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旅遊產品
⑴ 名詞解釋:旅遊產品特徵,求大神幫忙下,也就是它的概念這樣的
【摘 要】旅遊產品是旅遊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其復合概念的內涵界定對開展旅遊研究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學界和業界對這個概念尚有爭議,由於使用的角度不同,界定的視角也就有了不同的標准。本文在界定旅遊產品內涵的基礎上,分析了旅遊產品的基本特徵,提出了旅遊產品文化功能的可持續開發對策。
【關鍵詞】旅遊產品;文化特徵;文化功能;可持續開發對策
一、旅遊產品的文化特徵
目前國內外學術界對旅遊產品的概念尚有爭議,由於使用的角度不同,界定的視角也就有了不同的標准。國外對旅遊產品的界定中較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兩種:史密斯對旅遊產品的概念提出了一種解釋模型,這種模型在平面上為一圈層結構,核心為物質基礎(P),依次向外第一層是服務(S),第二層為接待業(H),第三層是遊客的選擇自由(FC),最外層為遊客的參與機會(I)。史密斯是在客觀的物質條件上注重了旅遊者的主觀意願;米迪蘭敦則認為,旅遊產品實際上分為兩種情況,第一是綜合概念,包括旅遊者從出門旅遊開始到旅遊回家期間所有涉及的設施與服務所共同構成的綜合體;第二是指某一特定的具有商業性的物品,如吸引物、接待設施、交通、服務等。國內旅遊學界關於旅遊產品較為公認的定義主要是經濟學家給出的。傳統旅遊經濟學派以林南枝、陶漢軍為代表,他們依據旅遊經濟活動的參與主體從三個視角來界定旅遊產品,即從旅遊者來看,是自己花費了一定的時間、費用和精力所換取的一次旅遊經歷;景區旅遊經營者認為是他們憑借旅遊吸引物、交通和旅遊設施,向旅遊者提供用以滿足其旅遊活動需求的全部服務;旅行社則認為是以旅遊資源為原料,以行、游、住、食、購、娛等諸要素及各個環節的服務為零部件,針對客源市場需求,按照一定的主題,設計、加工、製作、組合而成的旅遊線路。新興旅遊經濟學派主要以王大悟、魏小安為代表。他們從功能上來界定旅遊產品的概念,認為旅遊產品是「旅遊經營者為了滿足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的各種需要,而向旅遊市場提供的各種物品和服務的總和」。他們把旅遊產品理解為「物品+服務」,旅遊產品構成中既有有形的物品要素,又有無形的服務要素。當今旅遊學界大多贊同這一的定義。那麼,如果我們從旅遊者的消費方式和特徵來看,這個旅遊消費和旅遊供給同步實現的完整過程包含了旅遊者旅遊過程中所需的各項要素:旅遊吸引物的文化蘊含與主題、旅遊設施的文化內涵與風格、旅遊服務與管理的文化指向、旅遊產業的文化定位等等,其核心因素是便是旅遊吸引物和旅遊服務中所含的文化特徵。而文化是旅遊的內涵和深層表述,是旅遊者的出發點與歸結點,是旅遊景觀吸引力的淵源,是旅遊業經營的靈魂。旅遊者出遊主要是出於了解異地文化的動機,旅遊既是文化的消費過程,也是文化的創造過程。而旅遊則是實現文化的教化和娛樂功能的良好載體,是對文化的挖掘、提煉和弘揚,是兩種不同地域文化的際遇與整合。因此,我們認為,從文化學視角來看,但凡是能夠吸引旅遊者產生文化旅遊動機,並可以被利用來開展文化旅遊活動的各種自然、人文客體或其它因素我們都可以稱之為旅遊產品。在產品形態上既有物化形態的實在物,也有非物化形態的模式或意境,主要體現為旅遊目的地的物化景觀文化、生活方式、制度和觀念文化等。根據旅遊者的需求和消費指向,文化旅遊產品的特徵概括為八個方面:(1)非物質性。這種非物質東西的實質、主要內容是一種服務。比如,桂林的樂滿地主題公園,旅遊者只有親自來到桂林,才能享受到它帶給自己的快樂.(2)不可轉移性。文化旅遊產品的不可轉移性主要表現在旅遊服務所憑借的吸引物和旅遊設施無法從旅遊目的地運輸到客源所在地供遊客消費,且只能以文化旅遊產品的信息傳遞引起購買者的流動來實現。(3)服務性。服務性產品是能為顧客創造價值的實體或過程,而服務僅是一種行為、一種活動、一種可以被用以交換的無形產品。(4)異地文化特性。任何旅遊產品都有自己特定的性質,不同性質的旅遊產品的利用價值和功能、開發利用方向都不一樣。(5)文化創造特性。旅遊產品大多是人類在其發展過程中自身創造的,不是天然固有的,即便是純粹的自然旅遊資源,在漫長的人類歷史過程中也會不可避免的打上人類的標記。