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地区旅游局局机关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根据科室职责功能,全局共分以下四个大的方面工作:
(一)办公室工作:
具体负责人:苏艳红
配合人员:张世忠、特列克
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协调各科室(所)之间的业务关系。
3、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接待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机关财务和行业财务报表的上报工作。
5、负责机关党务、纪检检查工作及各项学习活动的开展。
6、负责机关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工作。
5、负责单位效绩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6、负责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调度地区旅游统计网上填报。
7、负责假日旅游工作。
8、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有关事项。
9、及时上报分管工作产生的信息等。
张世忠:
1、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收发文登记、文件查询;协助进行档案整理达标工作。
3、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特列克:
1、对口援助裕民县旅游局做好本职工作。
2、哈文网站的建设工作。
3、协助办公室文件打印、收发等工作。
4、负责扶贫帮困工作开展。
5、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工作:
具体负责人:杨军
主要职责:
1、负责旅游行业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旅游景区(点)、旅游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含旅游宾馆、饭店)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并做好项目库的编制、统计工作。
3、负责三星级饭店(含三星级)的评定和四星级以上涉外饭店的初审报批工作,做好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
4、负责A级旅游景区(点)的初评上报工作。
5、审核报批旅行社,做好旅行社资质等级的评定、年审、年检工作。
6、负责旅游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7、负责旅游经营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领证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人才交流,并对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9、会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价格市场。
10、负责旅游市场促进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宣传促销。
11、及时上报分管工作产生的信息。
三、旅游质检及旅游安全工作
具体负责人:浦振江
主要职责:
1、负责旅游局质检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地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查处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旅游保险、旅游安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接受全地区范围内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负责全区旅游安全工作。
3、出境旅游的统计、协调工作。
4、社区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旅游行业法制工作和审核报批行业行政执法证(普法及法律相关工作)。
6、工会工作。
7、局机关出纳工作。
8、分管工作产生的信息及统计工作。
四、口岸旅游区管理
负责人:哈咏梅
主要职责:
1、巴克图口岸旅游区的管理工作及口岸A级景区、文明景区的创建工作。
2、塔城地区旅游网站的建设工作。
3、将地区旅游行业产生的信息汇总上报自治区旅游局、地委、行署、旅游网站、平安网站等各相关部门。
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工、青、妇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5、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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