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的定義李天元
❶ 地質旅遊資源的含義
一、旅遊資源的含義
旅遊者是旅遊活動的主體,旅遊資源是旅遊活動的客體,是滿足旅遊者旅遊動機的客觀存在。資源是指取之於自然界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它與人類社會經濟生活緊密相關,並隨著社會經濟活動的發展而不斷擴展和深化。旅遊資源也不例外,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旅遊活動進入社會經濟領域,並以大量旅遊企業、旅遊商的涌現為標志的旅遊業出現之後才被明確提出來的。
隨著我國旅遊業的發展以及我國與國際交往的進一步加強,「旅遊資源」這一名詞已獲得人們認同。然而對「旅遊資源」這一概念的界定卻有不同的認識,因而關於「旅遊資源」的概念有著多種闡述。
旅遊資源是一切旅遊活動的基礎,對於旅遊資源的認識,是隨著旅遊業的興起而產生並不斷深化的。由於旅遊業是一項新興產業,而旅遊資源相對於其他單一的傳統資源,在內容和構成上都要復雜得多,因此,對旅遊資源的確切定義,目前國內外尚未形成統一的定義。《旅遊環境保護學》(孫克勤,2010)通過對各位學者觀點的研究,總結出旅遊資源概念的一些共同性:
(1)旅遊資源既包括自然形成的,也包括人類社會創造的,其存在是客觀的。
(2)旅遊資源是與旅遊者直接相關的,它應該能激發旅遊者的旅遊動機,是旅遊者旅遊活動的對象,並能滿足旅遊者的旅遊需求。
(3)旅遊資源是與旅遊業直接相關系的,它可以被旅遊業開發利用,能為旅遊業服務,具有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目前,國內比較權威且被廣泛接受的有關旅遊資源的定義來源於由國家旅遊局制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18972-1003)國家標准(2007),其定義如下: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凡能對旅遊者產生吸引力,可以為旅遊業開發利用,並可產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各種事物和因素,均稱為旅遊資源。
該定義明確了兩點:第一,旅遊資源涵蓋面是整個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既包括「物質」型旅遊資源,也包括「非物質」型旅遊資源;第二,旅遊資源應同時具有兩大屬性,即吸引力和經濟性。
但有一些專家對旅遊資源的定義同樣值得我們思考,郭來喜(1982)提出「凡是能為人們提供旅遊觀賞、知識樂趣、度假療養、娛樂休息、探險獵奇、考察研究及人民友好往來和消磨閑暇時間的客體和勞務,都可稱為旅遊資源」。陳傳康和劉振禮(1990)提出「旅遊資源是在環境條件下,能夠吸引人們產生旅遊動機並進行旅遊活動的各種因素的總和」。保繼剛(1993)也認為「旅遊資源是指對旅遊者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和歷史文化遺產,以及直接用於旅遊目的的人工創造物」。李天元和王連義(2003)認為「凡是能夠造就對旅遊者具有吸引力環境的自然因素、社會因素或其他任何因素,都可構成旅遊資源」。通過對以上學者的定義進行分析,可以看出他們對旅遊資源是否必須具有經濟性持懷疑態度。筆者認為,旅遊活動實際上是人類的遷移活動,雖然當今社會旅遊活動與經濟活動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但其本質上並不屬於經濟活動。所以我們必須意識到,旅遊活動的本質是為了滿足旅遊者的動機,而並非是促進經濟發展,所以作者認為判斷是否是旅遊資源並不在於其能否可以開發成旅遊產品。本書對旅遊資源的定義如下:凡是能夠引起人們旅遊慾望並給人帶來感官刺激、精神愉悅、知識滿足、文化交流的自然與人文的一切產物,都可以稱為旅遊資源。
二、地質旅遊資源的含義