(6)時代特性。由於文化是一個不斷變遷的現象,旅遊者的動機和需求也在不斷變化,旅遊產品也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7)在產品形態上,文化旅遊資源既有物化形態的實在物,也有非物化形態的模式或意境。物化形態可以是顯性的、具體的或可明確被感知的(如古跡、古物、建築等);非物化形態主要是隱性的,但仍可以不同程度地感覺到它的存在(如民俗、表演、歌曲、制度等),並可以通過象徵、渲染等手段,將其從精心營造的旅遊文化場景中揭示和顯現出來。(8)旅遊產品文化內涵的多元可變性。由於文化是一個不斷發展、不斷變化的人類物質和精神成就的總和,所以導致文化旅遊的動機和需求也是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同樣,由於旅遊者的個體差異(需求差異、消費差異、感知差異等),旅遊產品的內涵也帶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二、旅遊產品文化功能的可持續開發
產品開發是指向市場提供新產品或改進產品,開發者應掌握市場的需要,依此設法增強或轉變產品的特色,建立合理的檔次結構和類型結構,以更好地滿足市場需求。旅遊產品的開發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現有旅遊文化產品的改進,即對現有產品進行價值分析和功能分析,確認旅遊消費者所喜歡和追求的必要功能,補充缺乏功能,高效地實現產品價值;二是旅遊新產品的開發,是指開發商發現旅遊市場產品新的核心利益需求後,生產並提供從核心產品到附助產品的全新產品,以滿足旅遊市場的新需求。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式,文化旅遊對旅遊產品開發的意義在於文化旅遊是以需求為中心,強調需求結構升級,即從生存、發展升級到自我實現,以及從消費者角度出發考慮生產的經濟形態。對比以往中國旅遊產品開發的狀況,我們如今對在旅遊產品開發中融入更多有針對性的文化要素,提升旅遊產品的市場價值有了更多、更深刻的認識。但是,就中國總體情況來看,旅遊產品開發大多仍在使用單純展示資源,賣初級產品,粗放式的淺層開發模式,這勢必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旅遊資源的各種旅遊功能和應有的效益,造成旅遊資源的浪費和閑置。因此,因地制宜,挖掘現有旅遊資源的科學文化內涵、釋放旅遊文化勢能,進一步對現有旅遊資源進行整合,是提高中國旅遊總體效益的有效途徑。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中國許多旅遊資源的科學文化內涵及其價值,國內外學術界早有相當的研究成果及定論,但由於長期處於以單純的展示自然山水風光為主要旅遊產品開發模式的現狀並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與國外眾多依靠旅遊資源的科學文化內涵發展起來的旅遊名勝地相比,中國許多的優質旅遊資源的科學文化內涵還只「待字閨中」,未被人識。因此,我們必須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將文化功能充分融入旅遊產業的其中,從而實現文化旅遊的可持續發展。
1.不斷豐富旅遊資源文化內涵。在文化旅遊產品開發中,關鍵是如何把文化滲透、融合、揉進各類旅遊產品的開發中,使其有靈魂、有主線、有品位。針對有形文化旅遊資源,產品在開發時要使旅遊資源的文化內涵在原有的基礎上不斷地豐富和發展,為旅遊活動的發展不斷地注入新的血液和動力,使它「活」起來。針對無形文化旅遊資源,特別是一些文化遺存,挖掘其文化深度內涵,可以通過一定的設施和活動,營造文化氛圍,使文化內涵通過一定的「物化」載體展現出來,讓遊客能真實地感受到其中的品味,獲得教益,從總體上增強對遊客的感官沖擊度、情景體驗度、情緒調動度、信息接受度。
2.以市場為導向原則,努力實現文化旅遊產品的功能.這就要求開發者以市場為標准,根據遊客需求,針對不同市場群體,結合文化旅遊資源特徵,以文化為導向,推出多層次、多樣化的個性產品,開發出具有市場吸引力的文化旅遊。因此在開發中應針對市場不同層次的需求,創造能滿足遊客文化消費要求且能激發旅遊者興趣的旅遊產品。
