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增值稅差額征稅
『壹』 旅遊業一般納稅人差額征稅怎樣做賬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依據的發票必須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不能抵扣
『貳』 會計需關註:旅遊業只能選擇差額征稅嗎
營業稅=(全部旅遊費—准於扣除項目金額)*5%
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是指收取的旅遊費中,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和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
(—)房費、餐費是指在旅遊過程中替旅遊者實際支付給其他單位的住宿、餐飲費用。
(二)門票是指在旅遊過程中替旅遊者實際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游覽、文化、娛樂場所的費用。
(三)交通費是措替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實際支付的各種客票費、機場建設費、訂票費、行李托運費等。
『叄』 旅遊業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差額征稅如何申報
納稅申報資料包括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和納稅申報其他資料兩類,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為必報資料。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
本表由「營改增」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填報,其他納稅人不填報。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本表由初次發生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技術維護費以及購置稅控收款機的小規模納稅人填報;無抵減、抵免情況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填報此表。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含定期定額管理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報送的納稅申報其他資料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肆』 營改增後旅行社差額征稅會計分錄怎麼寫
旅遊行業納稅人營改增後無論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均存在可以差額扣除的政策規定,但該規定不是強制的,旅遊行業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業務特點自願選擇是否實行差額徵收。
如果選擇差額徵收,無論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在計算納稅時均可扣除上述政策規定的5項費用;如未選擇差額扣除徵收方法,則可按收取的全額計算銷項稅金或應納增值稅額。
因此,對於營改增後旅行社差額征稅會計分錄,如下:
實行差額徵收計稅方式的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支付差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對於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期末,按規定當期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
『伍』 旅遊業小規模差額征稅企業如何報稅和做賬
1、(1)一般說來是每季按利潤計提一次,並於次月15日之前繳費,1-4季度每季為預繳,年度決算時再進行匯算清繳,匯算清繳於次年5月前完稅。
(2)但也有的地方採用每月計提,具體按當地國稅局要求去做。不論是按季還是按月計提,年度決算時都要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四季度所得稅入賬數按匯算清繳的數額扣除之前三個季度的計提數,差額作為四季度的計提數。
2、差額征稅的計稅額=(總金額-分包或分給他人的金額)/(1+3%) 普通征稅=含稅收入/(1+3%)
3、試點企業差額納稅下的會計處理:
(1)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可以實行差額征稅的,按照稅法規定允許扣減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
(2)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3)下圖所示是明細賬的賬簿
(4)會計分錄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後貸;借和貸要分行寫,並且文字和金額的數字都應錯開;在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情況下,要求借方或貸方的文字和金額數字必須對齊。
『陸』 旅遊業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後差額征稅賬務該怎樣處理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二、稅額計算
由於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差額征稅辦法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二中是以「有關政策 (三)銷售額」規定的,並不屬於簡易征稅辦法,因此,對於一般納稅人選用此辦法的,除了銷售額中已抵減費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進項稅額。
旅遊業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徵收率3%
舉例:浙江旅遊服務經營企業A公司於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單位的旅遊服務業務,合同含稅總價1091800元,約定游覽浙江、江西省際沿路景點,並同意由B旅遊公司分包江西景點游覽服務,分包金額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覽浙江境內若干景區,旅途發生住宿費235500元、餐飲費184210元、交通費65370元、門票費60820元、遊客人身意外險保費21850元、購物費37040元,均取得普通發/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電費等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2550元,無其他業務發生。
分析:銷售額可扣除費用不含遊客人身意外險保費、購物費,因此本月增值稅可扣除銷售額為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後的銷售額為1091800-982620=109180元。
假設A公司屬小規模納稅人,則本月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徵收率3%=109180÷(1+3%)×3%=3180元。
三、會計核算
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會計核算
財會〔2012〕13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對於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接上例,假設A公司屬小規模納稅人,含稅銷售額應按3%進行價稅分離:
1.取得旅遊服務收入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1091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31800
2.支付B公司旅遊服務分包款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424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2720
貸:銀行存款436720
3.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入賬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5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5900
貸:銀行存款545900
『柒』 旅遊業營改增,差額征稅的會計核算怎麼做
旅遊業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1+6%)×適用稅率6%。
(二)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徵收率3%。
(7)旅遊業增值稅差額征稅擴展閱讀:
營改增後的計算規則
應納稅額
轉型後應納稅額計算規則
(一)轉型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如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專用發票可按發票註明的稅款抵扣銷項稅額
(二)轉型後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交通運輸業、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納稅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
其他行業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也可按發票額在銷售額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試點一般納稅人或試點小規模納稅人的發票,不可扣除銷售額。
稅率檔次
根據試點方案,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採取過渡性措施,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
新增四大行業營改增的實施: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徵收10%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徵收3%的增值稅。
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徵收10%的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生活服務業:6%。免稅項目: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
金融業:6%。免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國債地方政府債、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捌』 旅遊業營改增差額征稅案例
浙江旅遊服務經營企業A公司於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單位的旅遊服務業務,合同含稅總價1091800元,約定游覽浙江、江西省際沿路景點,並同意由B旅遊公司分包江西景點游覽服務,分包金額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覽浙江境內若干景區,旅途發生住宿費235500元、餐飲費184210元、交通費65370元、門票費60820元、遊客人身意外險保費21850元、購物費37040元,均取得普通發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電費等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2550元,無其他業務發生。
分析:銷售額可扣除費用不含遊客人身意外險保費、購物費,因此本月增值稅可扣除銷售額為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後的銷售額為1091800-982620=109180元。
(一)假設A公司屬一般納稅人,則本月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109180÷(1+6%)×6%-2550=3630元。
(二)假設A公司屬小規模納稅人,則本月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徵收率3%=109180÷(1+3%)×3%=3180元。
『玖』 旅遊企業營改增後如何差額繳納增值稅和開具發票
答:據新稅改制度相關規定,營改增後不變的是對旅遊收入者繼續執行差額征稅的政策。變化的主要有兩點,一是納稅人身份的變化,由營業稅納稅人改為增值稅納稅人,而增值稅納稅人又區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分別為3%、6%;二是扣除項目的變化,原來營業稅可從銷售額中扣除的項目有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而增值稅可扣除的項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項「簽證費」,令進項稅基數降低,稅負下調,從理論上來說,對於以出境游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拾』 旅行社行業差額征稅哪些是可以抵扣的
1、從理論上分析,有以下三種專票的開票方法:一是差額開票,A公司給B公司只開2萬元的專票;二是全額開票,但是專票和普票分別開,開專票2萬元,開普票8萬元;三是全額開具專票。
2、公告第4條第2款規定: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上述文字, 似乎差額征稅,應差額開票。
3、假定A公司給B公司提供建築服務,價稅合計收費10萬元,A公司將其中的8萬元分包給C公司。A公司可以按照差額2萬元,作為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那麼,A公司在給B公司開票時,開具價稅合計10萬元的普票應該是可以的,專票開具價稅合計10萬元的專票就不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