根據旅遊資源的定義,我們不難看出,旅遊資源可以分為自然旅遊資源與人文旅遊資源。自然旅遊資源是指大自然賦予地理區域的、能使人產生美感的自然環境及其景象的地域組合,它是大自然長期雕琢的天然景觀。人文旅遊資源是人類創造的、反映各時代、各民族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風俗民情狀況,具有旅遊功能的事物和因素,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產物。
地質旅遊資源是自然旅遊資源的一部分,是地質旅遊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但對於它的定義,學界還不能達到統一的共識。歸納起來有以下六種主流觀點。
(1)具有旅遊觀賞功能的地質現象。
(2)是一種普適性同於礦產資源的,但開發利用又遠不相同的,並具文化社會性和新觀念性的地學資源。
(3)是自然旅遊資源中具有地學考察旅遊價值,富於地學特色,可辟為地學旅遊區的那部分資源。
(4)具有觀賞價值的地質地理現象,並能被利用於旅遊事業的自然風景資源,稱為旅遊地學資源。
(5)由地質作用形成的自然旅遊資源都可以稱為地質旅遊資源,一部分與地質形體有直接關系的旅遊資源也可稱為人文地質旅遊資源。
(6)用於地質旅遊專項活動的那一部分地質資源。
《中國旅遊地質資源圖說明書》對地質旅遊資源的定義是:「具有旅遊價值的地質遺跡和與地質體直接有關的人類活動遺跡」。它包括旅遊資源中山水名勝、自然風光等自然遺跡,也包括第四紀全新世以來人類形成過程中的人類文化遺址,人類與地質體相互作用和人類開發利用地質環境、地質資源的遺跡以及地質災害等。
在第六屆旅遊地學年會上,把旅遊地學研究領域由自然景觀擴大到人文景觀領域,並提出將觀賞石列為旅遊資源和旅遊商品資源,這是旅遊資源內涵的一個突破,而旅遊商品資源還包括礦泉、寶玉石等。
綜上所述,我們對地質旅遊資源的定義可以概括為:在地球漫長的演化過程中,由於地質構造運動、岩漿活動、古地理環境演變、古生物進化等因素而保存在岩層中的化石、岩體、構造形跡、礦床、地貌景觀等景象,具有觀賞、科學研究與科普教育價值,能夠使人產生旅遊動機的景觀,就是地質旅遊資源。
地質旅遊資源是地質歷史與人類活動的共同產物,但以地質遺跡為主體,而所謂的人類活動是指人類進化過程中在地質體附近遺留下來的活動遺跡。此外,與其他旅遊資源相比,它更側重於科學研究和教育普及,地質旅遊資源比起經整理而成的書籍報刊,更生動、形象、直觀,更有利於達到科研的目的和教育的效果,這就是它的特色之處。
❷ 旅遊交通的定義
旅遊交通是指旅遊者利用某種手段和途徑,實現從一個地點到達另一個地點的空間轉移過程。它既是「抵達目的地的手段,同時也是在目的地內活動往來的手段」
對於旅遊交通的概念目前在理論界尚未有統一的說法。許多學者對此進行了頗有意義的探索和界定。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杜學(1996)認為,旅遊交通是指為旅遊者在旅行游覽過程中提供所需交通運輸服務而產生的一系列社會經濟活動與現象的總稱。
2、林森(2002)則認為,旅遊交通是指為旅遊者由定居地到目的地往返以及在各地區往返而提供的服務。
3、張輝(2002)說,旅遊交通是指利用一定得運載工具,通過一定的交通線路和港口、車站、機場等設施,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旅遊者從其居住地或出發地向旅遊目的地進行空間位置轉移的一種特殊的經濟活動。
4、關宏志等(2001)則將旅遊交通分為廣義和狹義來界定。廣義的旅遊交通是指以旅遊、觀光為目的的人、物、思想及信息的空間移動,他探討的對象包括人、物、思想及信息;狹義的旅遊交通概念則將討論的對象限定在人或物。
5.保繼剛(1999)認為旅遊交通是指為旅遊者從客源地到目的地的往返,以及在旅遊目的地各處進行各種旅遊活動所提供的交通設施服務;
6.李天元(2000)認為旅遊交通是指旅遊者利用某種手段和途徑,實現從一個地點到達另外一個地點的空間轉移過程;
7.卞顯紅、王蘇潔對旅遊交通作了較為嚴格的定義:「旅遊交通是指支撐旅遊目的地旅客流和貨物流流進、流出的交通方式,路徑與始終點站的運行及其之間的相互影響,包括旅遊目的地內的交通服務設施的供給及其與旅遊客源地區域交通連接方式的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