3.體現特色和品位,突出文化主體。從發展的趨勢上看,沒有參與性文化內涵的旅遊產品是難以吸引遊客的。所以,文化旅遊產品的開發應以鮮明的特色為形式,以豐厚的品位為內涵,以人本主義精神為本質。突出「文化為根,以人為本」,突出和強化文化旅遊產品、文化旅遊場景或環境的文化性。由於文化具有相對的民族性,因此文化旅遊產品開發要注意突出文化主題,緊扣景區文脈,適當強化和突出,不能偏離、淹沒其主流特色。
4.完善相關法律,加強資源保護。文化旅遊資源中大多為不可再生資源,鑒於開發中有可能破壞歷史文化旅遊資源的行為,需不斷完善法律法規,以保障文化旅遊資源的永續利用,避免短期行為。如中國政府已於1982年頒布《文物保護法》,1988年頒布了《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為歷史文化遺跡的保提供了法律依據。另外,中國於1985年簽署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2003年10月17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國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已經列入2007年立法規劃。這些都是中國歷史文化游資源開發和利用過程中避免破壞行為發生的一些必要措施。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能有效的規范市場秩序,進行合理有效開發,使旅遊資源在開發時既能讓當代人享用,又能為後人傳承借鑒。
5.綜合性開發原則。旅遊產品的綜合開發性原則是由旅遊活動的綜合性和旅遊需求的多樣性決定的。根據旅遊系統理論,旅遊者的旅遊活動涉及吃、住、行、游、購、娛等六大主要構成要素,對旅遊者來說這些是一個整體,而為之提供服務的除旅遊行業外,還涉及到文物、林業、建築、交通、衛生、電信、教育等行業和部門。旅遊活動的順利開展需要這些部門和行業的協作、配合和支持。因此,文化旅遊的開發必須圍繞旅遊者的核心利益,提供與產品配套的設施和服務,做足文化氛圍,以爭取更大的客源市場。
6.創新性原則。文化旅遊是一項充滿憧憬、創意的文化活動,樹立創新意識對於發展文化旅遊業顯得特別重要。一方面,那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文化理念的創; 另一方面,深厚的文化內涵必須通過創新的文化表現手段和表現形式來展示,以適應當代旅遊者審美的要求,符合當下科技社會發展水平。所以,文化旅遊在開發時必須堅持不斷創新。如中國現已開發且獲得成功的深圳華僑城主題公園。依靠不斷的產品創新,深圳華僑城培植起了旅遊主題公園的品牌,將文化創新融入旅遊產品創新中,從而提升了華僑城的旅遊功能和品牌形象,創造著中國旅遊產品的國際化競爭力。從1989年最初「錦綉中華」的建成,到之後開發的「中國民俗文化村」主題公園、「世界之窗」、「歡樂谷」等人造景點相繼建成,四大主題園構成的華僑城享譽海內外,給深圳旅遊業的發展創造了不俗的業績。這充分說明了旅遊產品的創新大有可為。
⑵ 如何理解旅遊產品的整體概念
旅遊產品的概念在學術界還沒有統一的定論。一般來說,存在兩種看法:一是狹義的旅遊產品,將旅遊產品等同於旅遊吸引物;另一種是廣義的旅遊產品,即將其概念泛化,認為吃住行游購娛、導游服務以及各項與旅遊活動有關的事物都是旅遊產品。[2]
從狹義來看,我們可以將其分為四種類型:觀光旅遊產品(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城市風光等),度假旅遊產品(海濱、山地、溫泉、鄉村、野營等),專項旅遊產品(文化、商務、體育健身、業務等)和生態旅遊產品。[3]
從廣義來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 從旅遊目的地的角度出發
旅遊產品是指旅遊經營者憑借著旅遊吸引物、交通和旅遊設施,向旅遊者提供的用以滿足其旅遊活動需求的全部服務;
2 從旅遊者的角度來看
旅遊產品就是指旅遊者花費了一定的時間、費用和精力所換取的一次完整的旅遊經歷。
3 從構成上看可以分為兩種
核心旅遊產品(原初形態):具有能滿足旅遊者審美愉悅需要的效用和價值;
組合旅遊產品(終極形態):旅遊企業或旅遊相關企業圍繞旅遊產品的核心價值而做的多重價值追加,這種追加具有幾乎滿足旅遊者旅遊期間一切需要的效用。[4]
