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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旅游局人员职能分工规定

 为规范地区旅游局局机关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根据科室职责功能,全局共分以下四个大的方面工作:

(一)办公室工作:

具体负责人:苏艳红

配合人员:张世忠、特列克

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协调各科室(所)之间的业务关系。

3、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接待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机关财务和行业财务报表的上报工作。

5、负责机关党务、纪检检查工作及各项学习活动的开展。

6、负责机关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工作。

5、负责单位效绩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6、负责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调度地区旅游统计网上填报。

7、负责假日旅游工作。

8、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有关事项。

9、及时上报分管工作产生的信息等。

张世忠:

1、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收发文登记、文件查询;协助进行档案整理达标工作。

3、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特列克:

1、对口援助裕民县旅游局做好本职工作。

2、哈文网站的建设工作。

3、协助办公室文件打印、收发等工作。

4、负责扶贫帮困工作开展。

5、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工作:

具体负责人:杨军

主要职责:

1、负责旅游行业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旅游景区(点)、旅游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含旅游宾馆、饭店)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并做好项目库的编制、统计工作。

3、负责三星级饭店(含三星级)的评定和四星级以上涉外饭店的初审报批工作,做好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

4、负责A级旅游景区(点)的初评上报工作。

5、审核报批旅行社,做好旅行社资质等级的评定、年审、年检工作。

6、负责旅游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7、负责旅游经营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领证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人才交流,并对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9、会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价格市场。

10、负责旅游市场促进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宣传促销。

11、及时上报分管工作产生的信息。

三、旅游质检及旅游安全工作

具体负责人:浦振江

主要职责:

1、负责旅游局质检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地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查处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旅游保险、旅游安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接受全地区范围内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负责全区旅游安全工作。

3、出境旅游的统计、协调工作。

4、社区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旅游行业法制工作和审核报批行业行政执法证(普法及法律相关工作)。

6、工会工作。

7、局机关出纳工作。

8、分管工作产生的信息及统计工作。

四、口岸旅游区管理

负责人:哈咏梅

主要职责:

1、巴克图口岸旅游区的管理工作及口岸A级景区、文明景区的创建工作。

2、塔城地区旅游网站的建设工作。

3、将地区旅游行业产生的信息汇总上报自治区旅游局、地委、行署、旅游网站、平安网站等各相关部门。

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工、青、妇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5、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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