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
A. 山西省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及不利条件
山西悠久的中原文化肯定是首位的,比如阳泉藏山有二千多年的历史,有《史记》里记载的赵氏孤儿藏身地,其次,山西地理位置优越,是南北要冲,再有,山西旅游资源丰富,景点遍布全省各地,各资游玩观赏的地方不胜枚举。有这些足可以说明山西是旅游大省了。
B. 山西是旅游大省但是旅游业一直没有很好发展为什么
一是观光产品占主体,主要是文物古迹游居多,度假、休闲游比例较少,淡旺季也过于明显;二是相当一部分资源开发水平不高,深层次挖掘不够,行、游、住、食、购、娱六要素不配套,难以形成旅游精品和绝品;三是相当一部分旅游景区可进入性差,交通不畅;四是受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影响,商务客人少。
C. 山西省旅游
山西省旅游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旅游业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从事旅游开发、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入旅游景区、景点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交通、食宿、购物、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行业。
第四条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和可待续发展的原则,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山西历史文化、革命传统、自然生态旅游特色。
第五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旅游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支持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开发旅游业,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旅游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协调处理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旅游管理部门)行使旅游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
(四)组织旅游宣传,开发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改善旅游环境,指导旅游商品市场开发和旅游安全工作;
(六)监督管理旅游经营活动,受理旅游投诉,查处或者参与查处侵害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组织、管理和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八)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支持、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做好旅游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旅游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旅游保障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的绿化、美化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快旅游道路和客运、食宿等设施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周边地区划定一定的范围,提供必要的条件,招商引资,建设以度假休闲、游览娱乐、餐饮购物为一体的旅游经济园区。
第十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旅游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开拓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
第十一条省、市(地)以及具备发展旅游业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发展旅游教育,培养和引进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
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根据上级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省内外、国(境)外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
第十三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旅游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际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四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本行政区域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经营状况和旅游活动信息,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旅游商品发展规划,指导开发具有山西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文化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旅游等部门指导创建健康文明、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娱乐项目。
第三章旅游资源
第十六条本条例所称旅游资源,是指具有观赏和游览价值,可以开发、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等。
第十七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建立旅游资源档案。
第十八条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地)、县(市、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编制本景区、景点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在批准实施前应当进行评审论证,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十九条旅游景区、景点可以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权的转让,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报经批准。
第二十条鼓励国内投资者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本省投资组建大型旅游企业或者成立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
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外国的投资者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在本省设立旅行社,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国内外投资者开发旅游资源,兴建旅游设施,应当符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人文景观和风景名胜保护。
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每年从其门票收入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资金,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旅游、财政、发展计划等部门的监督下,专项用于景区、景点旅游资源的宣传、保护和旅游服务设施的改善。
第二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征求旅游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并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批。
新建、改建、扩建省级重点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书面意见,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批。
有关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充分论证,注意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对旅游景区、景点现有不符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破坏旅游环境、损害旅游景观的旅游服务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令其逐步搬迁或者限期拆除。
第二十四条鼓励在旅游资源特点突出、旅游景点相对集中、旅游经济效益显著的区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设旅游度假区、旅游扶贫试验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
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抉贫试验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须经评审论证后,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报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合理设置停车场、公厕、环卫和通讯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紧急求援和游客中心,配备景区、景点导游人员。
旅游景区、景点应当设置中外文对照说明牌、指示牌、警示牌,采用国际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景点实行等级评定。
旅游景区、景点的等级评定,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并分别将其纳入国际、国内旅游线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旅游景区。景点采石、开矿、挖土、采沙、建坟、非法采伐、烧荒、捕猎、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和有害气体,随意设置广告牌匾,兴建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或者设施,破坏旅游资源,损害旅游景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建设各类经济开发区。
禁止兴建宣扬封建迷信、庸俗低级等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旅游设施。
禁止在旅游景区、景点及其周围擅自摆摊、圈地;禁止摊贩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物。