⑶ 如何理解旅遊市場的概念
旅遊市場通常是指旅遊需求市場或旅遊客源市場,即某一特定旅遊產品的經常購買者和潛在購買者。
從經濟學角度講,它是旅遊產品供求雙方交換關系的總和;從地理學角度講,它是旅遊市場旅遊經濟活動的中心。屬一般商品市場范疇,具有商品市場的基本特徵,包括旅遊供給的場所(即旅遊目的地)和旅遊消費者(即遊客),以及旅遊經營者與消費者間的經濟關系。旅遊市場與一般商品市場的區別在於它所出售的不是具體的物質產品,而是以勞務為特徵的包價路線。同時,旅遊供給與消費過程同步進行,具有很強的季節性。
⑷ 旅遊思想觀念落後的表現
新疆旅遊業發展的新思路摘要:獨特的資源優勢和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為新疆旅遊業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條件,但思想觀念、管理體制、基礎設施和產品開發中出現的問題則成了這一戰略實施的障礙,我們必須採取相應措施,促進新疆旅遊業的發展。關鍵詞:新疆旅遊業;發展;思路新疆旅遊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逐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行、住、食、游、購、娛」一體化旅遊服務體系,成為我區國民經濟的新興產業部門。在擴大我區對外交往、促進科技文化交流、溝通信息,增進了解與友誼,改善投資環境和推進新疆走向世界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但思想觀念、管理體制、基礎設施和產品開發中的問題則成為了新疆旅遊業可持續發展的障礙,必須採取相應措施,促進新疆旅遊業的發展。一、新疆旅遊業發展的優勢(一)資源豐富,潛力巨大按照《中國旅遊資源普查規范》的資源分類系統,新疆人文景觀類、水體景觀類、生物景觀類、古跡建築類、休閑求知健身類、購物及民族風情類等六大類型資源齊備。在68種基本類型中新疆至少擁有56種,佔全國實體旅遊資源總量的83%,種類極為豐富。如西域風情、絲綢之路、民族風情、邊境貿易、特種旅遊等,產品結構齊全,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可對應不同市場的不同需求,滿足國內旅客與海外遊客的各類消費需求。根據對全疆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考證,新疆已申報和可申報國家級的風景名勝區有11處,可作為新疆旅遊業發展的龍頭景區或重要支撐點。具備自治區級風景名勝區條件的11處,可作為地方旅遊業發展的龍頭景區或主要支撐點。另外還有具備較高科考和探險價值的旅遊目的地8處,可作為吸引部分國際和內地遊客進行特種旅遊的目的地。這些景區和景點將作為今後重點景區加以開發,以促進新疆旅遊業的發展。(二)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目前,新疆已有星級賓館和涉外飯店176家,客房1.75多萬間,比「八五」期間平均增長100%以上,其中包括五星級4家,四星級8家,三星級30家。主要城市客房短缺的局面得到根本改觀。擁有旅行社119家,其中國際社37家,國內社82家。全區擁有各種旅遊車輛700多輛,增長3l;旅遊從業人員1.5萬餘人,增長17.2%;導遊人員兩千餘人。增長35.3%。同時旅遊交通大大改善,方便快捷程度明顯增強,如「九五」時期已建成兩條高速公路,近500公里;南疆鐵路已修通到歷史文化名城喀什,主要旅遊城市間旅遊專列已經開通;烏魯木齊現有航線50餘條,與國際國內各主要大城市均有航班相連,與區內大部分地州航線也早已開通,目前一些支線機場、旅遊機場等新建工作正在進行之中。旅遊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使「絲綢之路」煥發出新的生命力。(三)旅遊項目豐富多彩為了充分利用新疆豐富的旅遊資源,使眾多的自然風景名勝、燦爛的歷史文化古跡以及獨特的民族風情發揮出更大的旅遊價值,以滿足海內外旅遊者的需求,各級旅遊部門和旅行社積極開發了一批有吸引力的旅遊項目和旅遊線路,諸如絲路環游、沙漠探險、高山攀登、草原攬勝、歷史訪古、民俗采風、跨境購物、宗教朝拜、科學考察等均富特色與魅力,得到了中外遊客的普遍關注。