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品的类型
1. 中国旅游产品的类型有哪些
自然风光型、历史人文型、民俗文化型、当代主题乐园型等。
这种分类法的优点十分明显:直观简明、特质凝练。
但其不足也客观存在:各类别产品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易显现。
这种分类法仅仅停留在对各种产品自身特征进行分类的阶段,未从市场角度界定各种产品的市场特征,进而揭示旅游市场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
2. 低空旅游产品类型
低空旅游在国外并不算“新”业态,在国内却是一种新鲜事物。国家、企业、景区对低空旅游已经热情高涨,但多方面的客观限制依然众多。低空旅游仍非一个“现实热点”,仍是一个“待勘探的矿藏”。
低 空 旅 游
低空旅游是民间创造的概念
(民航资源网《我国低空旅游发展思路和对策研究》)
低空旅游:以观光游览、愉悦身心为目的,利用民用航空器飞行活动开展的观光、休闲、娱乐等旅游活动,是“通航+旅游”的有机融合形式之一。
低空旅游与通用航空旅游被认为同一个概念。
通用航空旅游:人们在低空空域,依托通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器和低空飞行器,所从事的旅游、娱乐和运动,如商务会议、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冒险体验、体育娱乐等。
低空空域范围
(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低空空域原则标准——真高1000米:原则上是指全国范围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区域。山区和高原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高度范围。
扩大低空空域开放——真高3000米:2016年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划设低空目视飞行航线,方便通用航空器快捷机动飞行。
空 域 限 制
定义
空域是航空器运行的环境,低空空域原则上是指全国范围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区域。山区和高原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高度范围。约33%的低空空域由全域管制改为管制、监视、报告三类不同属性的管理。
管制空域
管制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必须经过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接受飞行管制。
监视空域
监视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通常划设在管制空域周围。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空域用户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备飞行计划后,即可自行组织实施并对飞行安全负责,飞行管制部门严密监视空域使用活动。
报告空域
为飞行活动提供航空气象服务和告警服务,并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空域。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空域用户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备飞行计划后,即可自行组织实施并对飞行安全负责。
目视飞行航线
是为确保航空用户能够飞到预定空域,且飞行
3. 旅游商品的主要类别
旅游商品是来指旅游者在旅游活动源过程中购买的物品,也可称作旅游购物品。它与旅游者的吃、住、行、娱、购、游等要素有着紧密联系。
旅游商品的开发是与旅游业的繁荣相伴而生的。旅游商品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行社、交通、饭店、旅游商品被称为旅游业的4大支柱行业。
旅游商品行业的主要类别有:工艺美术品、文物及仿制品、风味土特产、旅游纪念品、旅游日用品、有地方特色的轻工业产品、其他旅游商品。
旅游商品承载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求和传播旅游地形象的双重价值。
一件精美的旅游商品能激发旅游者美好回忆,显示旅游者的生活经历。可使旅游者长期保存或乐于赠送亲友,乐于向周围社会介绍。对旅游地形象的传播是一个很好的渠道,有助于扩大旅游地的知名度。
大多数国内外游客真正感兴趣、愿购买的是那些特色鲜明、有一定档次、经济实惠的旅游商品。
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收藏性等是旅游商品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适应旅游者精神消费需求的旅游商品有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品、食品茶叶、服装丝绸、陶器瓷器、文物复制品、字画等等。
旅游商品所用的材料、制作工艺,还是实用性能、包装装潢等都应该体现较强的质量意识。否则难以引起游客的购物兴趣和购买欲望。
4. 旅游企业的类型有哪些
按照从事旅游产品经营的产业链划分:
(1)直接旅游企业 包括旅行社、饭店、内餐馆、旅游商店、交通公司、容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
(2)辅助旅游企业 包括管理公司、服务公司、影视公司、出版单位、通讯设施以及食品、卫生等生活服务部门和行业。
(3)开发性组织 包括相关的政府机构、旅游院校、旅游科研机构等。
按旅游活动所使用的主要经营资源划分:
(1)劳动密集型旅游企业
(2)资本密集型旅游企业
(4)旅游产品的类型扩展阅读:
特点趋势:
(1)旅游企业集团化势在必行。
(2)旅游产品趋向多样化与个性化。
(3)旅游企业的经营将趋向国际化与全球化。
(4)旅游企业营销将趋向网络化。