第四章旅游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导游服务企业、饭店、餐馆、商店、车船公司、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度假游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
第二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加入旅游行业协会。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发挥指导、沟通、服务等功能,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有关管理部门在办理旅游经营有关证件时,不得收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核定的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无合法检查证件人员的检查,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收费,有权拒绝非法罚款或者扣缴经营证照,有权拒绝各部门强行推销商品或者强行安置人员。
第三十一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旅游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考核、评定旅游经营诚信单位,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按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服务项目与标准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旅游安全防范设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排的要求。
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旅游经营者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惊险旅游项目和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应当经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营。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安全生产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造成旅游者人身和财物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旅游从业人员必须经旅游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第三十五条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应当制作和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不得提供虚假数据或者伪造统计报表。
第三十六条对饭店实行星级评定。星级饭店的评定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
星级饭店必须按照星级标准提供服务。
非星级饭店不得使用星级名义或者称谓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旅行社设立分社和门市部(营业部),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旅行社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三十八条外商投资旅行社和外省(市、区)旅行社可以组织国内外旅游团队直接到本省进行旅游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应当在交通、咨询、服务或者签证、备案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
第三十九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游览日程和线路,游览景点、娱乐场所和时间,交通、食宿的标准,导游服务内容和标准,旅游价格,违约责任等事项,安排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明确购物的地点、次数和时间。
鼓励使用国家推荐使用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变更合同的,必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者要求变更合同的,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
第四十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租用有营业执照和客运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物安全要求的车船。
为旅行社从事旅游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旅行社约定的旅游线路和标准服务,服从导游人员的安排。
第四十一条旅行社组织旅游,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变更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和加收费用。因服务项目价格下调或者不可抗力而减少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当退还相应的费用。
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向旅游者推荐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第四十二条设立导游服务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督管理,但不得经营旅行社业务。
导游服务企业应当为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旅行社聘用在导游服务企业登记注册的导游人员,应当与导游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必须在导游服务企业登记注册,或者在旅行社从业;从事导游活动必须由旅行社委派,并佩戴导游证。
依照本省有关规定取得导游证的旅游景区、景点导游人员必须在旅游景区、景点的导游服务单位从业,从事景区、景点导游活动必须由所在单位委派。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第四十四条旅游景区、景点内有多处景观或者游览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置单一门票或者价格低于单一门票价格总和的联票、套票,一并向旅游者公示,由旅游者自主选择购买。
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或者搭配书籍、保险售票。
鼓励旅游景区、景点向省内外旅行社组织的团体旅游者或者其他团体旅游者实行奖励性折扣售票。
第四十五条旅游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必须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上调,应当自批准上调价格公布之日起,对国内旅游团队延迟三十日执行,对国(境)外旅游团队延迟九十日执行。
第四十六条对具有重要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旅游景区、景点实行旅游者容量控制制度。重要旅游景区、景点接待旅游者的每日最大控制容量,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告并监督执行。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对本景区、景点范围内的旅游经营活动加强管理,维护旅游秩序,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卫生、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景点不得限制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进行正常的景区、景点导游活动。
第五章旅游者
第四十七条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真实地介绍有关旅游服务的项目、标准、价格、安全等情况;有权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旅游项目和选购旅游商品;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履行合同;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和书面合同或者约定以外的收费服务。
第四十八条旅游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履行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义务,遵守旅游秩序和旅游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爱护旅游资源、设施和生态环境,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因旅游者的过错造成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和旅游设施损害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旅游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旅游管理部门或者工商、价格等有关部门投诉:
(一)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因自身过错未达到书面合同或者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二)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旅游管理部门发现旅游经营者未履行旅游安全责任或者其服务设施、设备不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购物安全的要求的,应当通知其立即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五十一条旅游管理部门发现旅游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通知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通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属于旅游经营诚信单位的,应当取消其旅游经营诚信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二条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旅游投诉的电话、互联网址,接受旅游者的投诉,并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应当由工商、价格等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转交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五十三条旅游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泄露旅游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十五天至三十天,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本省颁发的导游证的人员从事旅游景区、景点导游活动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有景区、景点导游证的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委派,从事旅游景区、景点导游活动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其停业整顿。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六十条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具体的你可以上山西本地的旅游门户网站看看,也许有你需要的资料。山西旅游热线 http://www.u0351.com/ 或者是我要去山西旅游网 http://www.5173766.com/。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D. 山西的旅游资源这么多,为什么很少人去山西旅游呢