其中「絲綢之路游」已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被列為14條國家級旅遊線路之一。二、新疆旅遊業存在的問題新疆旅遊業雖然發展較快,成績可喜,但總體來看,新疆旅遊業處在「一流資源、二流交通、三流開發、四流經營、五流促銷」的狀況,其資源優勢還不能轉化為產品優勢乃至經濟優勢。具體表現為:(一)觀念落後阻礙全疆旅遊業的整體發展一是管理觀念相對滯後。如一些地方在旅遊建設上沒有長遠規劃,即使有規劃,也未能做到認真施行,致使某些地區的旅遊建設不能很好地持續發展下去。二是缺乏市場觀念。一切旅遊資源的開發,旅遊線路的組織,旅遊商品的設計、旅遊接待與康樂設施的服務,旅遊宣傳促銷的開展等,必須要圍繞旅遊市場的需求而進行。但目前一些地方還是習慣於用黨政機關的行政管理模式來領導旅遊,地盤觀念、單位觀念強烈,跳不出條塊分割思路,沒有大市場觀念,而這一切不可避免地阻礙了旅遊業發展的步伐。三是「科技興旅」觀念淡薄,有些地方在旅遊開發中常常站在本地區、本單位狹小的立場上盲目投資,不夠重視旅遊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甚至人為破壞旅遊景區的自然風貌,導致旅遊業發展缺乏「一盤棋」的整體效應。(二)旅遊景點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經過多年的努力,疆內部分景點環境有了明顯的改善,但與國內旅遊發達的省、市景點環境相比,特別是與國外景點相比還相距甚遠。門票價格的合理性、景點設施的配套性、環境衛生、服務質量等等都成為遊客的意見焦點。(三)旅遊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人們外出旅遊就是想呼吸一下新鮮空氣,陶冶情操,因此,在旅途中保持一個愉快的心情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一些旅遊企業和經營者很難做到讓遊客心情愉快,不惜採用各種手段強行騙取遊客的錢財。一些地方計程車、個體旅遊車隨意要價,強行載客。一些旅館、飯店不實行明碼標價,旅遊高峰期價格成倍上漲,旅遊紀念品經營點漫天要價的現象極為普遍。此外,一些旅行社、導遊人員素質不高,參與欺客事件時有發生。(四)一些景點知名度低,宣傳工作力度不足近幾年,旅遊宣傳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績,但仔細分析,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認真對待。第一,宣傳對象沒有細分。目前能夠外出旅遊的主要群體集中在城市,據2006年統計資料,國內遊客中有90%為城鎮居民,10%為農村居民,而且是中高收入階層,並且以區內、國內大中城市為主。此外還有兩個主要群體,一個是外國來華旅遊者,另一個是國內會議、商務的代表,據國內旅遊調查資料顯示:以會議和商務為游覽目的的佔23%。我們的旅遊宣傳工作應該主要針對以上三類群體。確定好宣傳對象,選定好宣傳的角度和力度,便可做到事倍功半,反之,目標不明確,則既浪費了錢財,又得不到應有的宣傳效果。第二,對旅遊景點的宣傳不全面。我們要發展大旅遊,就要以點帶面地進行全方面的宣傳工作,結合重點景區,兼顧其它景點,提高全區旅遊景點的整體知名度。
⑸ 旅遊的概念是什麼
關於旅遊的定義有很多種,這里分別介紹如下:
()概念定義。旨在提供一個理論框架,用以確定旅遊的基本特點以及將它與其他類似的、有時是相關的,但是又不相同的活動區別開來。國際上普遍接受的艾斯特定義,1942年,瑞士學者漢沃克爾和克拉普夫指出:「旅遊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暫時居留而引起的一種現象及關系的總和。這些人不會因而永久居留,並且主要不從事賺錢的活動。」
(2)技術定義。用它來為統計和立法提供旅遊信息。各種旅遊技術定義所提供的含義或限定在國內和國際范疇上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技術定義的採用有助於實現可比性國際旅遊數據收集工作的標准化。世界旅遊組織和聯合國統計委員會推薦的技術性的統計定義:旅遊指為了休閑、商務或其他目的離開他(她)們慣常環境,到某些地方並停留在那裡,但連續不超過一年的活動。旅遊目的包括六大類:休閑、娛樂、度假;探親訪友;商務、專業訪問;健康醫療;宗教/朝拜;其他。