(5)旅游企业的服务将趋向优质化。
(6)旅游企业的可持续化发展。
5. 旅行社产品类型
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
1978年以来,我国旅游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作为旅游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旅行社也从发展初期的寡占行业发展成为现在的垄断竞争行业,行业规模已经基本形成。然而,正如许多学者和业内人士所注意的那样,与我国旅行社市场结构变迁过程相伴而生的是我国旅行社业的发展渐入困境,现行旅行社经营体系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与此同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最终达成和我国政府对加入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在内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坚定态度,决定了我国旅行社业终将直接面对由外国旅行社的进入而对我国旅行社的发展所形成的挑战。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旅行社行业特征和现行经营体系的系统分析,提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以使我国的旅行社行业未雨绸缪,更为有效地迎接挑战和参与国际竞争。 一、我国旅行社业经营体系剖析
我国旅行社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在行业法规、行业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了自身的特征:从我国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1]来看,三类社占压倒优势;从我国旅行社业的规模结构来看,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从地理分布情况来看,我国旅行社在全国的分布基本合理;行业利润逐年下降,我国旅行社业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
我国旅行社业现行经营体系是行业政策法规、传统经济体制和现行市场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这一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就我国旅行社业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而言,其最大弊端是造成下述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和不断恶化:
(1)大型旅行社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其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
大型旅行社在经营中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采购、旅游市场拓展、旅游接待以及资金、信息、人才和抵御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易于实现规模效益,而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大旅行社的规模效益并不明显,优势也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我国旅游业近几年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市场持续扩大,旅游收入尤其是国际旅游收入增长很快。而在此情况下,一些大型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缓慢,在竞争中面对众多新的商业机会,自身却处于保市场或无奈于市场份额下滑的困境之中。②大旅行社未能在旅游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即未能平抑市场的过度竞争,未能起到引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致使市场的混乱无序成为困扰我国旅行社业发展和造成旅行社资源浪费的顽症,大社自身也未能避免这种市场混乱所带来的负面效应。③在旅行社的内部管理方面,一个突出现象是一些大社内部普遍实行部门承包或变相部门承包,强化部门权益,使得部分大型旅行社实际上成为一些业务上相对独立的小旅行社的集合体,在这种格局下,大旅行社当然发挥不了应有的优势,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2)中小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可谓举步艰难。
就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的总体情况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为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我国许多小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又能勉强支撑的境地。自1995年1月国家旅游局在旅行社行业实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以来,很多小型旅行社不堪重负,纷纷退出行业。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众多小型旅行社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业主对行业和自身未来发展的理性预期。在利润率方面,我国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为主的众多中小旅行社多为二类社和三类社。根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资料,1994年这两种类型旅行社的平均利润率不足8%,1995年约为5.4%,而为数众多的三类旅行社1995年的平均利润率更是下降到4.24%。这些资料反映的还只是税前利润,如果再扣除所得税,则这些旅行社所剩净利润更是微乎其微了。