因为山西的旅游资源虽然多,但是知名的很少,而且山西省内的交通并不便捷,所以去游玩的人也就少了。我刚刚去过山西,大体很喜欢,说说感受,顺便回答一下问题。出行前计划去云冈石窟、悬空寺、恒山、应县木塔、五台山、平遥古城。开始计划行程规划交通的时候发现,山西交通太不发达了。
方言可以作为一种文化进行推广保护,但正常的沟通还是需要普通话,不能让人和你沟通的时候有痛苦的感觉呀!山西很好,我很喜欢很凉快,如果有机会还可以去第二次,就是希望公共交通再发达一点,让我们这些游客去哪里都有车可以坐,可以提升游玩效率,可以实现成片的游玩,而不单纯的只能玩某一个景点。
E. 山西的旅游业发展状况
山西省旅游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还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们对旅游消费的需求逐渐上升,旅游消费在人们的总消费中的比例不断增大,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重要。因此,研究和探讨山西省旅游业发展现状、趋势及对策,对于加快振兴山西省旅游产业,把山西建设成为旅游大省、强省,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进入“十五”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把旅游业确定为第三产业的先导产业、全省重点培育和扶持的七大优势产业之一。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旅游产业定位的变化,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制定出了“规划为纲、市场为先、线路为形、文化为魂”的发展方向。这一时期随着全省对旅游业各项战略措施的逐步实施,旅游业结构不断优化,旅游体制机制得到创新,旅游环境进一步改善,旅游业投入力度加大,产业贡献率逐年增长,产业地位明显提高。“十五”时期,是山西省旅游业发展史上最快、最好的时期,虽遭2003年非典疫情的严重冲击,但各级旅游部门经过两年多的奋力拼搏,已使旅游业走出低谷,强劲发展,旅游成就凸显。
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十五”期间,山西省旅游投入力度加大,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已逐步走向了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呈现出全方位、多元化的发展趋向。各种基础设施已基本满足国内外旅游市场的需求,大大推进了全省旅游业的发展进程。
旅游投入力度加大,投资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
“十五”期间全省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坚持“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体、利用外资、市场融资”一齐上的原则,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各种渠道筹资兴办旅游业,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投资、招商引资并举的新路子。据统计“十五”期间全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资源开发投资达69.6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了五倍。旅游投入年平均增长133.6%,比“九五”期间年平均增长速度63.3%增加了70.3个百分比。
F. 山西旅游资源丰富,为什么去山西旅游的人那么少
山西旅游资源丰富,但是去游玩的人却很少,究其根本是这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第一个原因景点分散,交通不便;第二个思维老旧,宣传没有亮点。
景点分散,交通不便
大学的时候,曾经想要去山西旅游,查完景点以及旅游攻略,我失去了兴趣,没别的原因,我不会开车,更没有那么多钱和时间浪费在路上。我们先来说说那些知名景点,晋祠在郊区,柳巷在郊区,省博,动物园又和前面两个相距甚远。最关键的是山西的景点就是单出的景点,景点周围商业街,夜市几乎都没有,只有残破的城墙。
除了记得山西煤矿产业发达,山西煤老板贪赃枉法以外,关于山西美食,山西美景一无所知。
综上所述,山西之所以坐拥如此多的旅游资源,旅游业却不发达就是因为山西的宣传没有重点,无法突出文化特色,而且交通不便。
G. 以乡村旅游点亮好风光的山西,为什么如今的旅游业越来越差
以乡村旅游点亮好风光的山西,如今的旅游业越来越差,主要是由于没有对旅游业进行一个很好的发展和创新,如果一直坚持乡村旅游的话,肯定是得不到很好的发展,同时也不能够吸引游客的眼球,那自然就得不到他们的喜欢,那自然旅游业也就不能够很好的蓬勃发展。
所以说,以乡村旅游点亮好风光的山西,没有能够很好地发展旅游业,主要是他们没有进行一定的创新,同时也没有进行山西文化的普及和传播,不能够让游客很好的了解到他们的风俗文化,那自然也就不会吸引游客前去,这相对来说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H. 对山西省人文和自然旅游地理状况分析并谈谈如何实现山西省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位于黄河中游,黄土高原的东部。其间高山峻岭,丘陵纵横,山环水绕,地形复杂,地貌多样,气候适中,四季分明,大自然神工鬼斧般地造就了一处处绚丽多彩的景色。山西又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素有“中国古代艺术博物馆”、“文献之邦”的美称,保留有全国百分之七十的地面古代建筑,旅游界因此说:“十年中国看深圳,百年中国看上海,千年中国看西安,五千年中国看山西”。自然美景、历史文明、革命史迹和新时期建设成就,共同构成了山西得天独厚、古今兼备、多姿多彩的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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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旅游资源
山西复杂多变的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条件,造就了许多雄伟壮观、引人入胜的名山大川、溶洞怪石、清泉湖泊、激流瀑布、神奇天象、珍贵生物等自然景观,其自然旅游资源之丰富位列全国前列,山西除了海洋、沙漠以外,几乎拥有所有的自然景观,而盐池、万年冰洞、火山群却是绝大部分省份所没有的。
名山大川:山西多名山,是全国唯一一个拥有五岳、五镇和四大佛教名山的省份。最著名的有五岳之一的北岳恒山、四大佛教名山之首的五台山、道教名山北武当山、绵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五老峰、全国十佳自然保护区之一的芦芽山、五镇之一的中镇霍山、保存有华北面积最大的原始森林的历山、太行山脉中奇绝险峻的太行大峡谷、王莽岭、黄崖洞,另有灵空山、石膏山、仙堂山、管涔山、庞泉沟等,山色不同,神态各异,分别以险峻、幽雅、秀美而出奇制胜。有的可游览观赏,有的可避酷暑,有的可访古寻幽,有的可供瞻仰。大川首数黄河,是山西、陕西两省的天然分界线,流经山西19个县,流程965公里,先后汇入18条较大的支流和上千条溪流,晋陕黄河峡谷两岸秀峰林立,形态万千,风陵渡一带的黄河宽达数十里,为黄河最宽处。这些名山大川犹如一幅幅美不胜收的画卷,形成多处风光宝地,成为山西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旅游资源。
洞石雄关:山西境内太行、吕梁、中条山中有多处石灰岩溶洞,如沁水白云洞、壶关紫团洞、盂县万花洞、玉华洞、太原天龙山溶洞、忻州禹王洞等,大都保存完好,洞体广阔,钟乳石琳琅满目、千姿百态,有的已对外开放,供人游览。省内地貌奇特,各大名山处处可见奇峰怪石,如芦芽山山峰形似芦芽,直插云霄;平走冠山顶似冠首;五台山的中台顶巨石堆积,名为“龙翻石”、北武当山巨大的“风动石”、灵石县的“灵石”,殊为奇特。奇峰险壁间形成了娘子关、雁门关、偏关、宁武关、平型关等多处雄关险隘。
清泉湖泊:山西水资源缺乏,但天然湖泊遍布全省各地,历年来又建造了多处水库、人工湖泊,好似颗颗明珠镶嵌在三晋大地上。山西泉源数以万计,分冷泉、温泉和矿泉三种。较大的冷泉有:朔州神头泉、五台般若泉、太原难老泉、清徐平泉、洪洞霍泉、临汾龙子祠泉等等;温泉有浑源汤头泉、忻州奇村泉、原平大营泉、定襄温泉、盂县温泉、夏县温泉、新绛温泉等。矿泉中以般若泉为代表。山西的天然湖泊有五台山北台顶天池、宁武天池、晋祠鱼沼、清徐东湖、平泉东湖、西湖、运城伍姓湖、盐池等;人工修建的水库有垣曲小浪底水库、万家寨引黄工程、磨滩拴驴泉水库、恒山水库、汾河水库、文峪河水库、浍河水库、漳河水库、漳泽水库等等,这些水资源已成为游览胜地。
激流瀑布:山西境内名气较大的瀑布有壶口瀑布、娘子关瀑布、王官谷瀑布、蟒河瀑布。壶口瀑布以壮阔著称,娘子关瀑布以秀美闻名。激流险滩在黄河中游多处可见,如壶口以下的龙槽激流、龙门“三激浪”,都使人感到雄伟壮观。
天气景象:山西气候季节性强,复杂多变,既有千里冰封的北国风光,又有开展多种温带旅游活动的条件,还可饱览奇特大气景观。五台山东台顶、历山舜王坪观“东海日出”可与泰山媲美,黄河孟门山“孟门月夜”景色迷人,五台山“宝光”堪称一绝。
珍稀生物:山西已建成12个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珍禽异兽深藏其中,褐马鸡、猕猴、娃娃鱼都是罕见的珍奇动物。
附:山西省风景名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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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旅游资源
山西悠久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众多的古代建筑——宫观寺院、历代古塔、石窟造像、彩塑壁画、古城关隘、文化遗址、出土文物、传世珍宝及风情民俗、风味名食、烹饪技艺等文化遗产。“山西——中国古代艺术的博物馆”之称,已被国内外各界人士所认同。
寺庙宫观:山西现存古代建筑,其数量之多和历史、艺术价值之高都居全国之首。已列为国家级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有35处,省级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有284处。据统计,宋金以前的木构建筑为106处,占全国同期建筑物的70%以上。其中唐代的有五台南禅寺大殿、佛光寺东大殿和芮城广仁王庙等,五代的有平顺大云院、平遥镇国寺万佛殿等,宋、辽、金代的有近百处,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宋代的晋词圣母殿,高平游仙寺、崇明寺、开化寺、大雄宝殿,辽金的大同华严寺建筑群,大同善化寺,朔州崇福寺、应县净土寺正殿,五台佛光寺文殊殿,晋城青莲寺大雄宝殿,长子崇庆寺万佛殿,汾阳太符观和文水武则天庙等。山西元代以后的古建筑保留更多。元代的永乐宫、广胜寺的建筑和壁画均为艺术珍品;北魏始建而重建于明代的悬空寺惊险奇特,中外独有;更有四大佛教名山之首的五台山建筑群,作为净土宗道场的玄中寺,被誉为“东方彩塑艺术宝库”的平遥双林寺,全国武庙之首的解州关帝庙等,都是明清时期的艺术杰作。此外,孟县藏山庙、介休后土庙、绵山回銮寺、万荣飞云楼、秋风楼,灵空山圣寿寺,临汾尧庙等,均各有千秋,闪烁着历史和艺术的光华。