(3)交往定義。1927年,德國的蒙根?羅德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從狹義的理解是那些暫時離開自己的住地,為了滿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種各樣的願望,而作為經濟和文化商品的消費者逗留在異地的人的交往。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是一種社會交往活動。
(4)目的定義。20世紀50年代,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旅遊研究所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可以理解為是暫時在異地的人的空餘時間的活動,主要是出於修養;其次是出於受教育、擴大知識和交際的原因的旅行;再是參加這樣或那樣的組織活動,以及改變有關的關系和作用。
(5)時間定義。1979年,美國通用大西洋有限公司的馬丁?普雷博士在中國講學時,對旅遊的定義為,旅遊是為了消遣而進行旅行,在某一個國家逗留的時間至少超過24小時。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各個國家在進行國際旅遊者統計時的統計標准之一:逗留的時間。
(6)相互關系定義。1980年,美國密執安大學的伯特?麥金托什和夏西肯特?格波特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可以定義為在吸引和接待旅遊及其訪問者的過程中,由於遊客、旅遊企業、東道政府及東道地區的居民的相互作用而產生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引發的各種現象和關系,即旅遊的綜合性。
(7)生活方式定義。我國經濟學家於光遠1985年對旅遊的定義為,旅遊是現代社會中居民的一種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的特點是:異地性、業余性和享受性。
(8)「遊憩中國網」定義。旅遊的內涵——旅遊是人們在非定居的城市、鄉村、景區和度假區圍繞生態、文化、康體、游樂等功能進行的遊憩活動。旅遊的外延——旅遊應包括:旅遊目的地、旅遊產業、旅遊項目、旅遊產品等由大到小的一系列范疇。
⑹ 民俗旅遊產品的概念
就是民間的、通俗的。在當地有著文化底蘊、工藝傳統、風俗習慣等代表特色的產品。同時,它具有在別人旅遊之後能讓人帶回去,有著紀念意義和紀念價值的產品。
⑺ 如何理解旅遊產品的整體概念
旅遊產品抄的概念在學襲術界還沒有統一的定論。一般來說,存在兩種看法:一是狹義的旅遊產品,將旅遊產品等同於旅遊吸引物;另一種是廣義的旅遊產品,即將其概念泛化,認為吃住行游購娛、導游服務以及各項與旅遊活動有關的事物都是旅遊產品。[2]
從狹義來看,我們可以將其分為四種類型:觀光旅遊產品(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城市風光等),度假旅遊產品(海濱、山地、溫泉、鄉村、野營等),專項旅遊產品(文化、商務、體育健身、業務等)和生態旅遊產品。[3]
從廣義來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 從旅遊目的地的角度出發
旅遊產品是指旅遊經營者憑借著旅遊吸引物、交通和旅遊設施,向旅遊者提供的用以滿足其旅遊活動需求的全部服務;
2 從旅遊者的角度來看
旅遊產品就是指旅遊者花費了一定的時間、費用和精力所換取的一次完整的旅遊經歷。
3 從構成上看可以分為兩種
核心旅遊產品(原初形態):具有能滿足旅遊者審美愉悅需要的效用和價值;
組合旅遊產品(終極形態):旅遊企業或旅遊相關企業圍繞旅遊產品的核心價值而做的多重價值追加,這種追加具有幾乎滿足旅遊者旅遊期間一切需要的效用。[4]
⑻ 旅遊市場的概念是什麼
旅遊市場是旅遊需求市場和旅遊供給市場的總和,反映著國家之間、國家版與旅遊經營者之間、旅遊經營者權之間、旅遊經營者與旅遊者之間錯綜復雜的經濟關系。旅遊市場與一般商品市場的區別在於它所出售的不是具體的物質產品,而是以勞務為特徵的包價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