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產品的概念
⑴ 旅遊紀念品的概念
旅遊紀念品在學術界暫無明確定義。但是從歸屬上來說,旅遊紀念品屬於旅遊商品,而旅遊商品有著較為明確的定義。即供給者為滿足旅遊者需求以出賣交換為目的而提供的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的有形和無形服務(無形商品)的總和。如旅遊景觀,旅遊服務,旅遊線路,旅遊故居,旅遊設施,旅遊交通等都稱作旅遊產品是不對的,不科學的。應稱其為旅遊商品。
但學者張凌雲(1990)認為「旅遊商品是一個模糊的,邊界不確定的和動態的集合,其概念也只具有統計學上的意義」。 所以編輯者認為可以從結果上來定義旅遊紀念品的概念,即在旅遊地區中能吸引旅遊者進行購買的,且可以通過購買的商品回憶起該旅遊地區的商品。
⑵ 旅遊產品是什麼意思
旅遊產品是指由旅行社或旅遊經營單位設計,為滿足不同的旅遊者在整個旅遊活動中對游覽、食宿、交通、娛樂、服務等項目的需求而組合的產品。即旅遊目的地向遊客提供一次旅遊活動所需要的各種服務的總和。
旅遊產品可以分為四種類型 (國家旅遊局,1999):
1、觀光旅遊產品(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城市風光等)
2、度假旅遊產品(海濱、山地、溫泉、鄉村、野營等)3、專項旅遊產品(文化、商務、體育健身、業務等)
4、生態旅遊產品
⑶ 名詞解釋 旅遊產品
旅遊產品是指旅遊經營者憑借著旅遊吸引物、交通和旅遊設施,向旅遊者提供的用以滿足其旅遊活動需求的全部服務。
⑷ 特色旅遊產品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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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旅遊紀念品的定義是什麼
從歸屬上來說,旅遊紀念品屬於旅遊商品,而旅遊商品有著較為明確的定義。即供給者為滿足旅遊者需求以出賣交換為目的而提供的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的有形和無形服務(無形商品)的總和。旅遊紀念品是指具有地方特色,富有紀念意義的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不同於一般的商品,它能反映旅遊地的特色,濃縮了地域和民俗風情,沉澱著旅行的記憶。旅遊住民宿是最佳選擇,可以在小程序旅小築上預訂,可以說是非常劃算了。
⑹ 旅遊產品包括哪些內容
旅遊產品是旅遊業者通過開發、利用旅遊資源提供給旅遊者的旅遊吸引物與服務的組合。即旅遊目的地向遊客提供一次旅遊活動所需要的各種服務的總和。
旅遊產品可以分為五種類型 (國家旅遊局,1999):
1、觀光旅遊產品(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城市風光等)
2、度假旅遊產品(海濱、山地、溫泉、鄉村、野營等)
3、專項旅遊產品(文化、商務、體育健身、業務等)
4、生態旅遊產品:生態旅遊最初作為一種新的旅遊形式出現,主旨是保護環境、回歸自然,變革了以往的旅遊發展模式。但如今的生態旅遊無論從概念、方式、要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創新,成為旅遊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理論。
5、旅遊安全產品:旅遊保護用品,旅遊意外保險產品,旅遊防護用品,這些保障旅遊遊客安全的工具產品。
⑺ 什麼叫旅遊產品
旅遊產品,亦稱旅遊服務產品。是指由實物和服務構成。
包括旅行商集合景點、交通、食宿、娛樂等設施設備、項目及相應服務出售給旅遊者的旅遊線路類產品,旅遊景區、旅遊飯店等單個企業提供給旅遊者的活動項目類產品。具有綜合性、無形性、生產與消費同時性、不可貯存性、所有權不可轉移性等特點。
旅遊產品的類型有:
1、按旅遊產品組成狀況分類:整體旅遊產品和單項旅遊產品;
2、按旅遊產品形態分類:團體包價旅遊,散客包價旅遊,半包價旅遊,小包價旅遊,零包價旅遊,組合旅遊,單項服務。
此外,旅遊還可以按距離、計價形式、費用來源、和旅遊方式來分類。
(7)旅遊產品的概念擴展閱讀:
在中高端市場,以度假享受為主的人群更看重休閑服務的品質。為了滿足中高端市場的需求,高端酒店、各大旅遊網站針對目標人群紛紛推出了一些相應的旅遊產品。高端酒店開始注重整合酒店內的資源,發掘周邊的旅遊資源。酒店內一日游以及周邊一日游市面上層出不清。
旅遊產品的特性:綜合性、無形性、不可轉移性、易損性、不可儲存性、生產和消費統一性。
旅遊商品主要是遊客在景區游覽時,因景區的直接景觀、物產等激發了購買慾望所購買的商品。景區外銷商品是指景區銷售給遊客以外人群的商品,主要依據景區的自身品牌和景區的主要概念開發的、使千萬里之外的人們購買的商品,包括從景區相關網店上購買的商品。