历代古塔:省内历代古塔多达280多座,其中以应县佛宫寺释达塔、五台山白塔、代县阿育王塔、太原永祚寺双塔、洪洞广胜寺飞虹塔和永济普救寺莺莺塔最为著名。
石窟造像:据考察,山西境内规模较大的石窟有北朝时期19处,隋唐时期21处,宋代2处,元代2处,明代5处,加上云冈石窟,天龙山石窟共51处。以全国三大石窟之一的大同云冈石窟为最,太原天龙山石窟、龙山石窟、长治羊头山石窟、平定开河寺石窟也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城垣关隘:山西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内外长城延伸到山西的大同、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阳泉等八个地、市境内,约计3500公里。有雁门关、平型关、宁武关、娘子关、偏关等重要关隘。山西古城垣较为完整的有平遥城和娘子关城,平遥城除城墙外,城内鼓楼、城隍庙、街坊、店铺、民居都保持着明、清形制与风貌。
古代壁画:山西古建筑众多且大部分属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而这些寺观,又几乎全有壁画。据统计,山西寺观壁画,现仍有两万七千平方米之多。其中唐代壁画三十二平方米,五代壁画二十多平方米,辽代壁画十五平方米,宋代壁画八十六平方米,金代壁画四百四十多平方米,元代壁画一千四百三十多平方米,明代壁画二千三百多平方米,清代壁画二千九百一十多平方米。在这些壁画中,以芮城境内的永乐宫元代壁画称最。这些的殿宇全是元代建筑,各殿内墙面和拱眼壁上,满绘壁画,总面积以单面计算,达一百多平方米。
古代彩塑:山西现有古代彩塑近一万三千尊。其中唐代八十二尊,最有名的有五台山南禅寺彩塑,佛光寺彩塑;晋城古青莲寺彩塑等;五代时期十一尊,最有名的是平遥镇国寺彩塑;宋、辽、金时期三百九十四等,最有名的是大同华严寺辽塑、太原晋祠、长子法兴寺、晋城二仙观宋塑、朔县崇福寺、五台佛光寺文殊殿金塑等;元代三百八十六尊,最有名的是晋城玉皇庙二十八宿彩塑;明代五千八百七十八尊,最有名的是平遥双林寺彩塑和隰县小西天彩塑;清代彩塑,山西有六千余尊。
古文化遗址:山西发掘出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多处。属于旧、新石器时代的有芮城西侯度遗址及合河遗址、襄汾丁村遗址、沁水下川遗址等,夏代以后的重要古遗址和墓葬有太原罗城春秋墓、侯马晋国古都遗址、朔州汉墓群、高平长平之战遗址、晋阳古城遗址等。文物、考古部门从这些古遗址古墓葬中发掘出大量钱币、陶器、石器、木器等珍贵文物,并不断有新的发现。
革命历史纪念地:近、现代的人民民族、民主革命斗争给山西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革命文物、故地。已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武乡县八路军总司令部旧址、武乡王家峪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平型关战役旧址、五台县松岩口白求恩模范病室旧址、刘胡兰烈士纪念馆等,其它还有黄崖洞保卫战故址、左权将军牺牲纪念地、抗日华侨女英雄李林纪念馆、长治太行太岳烈士陵园、毛泽东故居等,它们从不同的侧面真实地记录了如火如茶的革命斗争史绩。
附:山西省历史名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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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大同市:古称平城,北魏前期国都,辽、金时为陪都,称西京。素为晋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文物古迹甚多,有公元453——495年(北魏时期)开凿的云冈石窟,以及上下华严寺、普化寺、九龙壁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平遥县:平遥,从古城内发现的仰韶彩陶文化证明,远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在此生息。春秋时为晋国中都邑,汉为京陵县。北魏时平陶县治,因避讳太武帝名而改平遥县。平遥城内文物遗址甚多。现存的古城墙,是我国仅存的较为完整的四座古城池之一,始建于西周,明洪武三年扩建,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城内街巷、居民宅院富有民族特色,以及明代中国北方民居建筑的风格。城外双林寺、镇国寺以其精美的彩塑闻名中外。
代县:古州代县是晋北地区政治、军事、文化、经济之重镇,名胜古迹有雁门关、边靖楼、阿育王塔、杨家祠堂、赵杲观等。历史上陈子昂、李白、王昌龄、王维、李贺,范仲淹、元好问等都曾留下关于代县名胜古迹的传世之作。此外,代县拙中见巧的剪纸艺术,栩栩如生的面塑制作,精美艳丽的刺绣工艺等民间文化艺术无不光彩夺目,尤其是民间绘画更为人们所惊叹。
祁县:晋中宝地,早在六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定居。现祁县县城建于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至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祁县名人辈出,有祁黄羊、王允、温峤、温庭筠、戴廷式等。闻名中外的祁县乔家大院、渠家大院是清末民初的民居精品。祁县古城满街的古老店铺和寺庙,满城的砖雕石刻,油漆彩绘,古色古香。古籍藏书,历史文物,民间艺术丰富多彩。祁县秧歌源远流长,元宵社火喜闻乐见,腊塑、面塑、剪纸维妙维肖,都充分体现了古老的黄河文化在祁县的深厚积沉。
新绛县:晋南商城,自北魏始设州置郡,是山西南部有名的古城和商贾之地,集隋、唐、宋、元、明、清文物于一城,主要有绛守居园池、绛州大堂、龙兴寺内室塔等。保存完好的《绛帖》,系全国四大名帖之一。此外还有绛州鼓楼、钟楼、乐楼、稷益庙壁画。新绛人杰地灵,荀子、王之涣、高克明、李毓秀等也都诞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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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风俗旅游资源
太谷、祁县、临汾、阳城、晋城、浑源、朔州、襄汾、定襄等地保存有大量明清时代的民居建筑物。襄汾丁村民俗博物馆、祁县民俗博物馆、定襄民俗博物馆集中反映了晋南、晋中、忻州地区民间传统的岁时风俗、婚丧嫁娶、礼仪风俗、民间工艺和农业生产、文化娱乐活动等典型北方民俗风情。详细内容参见本站山西民俗
名特产品、风味小吃:杏花村汾酒、山西面食、平遥推光漆器、新绛云雕、漆刻器、大同铜器等产品,具有悠久历史,闻名海内外。
民歌艺术:山西,被誉为“民歌的海洋”。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时,就有很大的成就,《诗经》中“唐风”、“魏风”包括《伐檀》、《硕鼠》都是山西民歌。山西一百多个县,几乎每个县都有它自己的民歌。据有关方面统计,现在已经收集起来的民歌达两万余首。山西的民歌不仅多,而且地方色彩十分鲜明。山西各地的民歌,在艺术风格上是很不相同的。河曲、保德、偏关一带的民歌,音调高亢,音行跳跃性大,因此听起来颇有塞上高原的那种特有的辽阔、雄浑之感,而且抒情憨直、泼辣,朴素明快之中,又洋溢着诙谐、缠绵之美。忻州、定襄民歌,大同、阳高、朔县民歌,比起河曲民歌来,又各有其特色。左权民歌自成脉系,清新、柔媚。其中有不少“三拍子”情歌,这是其他民歌中所没有的。祁县、太谷民歌,还有寿阳、太原民歌,无论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较为灵活、自由、富于变化。晋东南壶关、晋城、阳城、沁水一带的民歌,调式古板,乡土习俗气味较重。沁源县的民歌善于抒发当地农民在现实生活中的热烈感情,具有浓烈的时代气息。
民间舞蹈:许多专家们又称山西为“民间舞蹈之乡”。据唐人苏鹗著《苏氏演义》载,远在先秦,太原地区就有以“战蚩尤”为内容的较为优美的舞蹈流行于民间了。在运城侯村发掘的汉墓中,也曾发现过刻有男女舞伎相对起舞的“百戏楼”模型。在山西其他地方发掘的唐代古墓中,还有好些神姿俱佳的舞童形象。山西的民间舞蹈种类很多,到现在为止,大约还保留着二百余种。如:“鼓类舞”就有“花鼓”、“转身鼓”、“花庆鼓”、“扇鼓”、“五虎爬山”、“穿箱锣鼓”、“腰鼓”、“口含花鼓”、“牙鼓”等近二十多种。山西“花鼓”,形式多样,分高鼓(鼓挂胸前)、低鼓(鼓挂腰间)、多鼓(腰、胸、肩各挂一鼓)等。山西“花鼓舞”以运城、临汾地区为盛。如万荣县十七个乡就有十三个乡有花鼓舞队。有的镇上每条街都有一垛花鼓,因而被称为“花鼓之乡”。山西的“秧歌舞”遍及三晋。大体可分为北路的“踢鼓子秧歌舞”、“汾孝地秧歌舞”、“原平风秧歌舞”、“左权小花戏舞”、“侯马白店秧歌舞”、“临汾伞秧歌舞’等几种类型。此外,还有“狮子舞”、“龙舞”、“高跷”、“旱船”、“背棍”、“抬阁”、“吹弹歌舞”以及各式各样的“灯舞”等等。山西的民间舞蹈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反映社会生活蕴含深厚,抒发感情细腻逼真,而且形式和内容的结合十分默契。二是戏剧性较强。不管那种舞蹈,都穿的是戏剧服装,脸谱化妆,也均系戏剧式的。在表演内容上也多有借助戏剧剧情的。三是戏、歌、舞相杂,如河曲的《二人台》,既是民歌又是民舞。还有的是杂技、舞蹈、戏剧的统一。如“高跷”、“旱船”、“狮子舞”、“龙舞”、“背棍”、“铁棍”等等。
民间音乐:山西,有着丰富的民间音乐遗产和得天独厚的民间音乐发展土壤。比如中华民族音乐唯一有史料记载的一位最早、最有名的音乐家师旷,就是山西洪洞人。他是春秋时期晋国乐师,我国古代《阳春》、《白雪》等名曲就出自他手。山西珍贵的“古典乐曲”很多,至今仍有不少在民间流传。现在我们看到的山西民间乐器,也大都是自古传下来的。这些乐器,以丝竹为主,如笙、管、笛、胡琴、板胡、三弦、唢呐、琵琶、筝、巴乌、各种鼓器、铙、钹、锣、镲等,山西的民间乐曲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由各地吹鼓手班子演奏的“鼓吹器乐曲”,山西的鼓吹乐遍及全省,而以忻州和晋中地区的规模最大、最有名。如原平、繁峙、代县一带的《大得胜》及《八大套》等。一类是由各地群众闹红火时用多种乐器演奏的曲调,最有名的是长治的“八音会”和洪洞的“威风锣鼓”等。一类是由僧道流传下来的“庙堂音乐”或僧道杂乐。最有影响的要数五台山僧人演奏的庙堂音乐了。山西的民间器乐艺术,往往与说唱艺术结合在一起。象“潞安鼓书”、“襄垣鼓书”、“晋北道情”、“永济道情”、“阳城道情”、“翼城琴书”、“武乡琴书”等,就具有这样的特点。
戏曲艺术:山西是中国戏曲艺术的发祥地之一,早在汉代,山西就出现了戏曲萌芽。到了北宋年间,山西各地到处活跃着诸如滑稽戏、影戏、歌舞戏、百戏、技艺戏等多种土戏,这些土戏在当时已是中国戏曲的雏型。后经泽州(今晋城)说唱艺人孔三传把单宫调改为诸宫调,就把山西实际也是全国的戏曲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到了元代,戏曲艺术日趋鼎盛,而山西,不仅“名伶辈出”,同时还成了全国戏曲艺术的中心。仅以元代戏台而论,目前全国所发现的元代戏台,基本上都在山西晋南。如临汾魏村牛王庙至元二十年建的“乐亭”,临汾东关村至元五年建的戏台,翼城武池村乔泽庙至元九年建的乐楼等等。到了明代,山西蒲州、陕西同州、河南陕州一带的民间艺人,又大胆地把北杂剧唱腔进行改革,把胡琴、锣鼓、唢呐等吸收入戏曲,特别是出于换板式的需要而加了一付枣木梆子,这样就在山西境内出现了“蒲州梆子”戏。后由蒲州梆子分别与晋中、晋北、晋东南等地的土戏及风俗人情相结合,就又逐步形成中路梆子、北路梆子、上党梆子。此外,山西的戏曲剧种繁多,全国三百多个剧种,山西就有五十四个,占到六分之一。山西的职业剧团现在有二百多个,从业人员达一万五千人。在五十四个剧种中,中路梆子博采众长,再加上地理、历史等原因,逐渐发展为山西的代表戏曲,所以人们又称中路梆子为“山西梆子”和“晋剧”。