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率现象的并存充分说明了当前中小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从旅行社自身因素来看,绝大多数中小旅行社人、财、物力有限,而其经营活动却涉及从产品设计开发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这种经营的多环节必然造成每一经营深度的不足。浅层次的产品开发直接影响其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促销的乏力使得很多国内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缺乏了解,对利用旅行社能获得的价格实惠及其它便利半信半疑,最终使得国内旅游者对旅行社的利用率偏低,市场范围狭小;接待的不周更是造成或强化了社会公众对旅行社的不良印象,减少了回头客和其它顾客来源。旅行社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求生存,必然举步艰难。
(3)旅行社业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国家旅游主管部门1985年对旅行社类别的划分和对旅行社业务范围的规定,其初衷或许在于通过这种形式的分工来起到规范市场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而在我国旅行社业后来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二类社比例失调造成二类社业务量明显不足,致使许多二类社为谋求生存而违反国家规定超范围经营,直接在海外招揽客源。在此期间,国家主管部门在执法方面的乏力,使得这种现象迅速蔓延,而部分一类社贪图蝇头小利,通过为二类旅行社代办签证通知赚取不义之财的做法无疑对此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最终致使许多三类社也开始从事外联和国际旅游接待业务。除此之外,这种现象的出现和普及无疑也包含着旅行社实业界对我国以水平分工为基础、以各种特许经营权为特征的旅行社人为市场分工模式的否定。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我国旅行社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调整,但单就对旅行社类别进行的调整而言,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说这只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即只是取消了曾经对我国旅行社市场秩序干扰最大的二类社,然后根据剩余两类旅行社的业务分工情况更名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水平分工的基础和特许经营权的特征并未改变,其未来的运转结果很可能会重蹈历史覆辙。如此看来,人为的市场分工模式未被也难被业者所接受,行业中某种有效的自然分工体系又难以形成,加之为数不多的几个行业组织极其有限的约束力及其在管理权威方面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出现当前这种市场混乱的现象自然也是难免的。
旅行社市场混乱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削价竞争是行业市场机制不成熟、同时行业内缺乏有效的规范准则的集中反映,它使参与者大伤元气,非参与者经营更加困难。竞争的结果不会刺激产品质量的改进,而是导致质量被忽视,无意保证质量或无力保证质量,使旅行社卷入另一种形式的恶性循环。
除以上几个问题与我国当前旅行社的经营体系直接相关之外,行业内许多其它问题的存在也与目前的经营体系有很大的联系。如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旅行社促销能力尤其是海外促销能力薄弱和旅行社总体接待能力低下等。其中,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是我国旅行社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旅行社产品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2],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众多中小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竞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有实力的旅行社向深度开发和促销产品的积极性,而一些既缺乏必要的硬件设备,又不具备藉以保证接待质量的“软件”基础的中小型旅行社的存在必然会降低旅行社的总体接待力量。