各類景區的資源價值不同,尤其高A級景區具有一定的旅遊資源價值,充分發掘、利用這些資源可以使景區成為當地產業的孵化器,不僅可以帶動當地的就業,還可以促進當地的產業升級、經濟發展。根據景區的資源、特點和優勢,發展景區外銷商品逐漸成為旅遊商品的發展趨勢。
⑻ 如何理解旅遊產品的整體概念
旅遊產品的概念在學術界還沒有統一的定論。一般來說,存在兩種看法:一是狹義的旅遊產品,將旅遊產品等同於旅遊吸引物;另一種是廣義的旅遊產品,即將其概念泛化,認為吃住行游購娛、導游服務以及各項與旅遊活動有關的事物都是旅遊產品。[2]
從狹義來看,我們可以將其分為四種類型:觀光旅遊產品(自然風光、名勝古跡、城市風光等),度假旅遊產品(海濱、山地、溫泉、鄉村、野營等),專項旅遊產品(文化、商務、體育健身、業務等)和生態旅遊產品。[3]
從廣義來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 從旅遊目的地的角度出發
旅遊產品是指旅遊經營者憑借著旅遊吸引物、交通和旅遊設施,向旅遊者提供的用以滿足其旅遊活動需求的全部服務;
2 從旅遊者的角度來看
旅遊產品就是指旅遊者花費了一定的時間、費用和精力所換取的一次完整的旅遊經歷。
3 從構成上看可以分為兩種
核心旅遊產品(原初形態):具有能滿足旅遊者審美愉悅需要的效用和價值;
組合旅遊產品(終極形態):旅遊企業或旅遊相關企業圍繞旅遊產品的核心價值而做的多重價值追加,這種追加具有幾乎滿足旅遊者旅遊期間一切需要的效用。[4]
⑼ 旅遊的概念是什麼
關於旅遊的定義有很多種,這里分別介紹如下:
()概念定義。旨在提供一個理論框架,用以確定旅遊的基本特點以及將它與其他類似的、有時是相關的,但是又不相同的活動區別開來。國際上普遍接受的艾斯特定義,1942年,瑞士學者漢沃克爾和克拉普夫指出:「旅遊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暫時居留而引起的一種現象及關系的總和。這些人不會因而永久居留,並且主要不從事賺錢的活動。」
(2)技術定義。用它來為統計和立法提供旅遊信息。各種旅遊技術定義所提供的含義或限定在國內和國際范疇上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技術定義的採用有助於實現可比性國際旅遊數據收集工作的標准化。世界旅遊組織和聯合國統計委員會推薦的技術性的統計定義:旅遊指為了休閑、商務或其他目的離開他(她)們慣常環境,到某些地方並停留在那裡,但連續不超過一年的活動。旅遊目的包括六大類:休閑、娛樂、度假;探親訪友;商務、專業訪問;健康醫療;宗教/朝拜;其他。
(3)交往定義。1927年,德國的蒙根?羅德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從狹義的理解是那些暫時離開自己的住地,為了滿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種各樣的願望,而作為經濟和文化商品的消費者逗留在異地的人的交往。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是一種社會交往活動。
(4)目的定義。20世紀50年代,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旅遊研究所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可以理解為是暫時在異地的人的空餘時間的活動,主要是出於修養;其次是出於受教育、擴大知識和交際的原因的旅行;再是參加這樣或那樣的組織活動,以及改變有關的關系和作用。
(5)時間定義。1979年,美國通用大西洋有限公司的馬丁?普雷博士在中國講學時,對旅遊的定義為,旅遊是為了消遣而進行旅行,在某一個國家逗留的時間至少超過24小時。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各個國家在進行國際旅遊者統計時的統計標准之一:逗留的時間。
(6)相互關系定義。1980年,美國密執安大學的伯特?麥金托什和夏西肯特?格波特對旅遊的定義,旅遊可以定義為在吸引和接待旅遊及其訪問者的過程中,由於遊客、旅遊企業、東道政府及東道地區的居民的相互作用而產生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注意:這個定義強調的是:旅遊引發的各種現象和關系,即旅遊的綜合性。
(7)生活方式定義。我國經濟學家於光遠1985年對旅遊的定義為,旅遊是現代社會中居民的一種短期性的特殊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的特點是:異地性、業余性和享受性。
(8)「遊憩中國網」定義。旅遊的內涵——旅遊是人們在非定居的城市、鄉村、景區和度假區圍繞生態、文化、康體、游樂等功能進行的遊憩活動。旅遊的外延——旅遊應包括:旅遊目的地、旅遊產業、旅遊項目、旅遊產品等由大到小的一系列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