剪纸艺术:山西的剪纸艺术,从风格上说,基本上分为粗犷、质朴的单色剪纸和婉约柔丽的彩色点染刻纸两大类。前者遍布晋南、晋东南、晋中、晋西北,后者集中于雁北一带,其中尤以广灵称最。在山西的民间剪纸中,有不少纹样,是用谐音手法设计的。如用“鸡”、“馨”、“如意”的形象表示“吉祥如意”;用“莲”、“鱼”形象表示“连年有余”;用“莲花”、“桂花”等形象表示“连生贵子”等。还有的纹样是传说中的象征物表示的,如“鹿”、“鹤”表示长寿,用“龙”、“凤”组在一起表示婚喜,即“龙凤呈祥”。在大量的剪纸作品中,可以看出以“龙”、“蛇”、“鱼”、“蛙”为内容的纹样最多,这正是以龙蛇为图腾的华夏民族文化的最大特征。山西民间剪纸不仅写实生动,而且艺术想象力极为丰富。山西的民间剪纸还和各地群众的各种民俗活动,包括一年四季的传统节日、礼俗及生、婚、寿、丧等紧紧相连。
皮影艺术:山西的皮影艺术,早在我国宋代就广为传播。皮影多以牛皮为料雕镂而成,造型极为丰富,从天上到地下,从人物到走兽飞禽无所不有。皮影以平面曲线构图,人物全为正侧面形,生、旦、净、末、丑各种角色俱全,与戏剧脸谱、服饰相似。表演时挑签人以三根小棍操纵皮影人物的身躯及四肢,借助灯光把影像投射在“纸窗”或“沙窗”上,看起来别有一番风趣。
年画艺术:山西的木版年画,始于宋、金时代。其中晋南木版年画,与河北武强年画、天津杨柳青年画、苏州桃花坞年画齐名。山西的木版年画,内容上多为吉祥喜庆,常见的形式有灯画、中堂画、条屏、贡笺、窗画、门画、灶龛画、影壁画、门头画、桌裙画等多种。山西的木版年画,构图饱满,色泽明快,线条简练,格调粗犷,而且装饰性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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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游现状
在前几年的一次全国性旅游资源综合测评中,山西出人意料地排名第一,但目前山西全省的旅游业收入处于全国末流,主要原因一是开发力度不够,这与山西省目前的整体经济状况是分不开的;二是缺少宣传,这主要是政府部门不够重视以及观念落后的缘故。另外,山西旅游资源自身还有一些弱点也制约着山西旅游业的发展。一、山西景点以历史名胜为主。这就决定了对此感兴趣的往往是具有一定文化层次的游客,而他们只占游客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其中许多人都属于参观、访问、考察而不是自费旅游。二、景点分散、交通不便。山西特殊的地形使得旅游成为一件较为艰苦的磨练,道路条件和客运经济的落后使得大部分山西景点只适于自驾车或随团旅游而不方便自助旅行,笔者在自助旅行过程中对此深有感触。三、自然环境恶劣。山西本身就多风沙、多煤尘,而工业污染更是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外地游客极为失望。
山西旅游资源分布,按行政区划可分为太原、大同、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阳泉、运城、临汾、长治、晋城十一个地市,按旅游线路、景点的分布来划分,则没有统一的标准,出现过多种划分形式,本站作如下划分:
一、大同旅游区。主要景点有大同市的云岗石窟、华严寺、善化寺、九龙壁,浑源县的恒山、悬空寺,应县的木塔、代县的雁门关、杨忠武祠、边靖楼、赵杲观等。
二、五台旅游区。主要景点为五台山寺庙群、五台山自然风光。
三、壶口旅游区。主要景点为壶口瀑布及沿线广胜寺、尧庙、大槐树、苏三监狱等。
四、晋中旅游区。主要景点为太原市的晋祠,平遥县的平遥古城、双林寺,灵石县的王家大院、绵山,祁县的乔家大院、渠家大院,太谷县的曹家大院等。
五、运城旅游区。主要景点有解州关帝庙、常平关帝庙、盐池、普救寺、黄河铁牛、永乐宫、飞云楼、秋风楼、五老峰、王官谷、小浪底等。
六、太行旅游区。即长治、晋城两市旅游区,主要景点有沁水县的历山、柳氏民居,阳城县的蟒河、皇城相府、磨滩,壶关县的太行大峡谷,黎城县的黄崖洞,陵川县的王莽岭、锡崖沟、武家弯等。
七、其它旅游景点。主要有芦芽山、庞泉沟、娘子关、灵空山等景点。
山西的旅游景点众多,大体可分为五大类。
一、传统王牌景点。这些景点久负盛名,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力,为山西旅游业的王牌,主要包括:云冈石窟、悬空寺、应县木塔、五台山、晋祠。
二、新兴王牌名胜。这些景点虽然驰名全国,但其实大多都是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才开始开发并走向全国的,主要包括:壶口瀑布、平遥古城、双林寺、王家大院、乔家大院。
三、传统优秀景点。这些景点长期以来均为旅游名胜,有许多方面并不次于前两类景点,但由于多种原因制约,它们在全国的影响力还不大,主要包括:广胜寺、尧庙、大槐树、苏三监狱、关帝庙、普救寺、黄河铁牛、永乐宫、恒山、娘子关、庞泉沟等。
四、新兴优秀景点。这些景点经过近年来的大力开发和宣传,成为省内旅游热点,主要包括绵山、芦芽山、禹王洞、忻州温泉、皇城相府、太行大峡谷等。
五、正在开发或准备开发的景点。这些景点风光秀丽,但由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正处于开发状态或尚未开发,主要包括历山、柳氏民居、五老峰、蟒河、磨滩、小浪底、灵空山、王莽岭、锡崖沟、武家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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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山西省发展特色旅游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加之独特的地理环境,共同孕育了丰富多彩,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进入“十一五”时期,随着全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扩大开放措施的逐步落实到位,人民收入的稳步增加,将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丰富的物质基础。因而,山西旅游业将面临着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新机遇,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将步入更快的发展时期。(一)构建和谐社会为旅游业发展赋予了新思路党的“十六大”报告,尤其是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十分丰富,这一目标的确立,明确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强调以人为本,强调人的素质的提高、人际关系的升华和人天关系的和谐。众所周知,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生活中一个巨大而明显的变化就是旅游与休闲活动的开展与普及。旅游与休闲已经成为许多人尤其是城市居民生活的组成部分,成为小康生活的标志之一。旅游活动是人的运动和人的社会活动,因此,一方面,旅游活动必将促进人与自然的接触,提高人们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了解与认知,提高人们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旅游活动也必将促进不同社会群体间的交往与交流,增强人们的相互了解,增强人们的认同感。通过洁净的旅游产品、旅游经营和旅游行为,将为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营造出一个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旅游业发展开阔了新视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新的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中心的,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在这一新的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央提出了发展经济要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这一科学的发展观和基本原则,将指导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在继续注重开发各种传统旅游资源的同时,重视对以农业生产、农村风貌、农民生活为吸引物的农业旅游的开发,在满足城市居民旅游需求的同时,促进农村居民旅游活动的发展,使旅游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做出更大贡献。“统筹地区发展”,就是要在发展发达地区的旅游业的同时,进一步推动欠发达地区的旅游业的发展,促进这些地区旅游资源优势向经济产业优势的转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在提高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的同时,发挥其在促进就业、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功能。“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要在发展旅游过程中,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能再延续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就是要在发挥旅游业在拉动内需、促进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好旅游业在对外开放中的先导和促进作用,鼓励国内旅游企业“走出去”。因而,旅游业的发展和其他产业一样,将更加强调均衡发展,强调综合效益,强调利益协调,强调可持续性。(三)广阔的市场空间,将为山西旅游业的发展创造非常有利的条件小康社会建设推动了旅游消费需求的快速持续增长,将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十一五”期间,据省旅游局预测,山西省国内居民出游率将从2005年的92%上升到2010年的157%。未来五年,全省GDP年均增速预期在10%以上,到期末人均GDP将达到2000美元左右,进入全国中等水平以上。居民消费将走上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并重的轨道,旅游热也正在迅速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转移,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山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将创造有利条件,旅游将是消费升级的主要导行业。(四)旅游业被列为全省新的四大产业之一,将成为山西省旅游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发展旅游业符合山西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的要求,是山西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存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选择。省委省政府把旅游业列入重点发展的优势支柱产业之一。从宏观上,将为山西省旅游业发展创造内在动力。(五)全省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基础设施的改善,将为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后一段时期内,随着各级财政收入的增加、社会资金的充盈成为扩大旅游投资基础条件。“十五”期间山西省交通、通讯、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的改善为旅游业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全省加快新型工业化和特色城镇化建设进程,使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些都会大大提高旅游产品的市场吸引力,为旅游产业升级和目的地建设奠定基础,为旅游业实现超常规发展创造条件。