經有多種藝術形式,包括地方戲曲、電影、電視劇等,地方政府還藉此開發旅遊項目。筆者建議,將戲曲、曲藝、音樂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製作成原汁原味的音像製品進行保護,同時用年輕人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進行宣傳推廣。這里要強調的是保護性開發,既要能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貌,又能夠使之得到很好的傳播與繼承。

民俗文化的保護與開發主要靠政府扶持。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最貼近大眾生活,最富有生活情趣,具有紀念和象徵意義,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民俗文化具有民族性、地域性,與旅遊業發展密不可分。前些年旅遊業大搞民俗文化村,曾經火爆一時,但是新鮮感過後,便又回歸沉寂。民俗不是簡單的模仿,而是一種習慣,民俗村具有很好的展示效果,但是沒有起到傳承作用。模仿只能興盛一時,關鍵是要深度發掘民俗的文化內涵,並開發相關獨特的旅遊文化產品。這一點旅遊業做得還很不夠。2008年奧運會、2010年世博會是中國向世界展示的絕好機會,充分研究民俗文化,開發民俗旅遊產品,將是文化企業關注的課題。

民間手工藝的繼承及生產工藝的發展和社會需求的變化緊密相關。部分手工藝隨著時代的發展註定消亡,這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除了詳盡記錄影像資料外,還要讓一部分青少年把它們作為興趣愛好進行傳承,而不是作為生存技能進行學習。

總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政府作為主導,各種社會力量進行協作才有可能實現,僅僅靠專家學者遠遠不夠。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應該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待,對即將失傳的,由專家學者盡快進行音像資料的記錄整理,保存完善的資料;對於還有一定生命力的,則需要全社會配合盡快地進行保護性開發。

『捌』 在旅遊中就如何對待我國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

提高旅遊者的自身素質,導游多提醒著是國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
近年來,隨著民族文化旅遊的興盛,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的矛盾也日益凸現。不合理的旅遊開發會給旅遊地的民族文化帶來許多消極影響和負面效應,如民族文化的表面化、庸俗化、商業化等。強調在保護中開發,結果是既開發不好也保護不了,強調在開發中保護,結果是只開發不保護。在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過程中,如何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關系,如何與旅遊結合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慎重對待的問題,既要考慮民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又要有利於旅遊的經濟開發。因此,為了進一步探討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這一問題,有效解決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的矛盾,貴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貴州省民族研究學會於2005年9月25日在貴陽花溪共同舉辦了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研討會。
出席這次會議的人員有貴州民族學院、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貴州省旅遊局、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貴州省文化廳、黔東南州旅遊局的領導,貴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貴州省民族研究學會有關專家,貴州單一民族研究學會的代表共80餘人。與會的有關領導和專家學者暢所欲言,緊扣民族文化保護和旅遊開發這一主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採取專家發言、專家點評的方式,活躍研討會的氣氛,多角度地為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問題獻計獻策。現將此次研討會的主要內容綜述如下:

一、存在問題
研討會上,各專家學者認為,貴州民族文化保護與旅遊開發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存在若干誤區
l、對貴州省民族文化總的家底不清楚,許多搞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專家各有一大套,但都是不甚了了,知其然而已。2、對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資源中,什麼是可以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不能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要講究方式方法才能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什麼是應該嚴格禁止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大多沒有弄懂。3、貴州省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所謂市場運作。這是商人的智慧,在這種商人的智慧中,不論什麼民族,什麼文化,什麼保護,只要政府給他特許權,只要可能,都可以進行交易。4、為了旅遊開發,對貴州省民族文化進行所謂的包裝。對民族文化事象亂取名字,亂作所謂商品性的解釋,把這種包裝稱為所謂的「創意」。5、偽民俗現象嚴重。有幾種表現:第一,是基層的文化人從根源上製造出偽民俗。第二,是為了迎合旅遊者的口味,在原有的民俗的基礎上「瞎編」的偽民俗。第三是所謂的開發者為了降低成本,自己想當然的編造。第四,是為迎合某些旅遊者獵奇的心理和低級趣味,有意誇大民俗文化中某些部分,如性、暴力、血腥、奇婚異俗等等。6、掠奪性開發。一個地方「熱」了,旅遊團隊一來,吃了,喝了,住了,看了,玩了,最後走了。一個旅遊過程完成,村民們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作為這場「生意」的資本投進去,與旅遊組織「合夥」做這場「生意」。民族文化可以說是這場「生意」的基本本錢,但村民們卻拿不到利潤的10%,可以說這是對民族文化的掠奪。7、扶貧性開發。有時侯,貴州省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是打著「扶貧"的旗號來進行的,看某個地方窮途末路,沒什麼指望,就搞一下民族文化旅遊開發。這種指導思想下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投資的基礎是同情,而不是正常情況下的理性認識。結果是「自己熱鬧」一陣完事,既浪費了金錢,也影響了旅遊開發的形象。8、干涉性開發。在貴州省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中,過多地干涉當地的民族文化的正常進行和旅遊地民眾的生存和發展權利。9、理不順開發與保護的關系。面對一個民族文化事象,弄不清楚它的文化性質,也弄不清楚它其中能開發什麼,不能開發什麼,自然也就理不順正常的開發與保護的關系。
(二)原生態文化保護模式的局限性
l、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的局限性:現行法律、法規沒有保護原生態文化的規定,也沒有現成的法律保護體系。2、物質文化遺產申報保護模式的局限性:保護面較寬,有17個方面。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要求,又成為圈地式的保護,不利於與外界的交流。3、生態民俗文化區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城市化現象嚴重,民族文化特徵不突出。4、生態博物館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凝固、定格與發展相沖突。5、民俗民間習慣法保護模式的局限性:僅對社區內的人起制約作用,對社區以外的人起不到制約作用。6、旅遊開發保護模式的局限性:開發者、管理者缺乏對民族文化旅遊資源知識的了解,政府有關部門往往也是想當然。
(三)民族旅遊開發給民族社區帶來的負面影響
l、古雅淳樸的民俗民風商品化。2、社會價值觀的改變。3、社會道德風尚的退化。4、流失了某些傳統技能及工藝品設計圖案包含的意義。
二、對策建議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在可持續發展、文化多樣性保護和生態旅遊等思潮的影響之下,民族文化旅遊產品的開發和學術研究,都會面臨許多機遇和挑戰。如何使旅遊業的發展和當地社區的傳統文化的保護和發展相一致?如何使旅遊業的發展和當地民族社區社會發展相互促進?如何通過保護民族社區的傳統文化和自然環境資源以促進旅遊業在該社區得以持續發展下去?這是民族地區旅遊開發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因此,結合貴州實際,與會的專家學者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一)很好地認識民族傳統文化與旅遊開發之間的關系
必須基於對文化內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礎上,根據文化具有消減性、傳承性、變異性等特徵,清醒地認識到文化保護的兩條基本途徑:一是對於那些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即在現代化過程中很可能消減的文化質因素,應該對其實行靜態的保護方式,也對這些文化質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後以文字、文物、圖片、遺址、錄音錄象帶等形式保護起來;二是對於那些能適應時代發展的文化質因素則應對其進行動態的保護,即對其加以整合,並在專家、政府有關部門的引導下,用現代的主體價值觀之一——市場,來生成一種基於傳統又有所發展創新的文化。科學合理的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就是對民族文化的動態保護。這兩條途徑必須同時並舉,否則文化的保護就是殘缺的、不完全的,未來的人們也很難從立體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認識一種文化,更難體會到文化多樣性的歷史韻味。
(二)實現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保護和傳承民族原生態文化
1、對於那些脆弱的原生態文化要採取積極的保護措施。要全面貫徹執行《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並落實到旅遊開發的每一項環節,實行保護為主、合理開發的原則。
2、旅遊開發要多發掘多滲透本民族傳統文化的內容,盡可能讓都市服飾和現代歌舞遠離各個民族風情旅遊景點,還這些景點傳統的民族風情旅遊。3、強化民族傳統美德教育,讓那些遠道而來的遊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實善良、熱情友好。
(三)正確處理好民族文化旅遊開發的主客體之間的關系
與一般的開發項目不同,民族文化旅遊開發投資大,投資論證評估難,開發涉及政府、投資商、民族文化主體以及科研等部門的方方面面,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擺正主次關系。政府的角色應該主要在於旅遊景點的宏觀布控,在於給予資金項目支持、政策引導、媒體宣傳以及動用其職能有效地協調各方面的關系等;投資商則是出開發資金,並對景區的開發和利用進行管理;民族文化主體是開發的關鍵因素,應該主動自覺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門和投資商挖掘、開發本地區本民族文化質因素;科研部門則應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優勢,對開發對象進行論證並給予科學的定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繼續觀察指導,在理論上進行適時的修正並指導開發經營活動。
(四)正確認識民族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的關系
面對現代文明的強烈沖擊,民族傳統文化的現代化備受人們的關注。現代化是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一種過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現代化」的問題,現代化是傳統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於民族傳統文化的生存環境是變化著的,產生於特定生存環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隨之產生變異,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護既不可能也不應該,只能保留它的神韻。雖然出現了旅遊業開發到哪裡,哪裡的傳統風貌會急劇改變,從而令旅遊者大失所望的現象,但也應該認識到,當地的居民趨於現代化的生活方式、趨同現代化文化,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並非是人為能改變的。不能因為開發民族文化旅遊,就要求所有的社區居民一律保持傳統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遠守舊。但是,通過旅遊業合理、科學的開發,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滿足現代人旅遊的需要;文化的現代化必須以民族文化為基礎,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精華,剔除其糟粕,在繼承民族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吸收外來文化的優秀成分。
與會者認為,旅遊發展對民族文化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如何減少旅遊者的進入對旅遊地民族文化的剝蝕,民族社區的居民對旅遊發展的態度、示範效應和憎畏感的演化過程,以及其他旅遊人類學問題,都需要著手進行認真的適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為從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體系,來規范涉及民族文化旅遊開發和管理的學術研究,使各自獨立的研究能夠交流到更加廣泛的領域,並發揮其更大的應用效益,同時增加民族學、旅遊學、資源學等學科的學術積累。

『玖』 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的存在與目前旅遊景點開發有哪些利弊關系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自然.文化遺產的設立旨在對該景區的投入大量資金保護和引起全世界人們的關注。而一些旅遊開發則直接破壞了生態的原始性。一些開發商的目的是以商業利益為中心的。(當然這只是一些)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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