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的税额
Ⅰ 旅游税的课税对象及税额计算
旅游税的课税对像是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度假村)、餐厅、舞厅专、酒吧、健身室、桑拿浴属室、按摩院、卡拉OK等场所提供的服务。
但是,以下两项被排除在课税对象之内:
1、上述场所在通讯及洗衣方面所提供的辅助性服务。
2、上述场所所收取的10%以内的服务费。 旅游税是一种价外税,其税额并未包含在服务价格之内,其计税价格系服务价格,因而,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服务价格*5%
例:某游客於澳门旅游,住甲酒店叁天,离开时共付费用3600(含旅游税)澳门元,其中包括300元通讯费,250元洗衣费及200元服务费。问:对该项应税服务,酒店需缴纳多少旅游税?
解:设Z=计算依据=服务价格
则Zx(1-5%)+300+250+200=3600
Z=2850/(1-5%)=3000
应纳税额=3000x5%=150(澳门元)
Ⅱ 旅游景点收入如何纳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单位在境内提拱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景点收入对应的税目
(一)景点门票收入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税目注释,景点门票收入属于景点经营单位提供游览场所而取得的文化服务收入。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
例1:某景点经营单位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景点门票收入为20.6万元,该单位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该单位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析:该单位虽然是一般纳税人,但按文件规定可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应纳税额=206000÷(1+3%)×3%=6000(元)
(二)景点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收入
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例2:某景点经营单位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景点门票收入为20.6万元,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合计51.5万元,该单位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该单位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同上例:
该单位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6000+515000)÷(1+3%)×3%=21000(元)
若该单位不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该单位当月应计销项税=(206000+515000)÷(1+6%)×6%=40811.32(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Ⅲ 谁知道国家最新旅游业税收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旅游业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以旅游业务的营业收入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但同时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公平税负,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第19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2.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3.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两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三[1994]217号)的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第3号发布)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以其旅游资源和服务设施为条件,为旅游者在旅行游览中提供各种服务性劳动而取得的有偿服务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法定税率为33%。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此政策截止到2007年底)
五、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的规定,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月末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他单位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此政策截止到2006年底)
七、城市房地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财字第133号令公布)规定,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税率×(1-30%)。
八、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规定》(京政发[1985]81号),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外),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
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此政策截止到2006年底)
九、车船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此政策截止到2006年底)
十、车船使用牌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政密字第714号令公布)的规定,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向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驻京代表机构和外籍个人、港、澳、台胞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
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此政策截止到2006年底)
十一、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十二、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的规定,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北京市现行契税税率为3%,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税率。
十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Ⅳ 旅行社的会计分录有哪些怎样计算税额
一、主要会计科目
由于旅游企业本身是组织团队旅游,游客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旅行社收取旅游款,构成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组织客人到目的地旅游,组团需要付出的当地旅行社接待费以及租车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费等构成了旅行团队的成本。由于行业特点,注定了旅游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因此,在财务核算方面,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成为旅游业会计最常用的科目。
1、应收帐款
除了在营业厅接收散客组团出游之外,旅行社一般情况下需要开拓一些大型企业客户,这些客户为了给员工提供较好的福利政策,以体现企业的凝聚力,一般都会定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旅游。门市接收散客组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应收款项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客户多属于固定客户。因此大多数旅行社会先组织员工出游之后才收款,因此形成企业的应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及本期应收未收团款。
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主要是在旅游企业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帐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支付旅游款时:
借:预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付帐款;
3、应付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款。
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
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成本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帐款;
4、预收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的旅游团款。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在应收帐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收到本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月末结转收入时: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情况下,旅游企业会计的收入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来确定的,成本的确认也是则是根据旅游实际发生的费用及与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旅游过程中遇到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给予客人的折扣等则按照实际情况,按照销售折扣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财务核算的工作量,旅游企业一般在期末确认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以下是企业核算的一般步骤:
1、收到当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2、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3、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
借:预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4、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
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5、期末结转收入
借:预收帐款 (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应收帐款 (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旅游合同金额)
6、期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
贷:预付帐款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贷:应付帐款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三、注意点:
1、在具体运用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及预收帐款科目时,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鉴于旅游企业的客户非常多,而且很多客户在一个会计年度可能只有一次业务发生。因此,在当前大部分企业均已经实行电算化的情况下,如果在财务软件中各科目下分别设置二级科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二级科目将不可胜数。因此建议相关企业设置手工明细帐进行辅助核算,这也是旅游业企业独特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2、税务问题:旅游企业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在财务处理时要引起注意。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
Ⅳ 旅行社的会计分录有哪些怎样计算税额
由于旅游企业本身是组织团队旅游,游客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旅行社收取旅游款,构成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组织客人到目的地旅游,组团需要付出的当地旅行社接待费以及租车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费等构成了旅行团队的成本。由于行业特点,注定了旅游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因此,在财务核算方面,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成为旅游业会计最常用的科目。
1、应收帐款
除了在营业厅接收散客组团出游之外,旅行社一般情况下需要开拓一些大型企业客户,这些客户为了给员工提供较好的福利政策,以体现企业的凝聚力,一般都会定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旅游。门市接收散客组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应收款项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客户多属于固定客户。因此大多数旅行社会先组织员工出游之后才收款,因此形成企业的应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及本期应收未收团款。
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主要是在旅游企业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帐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支付旅游款时:
借:预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付帐款;
3、应付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款。
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
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成本时候: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帐款。
Ⅵ 某旅游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某季度含税销售额为103万元,其应纳增值税额为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季度含税销售额103万元,不含税销售额是103÷(1+3%)=100万元,超过季度内30万元纳税标准,容应交增值税为100×3%=3万元。
如果是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于疫情期间征收率3%减按征收率1%征收,那么季度含税销售额103万元,不含税销售额是103÷(1+1%)≈101.98万元,那么,应交增值税为101.98×1%≈1.02万元
Ⅶ 旅游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实务中如何把
在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明确规定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项目包括旅专客运输服务属、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并未包括旅游服务。旅游服务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应从以下方面把握:如果这项旅游服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支付的旅游费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是,如果支付的旅游费用于生产经营,比如公务考察时,由旅游公司统一安排交通和住宿,支付给旅游公司的支出属于用于生产经营的,这部分费用支出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即旅游服务支出用于生产经营作为进项税额才能抵扣,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能抵扣。
Ⅷ 旅游行业,营改增后计算增值税求大神协助!!
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两种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选择。
一是选择采用内“销项容税额-进项税额”的方法,以实际收取的费用为销售额,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以经营办公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实际应交的增值税。由于这种方法,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比较难,一般旅游业者都不采用。
二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种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入成本,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Ⅸ 旅游行业的纳税额如何计算
按照营业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
按营业税的7%缴纳城建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
按照所得俄的25%缴纳所得税
若公司规模小,可申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好像为15%
Ⅹ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差额征税账务该怎样处理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二、税额计算
由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中是以“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规定的,并不属于简易征税办法,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举例:浙江旅游服务经营企业A公司于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1091800元,约定游览浙江、江西省际沿路景点,并同意由B旅游公司分包江西景点游览服务,分包金额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览浙江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生住宿费235500元、餐饮费184210元、交通费65370元、门票费60820元、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21850元、购物费37040元,均取得普通发/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电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550元,无其他业务发生。
分析:销售额可扣除费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因此本月增值税可扣除销售额为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后的销售额为1091800-982620=109180元。
假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109180÷(1+3%)×3%=3180元。
三、会计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3%进行价税分离: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9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4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2720
贷:银行存款436720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5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900
贷:银行存款54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