(六)国家区域旅游合作、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和奥运会、世博会的召开,将为进一步发挥山西旅游的区位优势带来新机遇“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提出了统筹区域旅游发展,推进东、中西部旅游业良性互动的战略思路。山西省地理位置承东启西,有条件成为中原旅游区域协作的枢纽。同时,2008年北京奥运会与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召开,也为山西省旅游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七)国家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战略实施,将为山西文化旅游的发展增加新的内涵国家文化复兴战略的实施,使中华文明的形象更加鲜明突出,对各国游客的吸引力不断加强。山西省作为文化旅游的资源大省,旅游产品也将从中得到整合提升,将为旅游业发展增添无形的力量。四、旅游业发展前景展望旅游业是永远朝阳的产业。进入“十一五”时期,山西省旅游业面临着大好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带薪假期的普遍实行,旅游条件的改观,人民的旅游热情将进一步焕发。未来5―10年内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是:旅游市场前景广阔,需求潜力大,山西省的旅游将维持高速稳定增长,并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过渡。按照《山西省“十一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到2010年末全省旅游总收入要达到800.9亿元,入境游人数达到87.8万人次,年均增长16%,旅游外汇收入达到3.3亿美元,年均增长10%。国内旅游收入达到774.4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22.4%。根据预测未来5到10年内,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有如下几个特征。(一)客源市场巨大,国内旅游人数将快速增长目前,山西省海外旅游接待年均增长20.6%,国内旅游接待年均增长17.6%,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山西省旅游接待人数将持续增长,并维持高速局面,“十一五”期间,山西省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为2000美元左右,根据国际经验,这一时期的文化旅游消费支出不仅总量稳步增长,而且文化旅游消费占消费总量的比重将呈明显提高。山西省周边七省市的人口约3亿,2005年北京、天津、上海、陕西四省市接待海外旅游者974.3万人次;东南沿海省市因有便利的航空运输,旅游客源潜力也十分巨大。东南亚各国及港、澳、台地区,受中华文化和景观差异的影响,一直是我国和山西省的重要旅游者输出地,加之省内旅游资源的快速增长,只要做好旅游形象定位及宣传促销工作,来晋旅游人数将可以成倍增长。(二)出境旅游将稳定增长未来5-10年内,山西省出境旅游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中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出境旅游目的地的不断扩大;二是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政策不断调整,使出境旅游活动变的更为方便。前者的变化最大,致使公民出境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遍及世界各个大洲。后者则是我国外汇政策不断放宽的延续,尤其是从2005年年初开始,中国公民每人每次出入境携带人民币的数额由原来的6000元提高到两万元,其提高的幅度是前所未有的。在加上人民币已经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内某些场所实际流通,将大大方便了中国公民在境外旅游或其他消费活动的方便程度。宏观政策措施的逐步出台和出境旅游环境的不断改善,将使山西省出境旅游人数保持稳定增长。(三)旅游业的服务设施和配套措施将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随着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旅游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旅游业内部管理机制的不断创新,旅行社,饭店的数量在逐步增加的同时,将更注重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旅游业服务设施和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将更多地吸引海外游客,并提高游客的旅行质量。(四)旅游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状态,并逐步向发达省份的旅游消费结构靠拢据预测,未来5―10年内山西省人均GNP将达到2000美元左右,人们将会产生普遍的旅游动机。目前,山西省人均GNP刚达到国内旅游经济条件的要求,因而造成人们的旅游消费水平的普遍降低。随着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旅游消费水平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人们出门旅游将要求吃的好、住的好、乘车带空调、座软卧,有的要求乘坐飞机往返,由基本满足型向舒适型、享受型过渡。当前山西省旅游消费的结构中食住行的比重较大,达75%―85%,游购娱占25%―15%。旅游业发达地区,旅游消费中游览购物娱乐支出占60%。随着山西省旅游产品生产开发的多样化、系列化和旅游配套设施投资结构的进一步改观,今后山西省省内旅游消费结构中游购娱的比重将进一步上升。(五)旅游方式由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游客中自费旅游的人数将逐步增加目前人们的旅游方式一般为观光旅游型,活动内容贫乏单一,有人概括为“白天看庙,夜晚睡觉,白天疲劳,夜晚无聊”。随着人们生活内容的多样化,同样要求旅游内容的多样化,人们要体验更多的美好经历,初级的游山玩水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专题和特种形式的旅游日益增加,享受性和游乐性的旅游内容会大大增强,今后人们的旅游方式由观光型为主,发展到度假旅游,探险旅游,民俗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保健康复旅游,美食家旅游等等百花齐放的局面。旅游人员构成中自费旅游的人数将逐步增加,公费旅游仍将占一定比重,只不过份额逐步下降,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将会以自费旅游的方式出现。(六)旅游热点继续升温“十五”间,山西省旅游业出现了不少亮点和热点,这些热点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得到长足发展。其中,“红色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最具代表性。这些独具吸引力的旅游产品不断推出,必将成为今后山西省旅游业的新热点。(七)旅游业在国民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加强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对全省国民经济的贡献将越来越大,旅游业在第三产业中将会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山西省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预计未来5-10年内,旅游总收入占全省国内生产总比重由现在7.1%,提高到10%左右。五、旅游业发展对策选择“十五”期间,是山西省旅游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进入“十一五”,省委、省政府已经确立了建设旅游新兴支柱产业的总目标,随着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中部开发崛起战略的逐步实施,旅游产业发展应抓住良好机遇,适应新形势,把山西省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使山西省旅游业发展水平和整体实力再迈一个新台阶。(一)加强产业规划,精心构筑新型支柱产业的大旅游格局旅游规划决定着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方向和质量,是旅游发展的龙头和灵魂。只有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才能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产品、服务和管理标准,形成特色旅游产品和管理体系;才能不断优化产品配套,改善客源结构,延长消费链条,提升旅游综合效益,切实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也才能真正落实旅游业发展“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为构建和谐山西,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依据“十一五”规划方案,抓好重点景区、重点线路、重点项目规划的编制。产业规划、景区规划的编制,一是要坚持改革开放和“大旅游”的观念,坚持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相结合,与市场主体培育相结合,与全省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与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相结合。特别是太行山、晋西北革命老区的旅游开发,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要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还要突出区域特点,加强联合构建,体现线路、精品和特点,要根据市场需求,把休闲度假旅游纳入其中。三是要充分体现产业间的整合,不仅要考虑旅游业与其直接相关的交通、通讯、商贸等服务业规划的整合,更要注重提高旅游业与地方传统一、二产业的关联度。要以旅游资源特色而不是行政区划为背景来进行旅游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二)推进旅游法规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十一五”期间,各级旅游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当前及今后下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一是要通过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行政许可的程序和管理,完善和理顺协会和中介组织体系,同时更要提高市场引导和监管能力,切实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二是要建立全省旅游行政和执法体系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三是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围绕打造旅游精品,对景区名称、商标注册、产品登记等都要精心策划。在抓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重视并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为向本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工作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三)重视基础建设,提升旅游业整体素质旅游基础设施发展旅游业的根本所在,“十一五”时期,各级政府要抓紧搞好旅游目的地建设。