二、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旅行社经营体系造成了众多难解的问题,而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也已经得知,目前我国旅行社业的行业特点是以三类社为主体的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但我们并没有否定少数大规模旅行社的存在。事实上,正是为数有限的大规模旅行社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上升,但它们却不能改变行业利润率逐年下降和我国旅行社业正逐渐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的事实。此外,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另一突出特点是其基本合理的地理分布特点。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势在必行,考虑到行业当前的现实,同时考虑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旅行社业将要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我们认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方向是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以及增设等方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制形成网络化的目标模式。
(1)大型旅行社集团化。
在我们设想的目标模式中,大型旅行社所要解决的重心问题是规模经济问题。根据这一构思,我们应使目前约占旅行社总量1%强的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它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的构架可以承袭现行一些大社采用的总社和各热点地区分支社的形式,但总社和各分支社在人、财、物等资源上应是一体的,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从微观角度讲,这种旅行社集团有利于真正发挥其在采购、预订、营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从宏观角度讲,这些有限的大型集团企业的存在可以引导和稳定市场,克服旅行社市场因过度分散和紊乱造成的问题。
在我们讨论建立的目标体系中,大型旅行社在实现集团化之后,其基本业务包括3方面,即产品(特别是适合大众旅游市场的标准化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旅游接待,而销售业务(这里限指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则主要由数量众多的中小旅行社代理。这些举足轻重的旅行社集团把全部资源集中于三块相互联系的旅游业务中,势必会提高自身和整个行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总体接待质量,同时还会因为避免了很多分散的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模竞争而减少资源耗费。
(2)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大型旅行社在整个市场内通过重新组合实现集团化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不排除一小部分小型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比较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求。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与旅行社集团凭借自己实力通过经营标准化产品达到规模经济的指导思想不同,中型旅行社应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在我们的目标体系中,中等规模旅行社的专业化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理性化选择:专业化经营集成本优势与产品专业化优势于一身,解决了这类旅行社因规模较小形不成规模经济、因而也难以直接与旅行社集团竞争的问题。而对行业来说,专业化的特色经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开发会使旅游产品更加多样化,从而增强旅游产品的总体吸引力。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分布在不同地区的专业旅行社可以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实现联合。联合以前,各单体连锁社可能规模不大,但连锁经营是把这些中小规模旅行社的力量集中起来,使其可以像旅行社集团那样拥有在产品开发、采购和促销等方面的优势,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符合利用规模经营提高低利润行业经济效益的原则。当然,由于受单体旅行社规模的限制,连锁社所经营的产品类型不可能太多,而只能是专业化和特色化的旅游产品。
(3)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实现网络化。
与大型旅行社实现集团化、中型旅行社实现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相适应,我们设想的目标模式对众多小旅行社的调整是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成为旅行社业面向旅游者的窗口。旅行社的网络化实际上是由旅游需求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旅游需求在我国也将日益普及,其结果是旅游需求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产生,为了便于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旅行社营业的场所必须广泛设立于消费者便于购买的所有地方,即所谓的网络化布局。