按照全省“十一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以线路为型,整合资源。一是要加快两个旅游中心城市、三条旅游带、四个旅游经济带、六条精品旅游线以及旅游园区的建设。二是要完善提升已经初具规模的大运旅游经济带,整合推进极具发展潜力的太行旅游经济带的新产品开发,积极做好沿黄旅游经济带的前期准备工作,达到沿黄公路开通即可形成旅游产品的要求。三是要抓紧启动管涔山、历山、万荣黄河滩涂、大同死火山群等大型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开发。四是要抓好旅游厕所、游客中心、旅游道路交通标识牌建设。(四)强化旅游市场开拓,在主体形象和品牌打造上要有大突破旅游市场开拓要根据现代旅游新趋势,创新理念和手段,继续以“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为旅游主题现象,将旅游形象与整体形象塑造相结合,推进大营销战略,形成主题鲜明、对市场有针对性和冲击力的旅游新形象。在主体形象和品牌打造上,一是既要反映山西文化自然旅游特色,又符合旅游时尚;既有继承性也有创新和发展,既符合市场要求又易于传播;既主题突出,又立体多面。二是要重点策划设计晋北佛教文化游、平遥古城游、晋南寻根觅祖游、太行山风景游,黄河风光游及红色旅游等系列精品旅游线路。(五)加快市场培育与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产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健全旅游市场运行机制,加快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发展,大力扶持中小企业专业化,促进市场合理分工,是山西省旅游管理部门“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要狠抓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要完善旅游行业管理手段和功能,促进旅游中介组织发展,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能力。二是要加强标准化建设,优化全省旅游市场秩序。要积极创建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山西省旅游客栈的星级与评定》省级地方标准。编制《山西省旅游行业管理细则》,从旅游星级饭店管理、旅行社、导游管理、旅游安全管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方面系统地规范行业管理行为。三是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打击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各级旅游行政部门的市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市场秩序与旅游安全。四是要深入推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活动。宣传贯彻国家《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五是积极培育发展酒店业和旅行社业。积极培育发展品牌国际旅行社,引导扶持山西省大型企业。六是要抓好岗位培训,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J. 山西旅游资源开发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首先了解山西这个城市。一方面说,古代祖先筑城兴市除了发展城市的政权职能外,客观上对城乡人民发展商品交换,
保护城内工商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促使了城市人口群落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生产力在城市的集聚和社会分工的发展。
这不仅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也为城市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城市逐步成为政治中心、
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成为先进生产力和文化的摇篮和载体。
人文历史文化古迹,山西是美丽的城市所以才回去开发旅游资源因为有它的优势,这里应该有当地的传说或故事吧 用这点都可以吸引人群。
以此成为令人想往的地方。人类的智慧、文化和历史就在城市打下了一连串的印记,并随着时光的流逝,
遗留至今,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宝贵遗产。这不仅具有考古的文物价值,而且,成为我们追寻祖先足迹的
极珍贵的人文旅游资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发旅游资源,是城市的孪生兄弟。
合理地开发利用城市旅游资源,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更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山西旅游资源区域开发初探
山西旅游资源区域开发初探(引用)
一、山西旅游资源特点
(一) 自然旅游资源基础雄厚,但空间组合性较差。
山西自然风光秀丽,主要以名山、瀑布、泉水,野生动物资源等自然景观为主体构架,充分体现我国北方“粗犷、雄厚”的风光特色 。已开发的名山有五谷山、恒山、芦芽山、灵空山、绵山、历山、老顶山、灵帝山、卦山、天龙山、五老峰等。另外还有大同火山群,集中了第三纪和第四纪的火山近30余座火山,保存完整,是进行科学考察的理想场所。天然水景资源以规模壮观的大河、流泉、飞瀑最为突出,著名的有黄河、汾河、桑干河,壶口、娘子关瀑布及汤头温泉,奇村、顿村温泉,夏县温泉等,位于运城盆地的运城盐地,不仅蕴藏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而且是黄土高原上难得的湖泊旅游胜地。另外,山西境内还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历山自然保护区和庞泉沟自然保护区,有省级自然保护区——蟒河自然保护区和芦芽山自然保护区,这些自然保护区既可作为生态系统研究基地和丰富多彩的生物物种博物馆,又可作为一项不可多得的未经人工雕琢的自然旅游资源。
但是,从空间分布来看,山西众多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中有近三分之二位于远离城镇,资源之间组合性差,很少有比较集中的景点群出现,加之交通不便、山区经济比较落后,从而使旅游景点吸引力降低,生命周期得不到延长,不仅给资源开发增加难度,而且也不利于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形成了目前虽然旅游资源丰富,却很多是“养在闺中人未识”的局面。
(二)人文旅游资源以文物古迹宗教建筑为主,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资源上相似性大,吸引力相对较弱。
山西省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省”,全国保存完好的地面古建筑属唐宋以前的,山西省就占70%以上,具有珍贵价值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国家保护级文物名列全国第3位。省级重点保护古迹300余处,县级保护的历史文物达2000余处,因而有“中国地上历史博物馆”之称,大部分文物古迹,壁画建筑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山西还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者区。目前,有国家级及省级保护的革命纪念地16处,大部分已开发瞻仰、凭吊和缅怀先烈的重要场所,构成山西省一项特殊的旅游资源。
一个地方的民俗风情是不断发展的传承文化,也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山西有许多民俗风情独具特色,如寒食节、添仓节、油糕节等民间节日;剪纸、面塑、皮影戏,身歌剧、民歌、地方戏曲、社火、灯展、庙会及丰富的地方特产,汇聚为山西民俗风情的海洋,目前,全省已建成了村、乔家大院、河边村等三处民俗博物馆,分别反映了全省南、中、北三个地区不同的民俗特色。
从总体评价,山西省人文旅游资源的吸引力在全国范围内的竞争力是相对较弱的,主要原因是:(1)山西缺乏象北京故宫、长城和西安秦佣那样资源垄断性高,在国际上享有极高声誉的古迹名胜。(2)全省人文旅游资源相似性大,宗教特色显著。全省仅寺庙、殿堂、道观就有3000处之多,这种状况不利于旅游活动层次的提高。(3)人文旅游资源丰富但分布相对分散,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资源的吸引力。
(三)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配合较好。
由于自然条件的特色和历史的原因,山西的自然旅游资源常常成为人文旅游资源的背景,两者在特定的环境中,紧密结合成统一的整体,使旅游地形成一种综合的组合形式,游客可以通过一景、一地的旅行和游览,既饱览了大自然的美妙风景,同时又能达到考察研究、论古探奇、了解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壶口瀑布、北武当山和五老峰中,除壹口瀑布外,其余四个皆是在优美的自然风景中点缀有宗教建筑、文物古迹和人文景观,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旅游资源的价值和旅游活动的效益,丰富了旅游项目的内涵,是山西旅游资源开发非常有利的一面。
二、 山西旅游客源市场分析
(一) 从国际、国内旅游发展看山西旅游客源市场
进入90年代以来,国际旅游市场呈现出观光型向度假、休闲及康体等专项旅游转变的趋势。这种趋势对我国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挑战,对山西的国际旅游业更为不利。山西旅游资源以自然风光和文物古迹等观光旅游资源为主,而为满足各种特殊旅游活动如度假、休闲、娱乐、购物、寻奇、探险等专门层次需要的旅游资源较为缺乏,因而跟不上国际旅游需求的变化趋势。虽然近年来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有关部门着手开发了几个旅游度假区,但是从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建设需求和应具备的区位条件来看,山西在短期内不可能建成有国际意义的旅游度假区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外出观光旅游已成为居民消费热点之一,对于居民收入较高的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居民更是如此。1996年,国内旅游区人数已达6.4亿人次,旅游业总产值达1600亿元,而且国内旅游业已超出国际旅游业产值。据国家旅游局预测,到2000年,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9.5-10.3亿人次。这一庞大的市场需求将成为山西旅游发展的有力拉动力。一方面,山西有着紧靠东部沿海地区的优越区位,“近水楼台可以先得月”;另一方面,我国国内旅游业处于以观光型为主的发展初期,也就是说,现阶段居民出行旅游的目的地一般为优美的自然风景区和文物古迹旅游地,这对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融合一体为资源特色的山西旅游业发展而言,无疑是一种机遇。
(二)从旅游客源市场看山西旅游业的地位
首先,山西国际旅游在全国处于落后位置。自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国际旅游人数(包括外国人、华侨、台湾同胞、香港同胞)总的来说呈递增趋势(表1)。从1980年到1996年16年间,全省共接待海外游客70.66万人次,年平均增长率为12%,旅游外汇收入年增长率为20.4%,旅游业作为一项创汇产业在全省的外贸体系中已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从全国国际旅游发展状况来看,山西国际旅游业处于比较落后的位置。在全国30个省、直辖市(不含重庆)、自治区(除台湾)中,从1986年到1996年,山西省国际旅游人数及旅游创汇比一直在第24-28位间徘徊,即使是在较大增长的1996年,亦仅位次第26位,仅多于宁夏、青海、西藏、江西等省。其次,国际游客入境平均停留时数短,消费水平较低。1988年国际游客在晋停留天数为每人次1.43天,人均购物消费26元(人民币外汇券)。1996年增加到2.8天,但人均日消费仍低于同周边的河南、陕西等省。旅游商品销售额低,是影响山西省旅游外汇收入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次,山西国内旅游的市场前景看好。相对于国际旅游市场来说,山西国内旅游市场比较活跃,而且一直呈稳定增长趋势(表2)。1985年国内旅游人数不足400万人次,1996年增加到1318万人次,回笼货币相当于1985年的20多倍,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2%和30%,而且国内旅游人数及回笼货币数额超过新疆、江西、吉林等省,与福建、黑龙江等省接近,这说明相对于国际旅游业来说,山西国内旅游业在全国还是具有一定地位的。
三、山西旅游资源区域开发及问题
(一)山西旅游资源区域开发条件
从山西旅游资源吸引范围分析,由于山西旅游资源属于国际吸引向性的国际级和国家级资源较少,目前只有五台山、壹口瀑布、大同云岗石崖、解州关帝庙、恒山、应县木塔等景区具有一定的吸引能力,而这些资源中又缺乏象北京故宫、长城、西安泰佣、广西桂林等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景点。一些潜力大的旅游资源仍处于待开发状态,短期内也难以吸引大量的国际游客。相对来说,山西旅游资源中具有国内和省内吸引向性的旅游点服务,尤其是晋祠-天龙山风景区、五老峰风景区、历山自然保护区、黄崖洞风景区、管涔山风景区、灵宝山风景区等很多自然和人文景观组合较好的景点,虽然目前还难以吸引大量的国际游客,但却能引起国内及省内大中城市旅游者的兴趣,发展国内旅游潜力很大。
从旅游区位条件来看,山西省地处中部地带,位于京津、西安、中原(洛阳、郑州、开封)三大旅游热点之间,这对山西旅游开发即是优势也是劣势。首先,由于缺乏便捷的国际交通口岸,加之距主要客源国较远,从入境海外游客的旅游空间行为看成为劣势。1995年海外旅游者抽样调查的资料表明,在来华旅游者中,只游览1-3座城市的旅游者占74.2%。就华北地区,京津、西安及中原地区是国际旅游的热点,1996年这几个地区的海外旅游人数为北京218万人次,陕西51.04万人次,河南24.2万人次,而山西只有9.6 万人次。由于缺乏与这三大旅游区竞争的高垄断性旅游资源,山西只能定位在上述旅游区的分流区层次上,而分流区的市场是较小且不稳定的。这种状况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估计不会有较大转变。另一方面,旅游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发达的国际旅游离不开发达的经济水平及外向性经济的推动。而山西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薄弱的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单一畸重的产业结构,以及山西“煤炭大省”对旅游资源的形象及游客心理的影响,也成为山西发展国际旅游业的限制因素。
其次,对于国内旅游客源来说,由于国内旅游的主体是大中城市居民,山西周围有京津、西安、郑州、石家庄、济南等大城市及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山东和河南省,有可观的市场潜力。随着太旧高速公路的开通,风陵渡,太阳渡黄河公路大桥的建筑及侯西、侯月铁路线的正式通车,山西与京津、冀、陕、豫的交通状况有了显著改善。目前,太原到原平的高速公路已开工建设,形成从京津冀到山西东部的旅游环形线路,京津冀地区的旅游者利用双休日到山西旅游已成为可能。所以,着力开拓周边地区客源市场,是山西近期内的主要目标。与南方旅游资源相比,山西旅游资源有着南方所不具备的雄深、粗犷的奇险的特色,而且众多的山水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都是消夏避署、回归自然的好去处,这些都可作为山西开拓东南沿海地区和南方旅游市场的有利条件。
(二)旅游资源区域开发存在的问题
首先,地方旅游资源开发存在较大盲目性,旅游项目建设缺乏统一的指导和准则。近年来,地方政府和群众集资开发的旅游项目逐渐增多,说明旅游业“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多、风险小”的行业特点已引起地方政府及群众的兴趣。但是,由于缺乏对旅游市场需求特点的科学分析和了解,地方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有些项目近距离重复,质量品位低,不适应市场需要。例如前一段时期在全国兴起的“人造景观热”影响到山西各地,很多地方的人造景观在内容、形式及制作上都显得粗糙、混乱,经不起推敲,令游人观一而三,游兴索然无味。这样的景点也许暂时能取得一些效益,但其内在的特性决定了其生命周期短,因而不会维持很久,造成资金资源的浪费。另外,由于很多人造景观往往附着于原有的自然或人文旅游资源之中,破坏了原有资源的特色和形象。因此,山西旅游部门急需理顺管理渠道,对全省各地的旅游资源开发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及全面的可行性研究,真正从长远着眼,运用可持续发展及永续利用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进行旅游资源的区域开发。
其次,在旅游资源区域开发过程中,管理机制不顺,缺乏整体协调,存在着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在一个风景名胜旅游区内,可能有五个同等级别而又互不隶属的管理机构,分别是风景管理局、文物局(治)、宗教局(处)、旅游局及当地政府。由于各自管理体制不一,投资重点和利益也不一样,致使景区在投资、建设等方面不能配套协调。如壹口风景区是全国四十佳之一,瀑布属于风景局管理,投入大量资金,而与之一体的“旱地行船”和清长城是文物局管理,认为只是一般文物,不作重点开发,所以使景区建设一直不能整体同步进行,影响景区价值的发挥。这种管理混乱、效益低下的局面严重困扰着山西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规划。其次,各旅游区之间缺乏区域间的联系和协调,造成了旅游区间的盲目竞争,同时也难以形成通畅的旅游线路,对旅游产品的开发极为不利。
四、 山西旅游资源区域开发对策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山西旅游区域开发仍处于开发的生成期阶段。根据经验,在这一阶段中,旅游业的关键性举措主要是要丰富风景点结构,加强景区建设。具体开发对策如下:
(一)按照择优开发、保证重点的原则,采取不同的区域开发模式。
由于旅游资源区域开发的财力和物力有限,不可能采取“全面开花,面面俱到”。所以在制定旅游发展政策,选取项目投资时,应该首先在资源质量高,旅游基础好的部分地区实行择优发展战略。山西每年可用旅游开发的资金约2000多万元,应把这些不同渠道来的资金集中使用,重点扶持重点景区的建设,对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整体规划,统一布局。从全省旅游资源区域开发来看,目前已基本形成以大同、扬州、太原、临汾 、运城为主体的八大旅游区格局,各旅游区资源丰度不同,开发程度也不同,应采取不同的旅游资源开发模式:
1、“单一腹地”开发模式
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旅游资源开发程度不高的地区,只能集中有限的财力和物力重点开发一、两个场所值大,等级较多的旅游景点,把集中开发的几个旅游地作为整个区域旅游发展的增长极,通过自身发展能力的增加和完善来带动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形成单一旅游中心地——腹地体系的蛛网式结构。如吕梁旅游区处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吕梁山区,旅游业刚刚起步,今后应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北武当风景区作为重点投资开发项目,建设配套设施,改善交通条件,扩大其影响,还可与距其不远的庞泉沟自然保护区进行联合开发,以二者旅游规模的扩大来带动 梁旅游区的旅游发展。
2、“等级序列”开发模式
太原、大同、忻州旅游区属于旅游资源价值大,开发程度较高的旅游区,旅游业的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形成了一个或几个多级别的旅游中心地,而且这些中心旅游景区在区域内已具有较强的集散功能。对旅游区的功能、规模及发展方向起着制约作用。这些旅游区的资源开发应以中心旅游景区为依托,在不断完善中心景区功能的基础上,重点开发和建设潜力大的旅游资源作为次一级的增长极,逐步形成旅游中心——次级旅游中心——旅游腹地的通道网落式的空间结构,从而实现区域旅游的全面发展。如忻州旅游区中,五台山风景区是忻州地区的一级旅游中心地,区内其它旅游景点虽也已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但目前还未能达到象五台山那样的吸引规模。今后除继续开发五台山各个台顶,开通改造台怀镇至五个台顶的道路,配套完善各台顶的服务设施等项目外,应加快开发管渗山——芦芽山风景区及代县古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加强它们同五台山景区的联系,形成以五台山为中心的大旅游圈,推动忻州旅游区向更高层次迈进。
3、“多核一共生”开发模式
在拥有若干个特色各异,规模相似,功能互补的旅游中心地的旅游区内,应充分发挥各旅游中心景区的功能特色和资源优势,形成多旅游中心——腹地网络式的中心集合体,共同带动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如运城旅游区,区内存在着多个级别较高的旅游地: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解州关帝庙、芮城永乐宫、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五老峰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历( 山)云(梦山)自然保护区。这些旅游景点都已具有一定的吸引能力;其次,近年来与河南省联合开发的“黄河游”项目也显示出了极大的潜力。因此,运城旅游区应继续完善“黄河游”及“关公故里游”等项目,大力开发五老峰风景区,历山自然保护区的观光、避署、休养、科考旅游,修复永济鹳雀楼及唐开元铁牛馆,舜都萍坂古城;加强各中心景区的联合,开发环状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防国内旅游市场。
(二)选定目标市场,针对市场进行资源的开发及设施建设。
旅游资源开发和建设应以市场需求为前提,遵循一定的市场原则,从实际出发,选择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市场,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营、所以,客源目标市场的正确定位是旅游资源开发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对山西而言,发展国际旅游业相对于国内旅游业说,短期内还面临着各方面的困难,旅游外汇收入的增加,往往需要付出比国内旅游收入更多的成本,因此,未来一段时期内,山西不应再把重点放在国际旅游上,而应从实际出发,把眼光移到国内旅游市场的开拓,以国内旅游为主体,着眼发展大众化旅游,开创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旅游形式和项目,进一步加强对国内旅游者的宣传促销,为一般群众旅游者提供方便的旅游条件,同时积极创造发展国际旅游条件,以国内旅游带动国际旅游的稳步发展。根据山西省旅游资源状况、旅游业基本运营态势及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发展趋势分析,笔者认为,山西省旅游目标市场定位应该是:以国内旅游为主体,逐步培育进军国际市场的配套条件,以国内旅游带动国际旅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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