我国旅行社的网络化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与代理制联合起来,即通过代理制来实现网络化(这里的网络化还包括旅行社之间的业务联系这层含义)。代理制的实现要求将绝大多数的小旅行社改制为代理社,代理社不从事产品开发,也基本不拥有其它接待设施,其业务是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代理销售,因为网络化的意义实际上等同于旅行社把销售触角伸向产生旅游需求的每个角落。前述高度集中的集团化经营方式无疑会满足这一要求,因为旅行社集团如果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实现广泛布点无疑会大幅度提高其经营成本,而且会加大控制难度和经营风险。
现有众多小旅行社如果能够实现向代理社的转变,就可以避免原先“小而全”的建制和业务上面面俱到而又面面不到位的矛盾,使其彻底摆脱举步艰难的局面。与此同时,代理社代理销售旅行社集团和专业社的产品还可以让那些被代理的旅行社集中资源,专心致力于产品的开发、促销和旅游接待业务,进而达到通过这种专业化分工和更深层次的合作实现旅行社业规模经营的目标。
代理社可以只代理销售某一旅行社集团的产品,但更常规的做法是代理社根据自身和市场情况选择销售多个旅行社集团和专业旅行社的多种产品,这实际是一种超级市场式的销售方式,它便于旅游者的充分选择和购买。这样,除了在佣金和销售提成的制度下代理社本身具有较高的销售动力之外,还可以有效促进被代理社之间的竞争。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旅行社经营体系存在许多难解的问题,众多的旅行社在这种经营体系下呈经营维持状态,已挣扎了多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旅行社将面临更为成熟的竞争者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旅行社的经营体系向着更有利于竞争和发展的模式调整已成为必然。另一方面,我国现行旅行社业的基本特点,即大、中、小旅行社并存,大型旅行社数量少而规模和市场份额大,中小旅行社数量多、比重大而又有着合理的地理分布,为旅行社经营体系朝着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网络化的目标模式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注释:
[1]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我国旅行社分类办法进行了调整。目前,国家旅游局正根据新的分类办法对现有旅行社进行类别调整,尚没有公布相应的统计资料。因此,文中与旅行社类别有关的分析只能暂时基于类别调整前的统计资料。——作者
[2]目前国旅总社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海底婚礼旅游”属个别现象,不具代表性,而且这种做法的公平性尚值得商榷
6. 旅游业的分类有哪些
旅游业从旅游者角度分为以下七大类。
1【观光型旅游者】
观光型旅游者以欣赏游览异国他乡的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等为主要目的,同时还可以与
购物、文娱、调查、公务等相结合,是世界上最陈旧、最常见、最根本的旅游者类型,也是我国旅游者类型的主体。其特点为:希望经过欣赏游览异国他乡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增长见识、开阔视野、熏陶情操,取得新、奇、异、美、特的感受;在旅游地逗留时间短、重游率低、破费较少,对旅游景点特征和价钱比较敏感。
2 【文娱消遣型旅游者】
文娱消遣型旅游者以松弛精神、享用暂时变换环境所带来的欢娱为主要目的。由于文娱消遣型旅游可以调理人们的生活节拍,摆脱日常紧张任务带来的懊恼,该品种型的旅游者日趋增多。在兴旺国家的一切旅游者中,文娱消遣型旅游者所占比重最大。其特点是:追求文娱、参与、消遣、刺激和享用;对旅游产品的质量、旅游安全和价钱比较敏感;外出时节性较强,简直都会选择旅游目的地最好的时节,应用带薪假期外出旅游;对旅游目的地和旅行方式的选择自由度大;重游率较高,出游和停留时间较长。
3 【公务型旅游者】
公务型旅游者是依据任务需求,以贸易协作、商务洽谈、出席会议、举行展览、科学文化交流等为主要目的,在完成公务的前提下运行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游者。其特点是: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对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较高;费用主要由团体的公费开支,支付才能较强,对价钱不大敏感,消费较高;由于公务在身,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时间没有太多选择余地,一般以就近短途和短时为多;人数相对较少,但出行次数较多,时节性不强。
4 【个人及家庭事务型旅游者】
这类旅游者的需求比较复杂。他们在需求方面不同于消遣型和公务型,但又兼具两者的某些特点。例如,在出游时间上,他们中虽有不少人应用带薪假期探亲访友,但相当多人都选择传统节假日外出探亲,而各国传统节假日又不尽一统。此外,很多家庭及个人事务,如出席婚礼、参加开学仪式等日期限制较紧。因而,其总体特点是:出行时节性较差;对旅游价钱比较敏感;没有选择旅游目的地的自由。
5 【医疗保健型旅游者】
医疗保健型旅游主要有疗养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温泉旅游、森林旅游、体育保健旅游、气功专修旅游等形式。医疗保健型旅游者的主要目的是经过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旅游活动,医治某些慢性疾病、消弭日常任务疲劳。其特点是:有较高的收入、较多的空闲时间;保持健康或恢复健康的愿望较强;对旅游项目中保健、康体、医疗等功用比较敏感;中老年人比重较大,停留时间较长;近间隔旅游者为多。
6 【文化知识型旅游者】
文化知识型旅游是一种旨在察看社会、体验民族民俗民风、丰厚历史文化积聚、增长知识的旅游形式。文化知识型旅游者的主要目的是经过文化知识旅游达到积极的休息和文娱,同时取得知识的启迪和充实。其特点是: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求知欲;具有某种特长或特殊兴味,乐于与人商讨交流;对导游的文化知识根底有较高的要求,对旅游日程安排的缜密性和旅游线路的科学性比较敏感。
7 【生态/探险型旅游者】
生态/探险型旅游是目前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新兴起的一种高级旅游形式,它强调观光旅游、自然保护与文化保存相结合,是一种肩负环境责任、具有环境伦理的旅游新项目。生态/探险型旅游者的主要目的是经过旅游达到接触大自然、理解大自然、宣传和保护大自然积极的休息和文娱。
旅游者的五品种型及各自特点为:
目的明白型文化旅游者——文化旅游是其访问某一目的地的首要理由,而且取得深入的文化体验。
观光型文化旅游者——文化旅游是其访问某一目的地的首要的或主要的理由,但是体验较前者浅薄。
不测发现型文化旅游者——不是为文化旅游的缘由而旅行,但是在参与文化旅游活动之后却取得深入的文化旅游体验。
随意型文化旅游者——文化旅游是其访问某一目的地的弱动机,产生的体验是浅薄的
偶尔型文化旅游者——不是为文化旅游的目的而旅行,但是参加了一些活动,取得了浅薄的体验。
7. 生态旅游资源和产品类型有哪些
(一)资源分类1、山地型指以山地环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适于开展科考、登山、探险、攀岩、观光、漂流、滑雪等活动。
2、森林型指以森林植被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也包括大面积竹林(竹海)等区域。适于开展科考、野营、度假、温泉、疗养、科普、徒步等活动。
3、草原型指以草原植被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也包括草甸类型。适于开展体育娱乐、民族风情活动等。
4、湿地型指以水生和陆栖生物及其生境共同形成的湿地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主要指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也包括江河出海口。适于开展科考、观鸟、垂钓、水面活动等。
5、海洋型指以海洋、海岸生物与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包括海滨、海岛。适于开展海洋度假、海上运动、潜水观光活动等。
6、沙漠戈壁型指以沙漠或戈壁生物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适于开展观光、探险和科考等活动。
7、人文生态型指以突出的历史文化等特色形成的人文生态与其生境为主建设的生态旅游区。主要适于历史、文化、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综合研究,以及适当的特种旅游项目及活动。
(二)产品分层1、大众生态旅游产品适应大众化旅游消费市场而开发形成的生态旅游产品,主要包括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保单位、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生态资源中进行的游览、观赏、垂钓、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等活动形式。
2、示范生态旅游产品主要指生态资源独特,旅游开发管理服务水平较高,经营发展模式具有示范效应的生态旅游产品,主要包括在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家公园、文保单位等生态旅游资源单位内,进行的游览、观赏、科考、探险、狩猎、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等活动形式。
3、特种生态旅游产品生态资源具有特殊优势,在市场上形成独特吸引力的生态旅游产品。主要包括观鸟、观察野生动物迁徙、沙漠探险、自然生态考察等。这部分产品数量少、品位高、容量低,是中国生态旅游的主要品牌。
8. 简述旅游新产品的四大种类
全新产品。是为满足旅游者一种新的需求而创新的旅游产品。
换代新产品。换专代新产品是指对属现有旅游产品进行较大改革后生成的产品。
改进新产品。对原有旅游产品不进行重大革新,只对它进行局部的形式上的改变。
仿制新产品。仿制新产品是指市场上已经存在,某旅游经营者对其进行模仿的产品,它同换代新产品和改进新产品一起被称为市场新产品。
9. 我国国家旅游局对旅游产品的分类是什么
国家旅游局对旅游产品分类
1、观光旅游产品(自然风光、名胜古迹、城市风光等)
2、度假旅游产品(海滨、山地、温泉、乡村、野营等)
3、专项旅游产品(文化、商务、体育健身、业务等)
4、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旅游最初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式出现,主旨是保护环境、回归自然,变革了以往的旅游发展模式。
5、旅游安全产品:旅游保护用品,旅游意外保险产品,旅游防护用品,这些保障旅游游客安全的工具产品。
但现在生态旅游无论从概念、方式、要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创新,成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论。
从旅游的目的的角度出发,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着旅游吸引物、交通和旅游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的用以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的全部服务。
从旅游者角度出发,旅游产品就是指旅客花费了一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所换取的一次旅游经历。
旅游产品类型
1、按旅游产品组成状况分类:整体旅游产品和单项旅游产品。
2、按旅游产品形态分类:团体包价旅游,散客包价旅游,半包价旅游,小包价旅游,零包价旅游,组合旅游,单项服务。
此外,旅游还可以按距离、计价形式、费用来源、和旅游方式来分类
10. 旅游方式都有哪些种类呢
观光型旅游者,文娱消遣型旅游者,公务型旅游者,医疗保健型旅游,文化知识型旅游,生态/探险型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